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长葛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项目招标文件(一、二标段)招标人:长葛市农村改革发展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编号:长招采公字2018062 号日 期:二一八年九月- 2 -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项目需求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第七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八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3 -特别提醒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行为,预防和惩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建立规范、有序、诚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秩序,促进信用体系建设,根据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 、 许昌
2、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异议)、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失信主体失信行为惩戒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长公管委20181 号)等文件规定,特作如下告知:一、投标人(供应商)的质疑投诉活动经调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实施“一案双查” ,限制其一定期限内参与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公示。1. 不符合投诉(举报)受理条件,被告知后仍进行重复投诉(举报) ,或多头投诉(举报)的。2. 行政监督部门受理投诉(举报)处理期间,投诉(举报)人仍就同一内容、事项向其他部门另行投诉(举报)的;同一
3、投诉(举报)人以不同名义多次、重复投诉(举报)的。3.其他虚假恶意投诉(举报)情况。二、对以谋取私利为目的,采用要挟、敲诈、逼迫竞争对手支付费用或以质疑(异议) 、投诉(举报)为名排斥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举报) ,阻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正常进行的投标人(供应商) ,由行政监督部门查实后按照诚信体系建设相关规定认定为不良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并将问题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三、投标人(供应商)及其从业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录期限一般为 624 个月。(一)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录期限为 6 个月:1.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交易活动正常进行的;2.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扰乱开评标秩序的;3.在投标截止
4、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4.质疑(异议) 、投诉提供的证据证明系非法取得的。- 4 -5.一年内投标人质疑(异议)后无故撤销质疑(异议)2 次(含 2 次)以上的;(二)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录期限为 12 个月:1.捏造、歪曲事实或提供虚假不实的证据恶意投诉,影响交易活动正常进行的;2.质疑(异议)投诉(举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调查处理或不参加质证的;3.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支持其主张,经行政监督部门 2 次及以上书面答复,仍缠诉或多方投诉的;4.未按交易文件主要内容签订合同的;5.在行政监督部门联合监察委、发改委和公管办对中标项目履约情况进行督办检查过程中,查实中标单位未按承诺配备项
5、目管理班子、或拟派管理机构人员与实际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不相符的,或擅自变更、提供虚假证明更换项目管理人员的;未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拖延工期的,经督查不及时整改的。(三)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录期限为 18 个月:1.在确定中标人之前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与招标人(采购人)进行合同谈判的;2.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3.中标(成交)后,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5.拒绝接受或者阻挠公管办和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的。(四)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联合惩戒备忘录”明确的十九种严重失信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依
6、法依规记录失信主体信息,按程序上传并实施联合惩戒,依法依规限制其参与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记录期限为 24 个月:1.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2.投标时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受让、借用、涂改、盗用、伪造资质证书或年检记录、图章、签名,使用虚假身份证件以及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参与投标的;- 5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以挂靠、被挂靠或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企业员工名义参与投标的;出让、出借资质,或借用其他单位资质参与投标的;经查实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的;4.中标企业将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7、;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法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5.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6.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或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7.其它违反诚信原则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定影响恶劣的行为。- 6 -第一章 招标公告长葛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
8、葛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葛市农村改革发展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名称:长葛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项目2.2、项目编号:长招采公字2018062号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2.4、服务期限:200日历天2.5、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确保通过各级检查验收。2.6、项目建设地点:长葛市境内2.7、项目内容:对长葛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全过程跟踪服务;推动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配置、股权界定、股权管理为
9、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等全过程服务,全面完成长葛市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2.8、 招标控制价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具体如下:第一标段:后河镇、石固镇、坡胡镇、南席镇、和尚桥镇、古桥镇、长社路街道办事处、建设路街道办事处,共八个镇办共190个村的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招标控制价为1786000元;第二标段:老城镇、大周镇、董村镇、增福庙镇、佛耳湖镇、石象镇、金桥路街道办事处、长兴路街道办事处,共八个镇办共174个村的农村集体资产产权- 7 -制度改革工作,招标控制价为1635600元;第三标段:本项目 364 个村全过程监管监督等工作,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
10、规和标准规范,通过监督监管工作的开展,实现长葛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服务机构项目的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环保等要素的预期控制目标,并保证本项目顺利通过各方验收,招标控制价为 218400 元;2.9、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2.10、本项目服务内容中所列为最低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的风险。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
11、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12、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4、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8 -4.1、 报 名 时 间 :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前 均 可 报 名 。4.2、 报 名 方 式 : 网 上 报 名 。(1)注册:持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 “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网站首页“常见问题解答- 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 ;(2
13、)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 “投标人/投标人登录”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报名,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详见网站首页“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 。(3)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 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和备份文件 1 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U 盘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
14、间)前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地点。(4)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在递交纸制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为 300 元/套,售后不退。4.3、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拒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4.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所需资料详见招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 6#楼 4楼室开标 3 室) 。5.3、逾期送达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
15、的媒介- 9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 “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长葛市农村改革发展办公室联 系 人:王先生电 话:13937420993地 址: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 10 号楼 3 楼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郑州市黄河路经二路瀚海璞丽中心 A 座 11 楼联 系 人:孙女士电 话:0371-55613600 特别提示:1、所有投标单位请时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网,澄清、答疑、变更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未及
16、时查看影响其投标,后果自负。 2、各供应商对代理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或认为代理公司在服务过程中有不当行为的,可致电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监管股(0374-6189576) ,经查实后将视情况作出处理。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 CA 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
17、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10 -(http:/221.14.6.70: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SEARUN V1.0”,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3.3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
18、章。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 项目 xx 标段), 其中包含 2 个文件和 1 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4.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4.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5.评标依据5.1 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5.2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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