1、2018 年 度 常州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宣传提纲 ( 2018年 1月)1.哪些人属于灵活就业人员 ?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2.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哪些职工社会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3.市本级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市本级户籍人员 可持 本人档案、 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户口簿,到户籍所在 区的 劳动就业管理机构 签订代理协议书, 办理 档案托管和 参保手续 。每月 5日前,参保人员应将应缴保费预存在代扣缴的银 行卡上按月缴费。 4.外地户籍人员能否办理灵活就业参保
2、缴费手续? 非市本级户籍人员可持本人 档案、 有效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和居住证,到居住证所在 区的 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其中,江苏省外户籍人员在市本级首次参保 的, 不得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 附:常州市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信息一览表 劳动就业管理机构 地 址 电 话 公 交 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锦绣路 2 号 85588926 24路、 53路、 19路 、 33路、 42路、47路 、 48路、 59路、 302路 新北区职介所 汉江路 376号 新北人力资源市场内 85127932 89882731 85127921 B13 天宁区职介所 中吴大道 1287号 天宁人力资源市
3、场内 88113338 219路、 H1、 B1 钟楼区劳动就业管理处 西直街 88号 怀德桥下 86604271 212路、 B1 5.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标准是什么? 参保险种 月缴费比例 月缴费基数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 具体以每年市人社局行政部门公布为准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0%+5元(医疗救助金) 注: 2017 年 7 月 1 日 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期间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 缴费基数分四挡:第一档为 18171元;第二档为 6057元;第三档为 3634元;第四档为 2940 元。 参加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含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 月缴费
4、基数为 2940元。 例如,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月缴费基数 2940元参保缴费,则每月需要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为 2940X20%=588 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为2940X10%+5元(医疗救助金) =299元,合计每月共缴纳 887元。 6.如果忘记缴费或扣费账户余额不足,造成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断缴费了怎么办? 灵活就业人员在当年度内(指当年 7月 1日至次年 6月 30日)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有中断:原银行卡扣缴人员,中断 3个月以内的可通过银行卡进行补扣缴;中断 3个月以上及现金缴费人员须至档案托管的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手续,当年度之前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得补缴。 7.
5、首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能否立即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首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自参保缴费之月起需有 6 个月医疗统筹待遇封锁期,医疗统筹待遇封锁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医保个人账户于缴费到账 后实时 按规定进行划拨,本人可持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在市区定点医药机构刷卡 使用。 8.灵活就业人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断缴费有什么影响? ( 1)在中断缴费 3个月内接续基本医疗保险,正常缴费并补缴中断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医疗统筹待遇自 办理续保 缴费当月 起享受,中断期间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 ( 2)在中断缴费超过 3 个月接续基本医疗保险,正常缴费并补缴或不补缴中
6、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均有 6个月医疗统筹待遇封锁期,中断期间及医疗统筹待遇封锁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 9.如果养老保险已经累计缴费 15 年,可以单独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吗 ? 灵活就业人员的 养老保险已累计缴 满 15 年的 , 在档案托管的劳动就业管理机构 提交申请后可单独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费。 10.灵活就业人员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初次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实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同时缴纳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申请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11.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 1)申请人于每季度
7、首月的 8日前携带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人社服务中心(所)办理申请手续; ( 2)街道(镇)人社服务中心(所)核实相关信息后,打印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由 申请人签字,街道(镇)人社服务中心(所)盖章确认。 12.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能享受多长时间?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定额确定,适时进行调整。补贴标准为每月 53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 3 年,其中初次认定的“ 4555”人员补贴期限不超过 5年,补贴期间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3.领取失业金期间,个人还要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吗? ( 1)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但
8、不缴纳期 间不计算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为累计计算)。 ( 2)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费。 注:失业期间享受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或按规定停止领取时, 失业人员应在当月 20日前及时到我市各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医疗保险接续手续, 因本人原因未及时办理医疗保险接续手续的,期间发生的医疗保险费用,由失业人员本人承担。 14.灵活就业人员符合哪些条件 可以申请办理退休? ( 1) 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男年满60
9、 周岁、女年满 55周岁,其中原为固定工身份的女参保人员退休年龄仍为 50周岁; ( 2)按照规定足额缴费; ( 3) 养老保险 缴费年限累计满 15 年以上(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 15.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距法定退休时间前 30日内向本人 档案托管 的 劳动就业管理机构 提出书面申请, 按要求填写常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 2018新版)签字确认并公示后, 由 劳动就业管理机构 代为办理退休手续。 本人 需提供资料: 身份 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1张等。 注 : 退休 后 居住 在 新北区、天宁区和钟楼区 的灵活就业人员
10、, 常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表 直接提交至居住地社区。 16.灵活就业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不满 15 年该怎么办?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 15年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以延长缴费至满 15年,再办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手续;其中, 2011年 6月 30日前已参保缴费、延长缴费 5年后仍不足 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 15年。 17.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条件有哪 些? 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从办结职工医保待遇核定或年限补足手续次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 ( 1) 2014年 1月
11、1日以前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费年限需满 15 年,如在 1991年底前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实际缴费年限需满 13年。 ( 2) 2014年 1月 1日以后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男满 25年、女满 20 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达 15年以上。 注: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可一次性缴纳医保最低缴费年限补缴费用,也可申请后延缴费至规 定年限。后延缴费期间的参保缴费、待遇享受参照同期在职人员规定。 18.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等 基本信息发生变更了,该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本人需携带相关材料至 参保所属 社保经办 机构 申请修
12、改。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已退休人员提供)、 变更证明材料(如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信息证明、首次参保登记花名册等) , 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 已领 省 社会保障卡 的 人员 如卡面信息有误, 请先 到 卡所属银行 相关网点 进行信息变更,再到 市政务服务 中心 1号楼一楼 C区省保卡窗口 办理换发卡 手续,最后 至 社保经办机构 进行人员基本信息变更 。 本资料主要针对市本级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 社会保险知识普及教育,政策更新及解释以经办窗口文件为准。 如果您想进一步了解我市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的政策规定及具体办理流程,可致电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中心 12333,也可关注“常州社保”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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