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省邮电学校食堂洗消机系统设备购置项目谈 判 文 件谈判编号:豫财竞谈-2018-1018 号HENAN TENDER-PURCHASE SERVICE CO.,LTD.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谈判文件2目 录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4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 .6一 总则 .61.资金来源 .62.采购方式及谈判供应商要求 .63.谈判费用 .6二 谈判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 .64.谈判文件构成 .65.谈判响应文件构成 .66.谈判文件的澄清 .77.谈判文件的修改 .7三 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78.谈判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9.谈判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710.谈判报价 .711.谈
2、判货币 .712.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格文件 .813.证明谈判产品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814.谈判保证金 .815.谈判有效期 .816.谈判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8四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917.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918.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919.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9五 谈判过程 .920.开始 .921.谈判程序 .922.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 .1023.谈判过程的保密性 .10六 授予合同 .10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谈判文件324.合同的授予 .1025.否决所有谈判和重新谈判 .1126.成交服务费 .1127.签订合同 .11第三部分
3、合同条款(格式) .12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24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资料表 .31第六部分 谈判项目资料表 .32第七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 .36第八部分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36一 谈判复函格式 .38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9三 谈判报价表 .40四货物分项报价一览表 .38 五 采购项目要求和商务条款偏差表 .42六 资格证明文件 .43七 供应商承诺函 .44八、谈判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45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谈判文件4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河南省邮电学校食堂洗消机系统设备购置项目谈判公告谈判编号:豫财竞谈-2018-1018 号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邮电学校的
4、委托,就河南省邮电学校食堂洗消机系统设备购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谈判。一、项目名称:河南省邮电学校食堂洗消机系统设备购置项目2、项目简要说明:采购内容:根据批复的采购需求,为河南省邮电学校采购全自动洗碗消毒设备一套,具备喷洗、消毒、烘干等功能,根据现有场地(9M*8M)设计安装,预算金额 13.6 万元。本次采购的货物名称、数量、型号、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序号 采购内容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1 洗碗消毒设备 全自动 1 河南省邮电 学校食堂合同签订之日起 15工作日内三、谈判文件发售信息: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8 年 10 月 16 日2018 年 10
5、 月 18 日,上午8:0012:00,下午 14:3017:30(节假日除外)谈判文件出售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纬四路 13 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 50 米路北,三楼 307 房间。 )谈判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谈判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四、供应商资质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6、知(财库2016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谈判文件5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其他有关事项: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财务状况报告(近一年) 、纳税及社保证明材料、信用查询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招标编号和项目名称) 、受托人身份证,上述所有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谈判响
7、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 年 10 月 19 日上午 9:00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第一会议室其他有关事项:供应商必须派专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六、谈判有关信息:谈判时间:2018 年 10 月 19 日上午 9:00谈判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纬四路 13 号) 。其他有关事项:详见谈判响应文件七、本次谈判购买谈判文件联系事项:采购人:河南省邮电学校联 系 人:闫明泉 联系电话:18639551963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司老师 传真电话:0371-65942911邮政编码:450003开户行:广发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8、帐号:8898516010005452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 13 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 50 米路北)日 期:2018 年 10 月 15 日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谈判文件6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一 总则1.资金来源1.1 采购人已筹集资金,用于支付“谈判项目资料表”中采购人采购项目的费用。2.采购方式及谈判供应商要求2.1 本次采购采取谈判的方式确定成交人。2.2 谈判供应商要求:符合“谈判项目资料表”中要求的,具有较好的同类货物制造/销售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谈判供应商。3.谈判费用3.1 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
9、任承担这些费用。二 谈判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4.谈判文件构成谈判公告谈判须知合同条款(格式)合同格式(内容供参考)合同条款资料表谈判项目资料表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5.谈判响应文件构成谈判复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谈判报价表货物分项报价表项目需求和商务条款偏差表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承诺函谈判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服务计划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谈判文件7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谈判响应文件没有满足谈判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谈判文件的澄清6.1 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6.2 供应商对谈判文件
10、如有疑问,应在谈判开始日前 1 天按谈判邀请书或谈判项目资料表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7.谈判文件的修改7.1 必要情况下,采购人可能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7.2 采购人对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说明函的形式通知供应商,说明函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7.3 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采购人可以决定延长谈判开始日期,延长谈判开始日期的决定将以说明函的形式通知供应商。三 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8.谈判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1 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谈判问题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中文。8.2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谈判响应文件所
11、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9.谈判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9.1 供应商必须对其谈判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一旦成交,其谈判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9.2 供应商不得在未征得采购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谈判文件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否则,其谈判响应文件在谈判时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而终止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10.谈判报价10.1 谈判响应文件的谈判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单价或总价。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报价,多方案报价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10.2 谈判报价表上的价格为谈判时的参考价格,谈判小组以最终谈判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格。11.谈判
12、货币11.1 谈判须以人民币报价。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谈判文件812.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格文件12.1 供应商在其谈判响应文件中,应提供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质证明文件。12.2 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能力。13.证明谈判产品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13.1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文件证明其谈判产品的合格性,且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并作为其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谈判保证金14.1 供应商谈判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谈判项目资料表中规定数额的谈判保证金。14.2 谈判保证金可采取下列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
13、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4.3 对于未在谈判截止时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对谈判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4.4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五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14.5 下列情况发生时,将不退还供应商谈判保证金:1供应商在谈判函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谈判的;2成交供应商因 其 自 身 原 因 在规定期限内未能与 采 购 人 签 订 合 同 的 。15.谈判有效期15.1 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见“谈判项目资料表”中的谈判有效期要求。供应商承诺的谈判有效期短于此规定
14、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5.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原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采用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或电报等。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谈判响应文件。 “谈判须知前附表”中的有关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的谈判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6.谈判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6.1 供应商应准备“谈判项目资料表”中要求的的谈判响应文件份数。每份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必须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除没有修改的印刷文献外,谈判响应文件的每
15、一页都必须由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签字。谈判响应文件副本可为正本完整的复印件。16.2 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证书”附在谈判响应文件上。16.3 谈判响应文件必须装订成册,不得散放、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谈判文件9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四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7.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 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标明谈判编号、谈判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并盖有供应商公章或专用章和法人代表或法人
16、代表授权委托人的印章或签名,封口处要有骑缝章。17.2 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 (指谈判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17.3 谈判响应文件须由专人送交,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按上述 17.1 和 17.2 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谈判邀请书中注明的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17.4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18.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18.1 采购人将拒绝接受谈判开始后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19.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 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谈判时间开始前修改或撤回
17、其谈判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19.2 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按 17中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和发送。五 谈判过程20.开始20.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谈判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派其授权代表参加。20.2 开始前,先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进入谈判程序。20.3 检查的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书面修改和撤回谈判的通知、是否提交谈判保证金,以及采购人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21.谈判程序21.1 谈判组织:谈判工作由谈判小组独立进行,谈判小组由 3 人以上的
18、经济、技术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经济、技术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1.2 谈判初审与复审:21.2.1 谈判小组按先初审、后复审的程序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谈判文件1021.2.2 在初审阶段,属于下列情况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不得进入复审阶段:(1)未足额提交谈判保证金,或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未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的;(2)谈判响应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3)谈判响应文件没有装订、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谈判文件格式化文件的;(4)谈判响应文件中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21.2.3 在复审阶段,谈判小组还需对供应商的谈判报价进行审核,看
19、其是否有计算或打印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如果总价与单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21.3 谈判:谈判小组分别与通过基本资质审核的供应商单独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双方可以就谈判项目所涉及的价格、技术、服务等进行实质性谈判,但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对实质性要求条款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将视为无效谈判供应商,对非实质性要求条款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条款数达到“谈判项目资料表”中规定的上限的供应商将视为无效谈判供应商。21.4 谈判小组将允许供应商修改其谈
20、判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的名次相应排列。21.5 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1.6 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符合采购需求的谈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最后进行报价(二次报价) ,即最终报价。21.7 评定标准:根 据 符 合 采 购 需 求 、 质 量 和 服 务 相 等 的 前 提 下 , 以 最 终 报 价 最 低的 谈 判 供 应 商 作 为 成 交 供 应 商 。 成 交 价 格 为 最 终 报 价 。21.8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根据谈判结果推荐成交供应商,由谈判小组成员在谈判记录上签字。22.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22.1 为有助于对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可分别要求供应商对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清的内容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须以书面形式,但谈判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23.谈判过程的保密性23.1 谈判期间,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与谈判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推荐成交供应商等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3.2 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如向谈判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谈判被拒绝,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记录其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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