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31 ,大小:149.50KB ,
资源ID:1892255      下载积分:15 文钱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省得不是一点点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enke99.com/d-1892255.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美国国际法杂志》南海专刊文章述评.doc)为本站会员(gs****r)主动上传,文客久久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文客久久(发送邮件至hr@wenke99.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美国国际法杂志》南海专刊文章述评.doc

1、1美国国际法杂志南海专刊文章述评摘 要:2015 年 10 月 29 日,关于菲律宾所提“南海仲裁案”的管辖权问题裁定出台,使南海问题日益复杂。回溯到该仲裁案的提出,早在菲律宾于 2013 年单方面提出仲裁程序的当月, 美国国际法杂志(AJIL)发表了一期关于南海问题的专刊文章。该期论文分别从不同视角深入探讨了南海争议的焦点问题,集中展现了中西方学者在观点上的对立。专刊文章中批判中国立场的核心论点,与“南海仲裁案”中的菲方请求非常相应,亦与美国国务院在 2014 年 12 月发表的南海报告中的观点高度一致。 美国国际法杂志在国际法学术界具有较大的影响力,但国内学界对这期论文并无专门的分析与比较

2、。 关键词:美国国际法杂志 南海问题 领土 海洋法 中图分类号:DF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330(2016)04-0138-13 引 言 南海又名南中国海(South China Sea) ,因位于中国南部而得名。中国传统上将南海区域密集的一些岛、礁、滩、沙及其他海洋地物(insular features)分为四大群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目前,针对南海区域的领土主权与海洋权利,中国、越南、菲律宾、文莱、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等 6 个周边国家间存在争议性主张。然而,直到 20 世纪 70 年代初步勘探出这些岛礁附近存在巨大2的油气资源时,国际上还对这些

3、岛屿鲜有关注。事实上,东沙、中沙和西沙群岛只在一两个国家间存在争议,因为它们都在中国的控制之下。相比较而言,南沙群岛包括了数量最多的声索国,情势最为复杂。 南海问题最近因菲律宾提出“仲裁案”而倍受关注。2015 年 10 月29 日,应菲律宾单方面请求成立的仲裁庭就管辖权和可受理性的程序问题作出裁决,宣布对菲方提出的 15 项请求中至少有 7 项具有管辖权(其他议题尚待进一步确认) 。Award on jurisdiction and admissibility, PCA case No 2013-19 in the matter of an arbitration before an arb

4、itrial tribunal constituted under annex VII to the 1982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 between the Republic of the Philippines and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http:/wwwpcacasescom/web/sendAttach/1506, 最后访问时间:2015年 11 月 14 日。10 月 30 日,中国外交部发表声明,明确指出该裁决是无效的,对中方没有拘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应菲

5、律宾共和国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关于管辖权和可受理性问题裁决的声明 ,http:/wwwfmprcgovcn/ce/cech/chn/ssyw/t1310470htm, 最后访问时间:2015 年 11 月 14 日。 尽管中方一再明确表示不接受菲方要求,不承认、不参与仲裁,但依据 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简称公约 )附件七第 9 条规定, “如争端一方不出庭或对案件不进行辩护,他方可请求仲裁法庭继续进行程序并作出裁决” ,理论上而言,菲单方所提仲裁程序并不因中方反对而简单停止。宋燕辉:由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论3“菲律宾诉中国案”仲裁法庭之管辖权问题 ,载国际法研究2014 年第 2

6、期,第 5 页。 2013 年 1 月 22 日,菲律宾依据公约第 287 条和附件七的规定向中国驻马尼拉大使馆提交了一份仲裁通知书和主张声明,要求成立仲裁法庭审理菲律宾在南海所主张的海洋管辖权而与中国所发生之争端。SFA Statement on the UNCLOS Arbitral Proceeding against China, Department of Foreign Affairs, the Republic of the Philippines, January 22, 2013, https:/wwwdfagovph/indexphp/2013-06-27-21-50-36

7、/unclos,最后访问时间:2014 年 7 月 8 日。当月, 美国国际法杂志 (AJIL)发布了一期南海专刊(2013 年第 1 期,第 107 卷) 。该专刊共计 68 页,除编者前言外,共有 3 篇论文集中探讨南海问题。Lori Fisler Damrosch and Bernard H Oxman, Agora: The South China Sea, Editors Introduction,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 107, No 1, 2013, pp9597 其中,中国学者高之国与贾兵兵合著的文章主要阐述了中国

8、南海“断续线”的历史、地位与法律含义(下文简称为高与贾文) 。 Zhiguo Gao and Bing Bing Jia, The Nine-Dash Line in the South China Sea: History, Status, and Implications,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Vol 107, No 1, 2013, pp 98124 作者在文中以“九段线(nine-dash line) ”来表述我国在地图上所标绘的南海那 U 形的断续线,同时也标注了“断续线(dashed-line) ”等其他的不同称呼。为了保持名

9、称的统一性和标4准性,本文一律以“断续线”指称“九段线”或南海“U 形线”等。除非需要特别说明,下文不再专门标注。 其他两篇分别是由弗洛里安?杜帕(Florian Dupuy)和皮埃尔-马瑞?杜帕(Pierre-Marie Dupuy)合著的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主张的法律分析 (下文简称为杜文) ,Florian Dupuy and Pierre-Marie Dupuy, A Legal Analysis of Chinas Historic Rights Claim in the South China Sea,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10、Vol107, No1,2013, pp124141及罗伯特?贝克曼(Robert Beckman)独著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南海海洋争端 (下文简称为贝文) ,Robert Beckman, The UN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 and the Maritime Disputes in the South China Sea,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107, No1, 2013, pp142163 这两篇文章从不同的角度对中国在南海的主张提出了质疑和批判。 美国国际法杂志的这期南海专刊发表于

11、菲律宾单方启动“南海仲裁案”的大背景之下,其发表的时机和对立观点的代表性,说明这期专刊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国内学界至今却少有文章对这些论文进行专门探讨。为此,笔者致力于将这几篇文章的核心论点加以归纳,再比较和思考观点差异的原因、逻辑和思路,最后再加以总结和评论。 一、中国南海“断续线”的含义与法律相关性 (一)质疑与批判性观点 尽管将东沙、西沙、中沙和南沙等四个群岛正式划入领土范围的中国官方地图可以溯及到 20 世纪 30 年代,但南海专刊上的作者们均提及,5“断续线(nine-dash line or dashed-line) ”在专刊文章中, “断续线”也被称为“九段线” 、 “U 型线”

12、 、 “断续线” 、 “舌型线”等等,本文统一将其表述为“断续线” 。 从 2009 年才开始正式受到争议。2009 年 5 月 6 日,马来西亚和越南就南海南部向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了一份共同声明,5月 7 日,越南就南海北部大陆架向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了一分单独声明。作为回应,中国向联合国提交了一份照会,要求委员会对它们的请求不予考虑, “断续线”标示于这份照会的附件地图上。前引Zhiguo Gao and Bing Bing Jia 文,p98;前引 B11 Florian Dupuy and Pierre-Marie Dupuy 文, pp125、131; 前引Lori Fisler

13、Damrosch and Bernard H Oxman 文, p97 “断续线”地图在杜文和贝文中几乎受到全方位的质疑。杜文直接提出了一系列的问题:“断续线”所标示的地理范围具体是什么?“断续线”与中国主张是否存在相关性?“断续线”如何在法律层面构成对中国主张的支持?针对中国的权利主张, “断续线”如何产生说服力?等等。前引 B11 Florian Dupuy and Pierre-Marie Dupuy 文, p131 之后,作者又针对“断续线”的起源、设计、含义与法律基础进行了逐项批驳。杜文首先用怪异(peculiarity)来形容这种用九根“断续线”来划定南海的几乎所有岛屿和大部分水域

14、的设计。前引 B11 Florian Dupuy and Pierre-Marie Dupuy 文, p125 “断续线几乎难以证明中国主张的确切界限,不管是地理层面的还是法律层面的” , “这个地图仅仅是加重了对中国主张的迷惑” 。作者进一步阐述其理由:1 关于“断续线”6的含义,中国从来没有给过确切的解释和说明,譬如,它是划定中国主张的水域界线呢,还是只圈定属于中国的那些线内的岛礁?2 关于地图和历史性权利的关系,中国的意图也不明确,这种不确切性所引起的问题是,地图和中国历史性权利的主张到底是如何联系起来的?前引 B11 Florian Dupuy and Pierre-Marie Dup

15、uy 文,p132 其次,杜文还质疑了“断续线”地图的来源,认为它的作者和出处都不清楚(unknown) 。前引 B11 Florian Dupuy and Pierre-Marie Dupuy 文,p131 与此类似,贝文也指出,中国提交的这个地图的名字是“中国南海岛屿位置图” ,说明这个图最初的意思是描绘中国在南海所主张的那些岛屿的地理位置,它很难说明中国维护“断续线”内的水域以及下面的自然资源的管辖与权利。前引 B12 Robert Beckman 文,p154 此外,杜文又对“断续线”作为中国历史性权利的证据之证明力加以否定。作者指出,削弱这个地图的证据效力的主要因素是其来源的“公正性

16、(impartiality) ”问题。 “断续线”地图不是,也从来没有被宣称是独立的地图绘制者的作品。中国学者宣称地图最早在 1948 年由中国内政部出版,承认地图是中国单方面的有关主权界限的宣告。据此,地图不符合“公正性”标准。该标准在 1933 年由查尔斯?切尼?海德在国际边界争端中的地图证据一文中提出:“拥有必要地理数据的制图者制定表达政治以及地理状况的地图时,其作为见证者的可靠度应当依赖于制图时的公正性” 。杜文还指出, “断续线”以缺乏地理坐标、很厚的线等很不精确的方式画就,根据它无法确定其所圈定的区域内的确切范围。前引 B12 Robert Beckman 文,pp132,134

17、文章继续提到,即7便是在中国学术界,学者们对“断续线”的解释也莫衷一是。一些学者指出,中国的历史性权利是指历史性水域(historic waters) ,这种地位与公约中的专属经济区相同;其他一些学者则认为, “断续线”只是用来标示其范围内岛屿的归属,如果这样,海洋主张将只是对公约的简单适用问题。前引 B11 Florian Dupuy and Pierre-Marie Dupuy 文,pp131135 这些阐述与“断续线”并无关联,或者不能说明“断续线”的法律意义何在。 (二) 与质疑观点相对应的论证 作为对应,高与贾文集中论述中国南海“断续线”的历史、地位及其含义,进而对中国在南海的主权主

18、张进行分析。前引Zhiguo Gao and Bing Bing Jia 文, pp98124 他们认为,不管是从发现、占领的习惯国际法,还是从历史性的权利依据与来源上,或者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本身来看, “断续线”在国际法上始终拥有法律依据。前引Zhiguo Gao and Bing Bing Jia 文,p98 关于“断续线”的特殊设计,高与贾文中首先详实地介绍了该地图在中国实践中的历史进化过程,并将它具体区分为三个阶段:1935 年前中国对南海和平和有效的利用;1936 年至 1956 年的发展;1958 年至2011 年“断续线”的进化。以此证明东沙、中沙、西沙、南沙等四大群岛是如何被中

19、国人命名、利用,又如何以“断续线”的方法描绘于地图上用以标示中国的主权界限,以及如何逐渐被中国通过官方管理和立法活动加以确认。他们指出, “断续线”地图在公布后很长的历史时期内被其他国家所尊重,受默认(acquiescence) 、承认(recognition)和禁8止反言(estoppel)等习惯国际法所支持。而且,这些事实作为有据可考的客观存在,目前其他国家并无有力证据可以推翻。不管是越南还是菲律宾,从 1948 年到 2009 年间均没有对“断续线”提出过反对。前引Zhiguo Gao and Bing Bing Jia 文, p116 关于“断续线”的法律关联性,杜文认为, “断续线”

20、地图的证据效力很低,因为它作为中国对其主权界限的单方描述,违背了见证人应具备的独立的“公正性”标准。高与贾文则认为“断续线”地图由内政部这样的官方部门绘制,正好符合在国际法的领土取得上之“有效占领”的要求。因为官方行为是可以归属于国家的主权行为,达到以发现和占领取得领土主权的条件。前引Zhiguo Gao and Bing Bing Jia 文, pp101、102、110 高与贾文指出:经过了 60 年的进化, “断续线”已经成为中国在南海区域长久以来的主权主张的同义词,指中国一直拥有这些群岛,并对这些群岛及其邻近水域享有捕鱼、航行和其他海洋活动(包括勘探和开发矿产资源等)的历史性权利。 “

21、断续线”同时具备可能成为潜在的海洋边界线的剩余功能。前引Zhiguo Gao and Bing Bing Jia 文,p108 关于“断续线”的含义,高与贾文提出了以下五个方面的考量因素:(1)地图在中国管理与立法实践当中具有持续连贯性;(2)在 2009 年的照会提出以前,南海区域相关国家间的争端一直是仅涉及到岛屿或海洋特征的主权问题,而不涉及到“断续线”的问题;(3)关于中国所运用的相关术语的确切含义,譬如“邻近水域” 、 “相关水域及其海床和底土”等,从来没有被中国正式定义,同时,也没有证据表明中国要将这些水域通过国内法而作为内水的一部分来对待(即如果将历史性权利主9张解读为等同于内水地

22、位的历史性海湾等,均是误读。笔者注) ;(4)正如 1947 年中国内政部会议决议中所提出的“中国南海领土的边界直到曾母暗沙” ,这只是说明在过去的某个时候, “断续线”及其前身可能被视作历史性水域的界限;(5)有证据表明,绘制于 1948 年地图上的断续线是作为这些群岛与对岸邻国海岸的中间线,从而表明该线具有潜在的划界意图。前引Zhiguo Gao and Bing Bing Jia 文,pp108109 最后,高与贾文提出“断续线”可能具有三个方面的含义:其一,它表示中国对“断续线”以内的岛屿、岩礁等拥有主权,同时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邻近岛屿的水域、海床和底土享有管辖权;其二,它表示中国

23、保留在线内的海域进行捕鱼、航海以及诸如在大陆架开发油气资源等其他活动的历史性权利;其三,它还拥有一种剩余功能,可能成为潜在的海洋划界界线。 根据高与贾文的阐释,南海“断续线”是中国在特定的历史与法律背景下,基于主张和维护南海区域四大群岛的领土主权与海洋权利而形成,早已为 2009 年前的国际社会所接受。其他国家并不能提供证据否定或超越中国的南海“断续线” ,甚至诸多证据可以证明,周边国家有明显的承认及默认的表现。同时, “断续线”的法律含义亦需要从历史进化的角度来理解,具有复合性、多层次性,并不为单一的历史性权利概念所囊括。 二、中国 “历史性权利”主张的含义及性质 (一)质疑与批判性观点 杜

24、文从地理范围和法律框架两个角度分解中国的历史性权利主张,10认为中国的主张不符合国际公法的标准;中国学者们所援引的为数不多的那些称作历史证据的资料,对于在“断续线”以内的南海水域建立主权是不够的;中国所重申和强调的模糊主张甚至缺乏最低限度的说服力。前引 B11 Florian Dupuy and Pierre-Marie Dupuy 文, p141 中国“历史性权利”术语的模糊性首先受到批判。杜文和贝文均指出,中国的官方声明、意见以及国内法,乃至学术界,在南海问题上所运用的术语不但模糊而且多变,难以运用现代国际公法理论,或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法律词汇与概念进行理解。他们指出,中国官方及学界

25、在说明南海立场时有以下概念同时或交错使用,具体含义、界限或相互关系不明确:历史性权利(historic rights) 、历史性水域(historic waters) 、历史性权利依据(historic title) 、也有将“historic title”翻译为“历史性所有权” 。笔者认为这个概念主要是关于历史性权利的依据与来源,在特定的上下文背景下,它有时候也等同于“历史性权利” 。为了与“historic right”相区别,本文统一将其翻译为“历史性权利依据” 。具体还可参见罗欢欣:国际法上的领土权利来源:理论内涵与基本类型 ,载环球法律评论2015 年第 4 期,第166180 页。 历史因素(historical factors) ;历史性的(historic)和历史上的(historical)概念;前引 B11 Florian Dupuy and Pierre-Marie Dupuy 文,pp124、128、135 中国的主权(Chinas sovereignty) 、主权权利(sovereign rights) 、权利与相关主张(rights and relevant claims) 、南海区域管辖权(jurisdiction in the South China Sea) ;邻近水域(adjacent waters) 、相关水域以及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