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城镇化视野下房屋拆迁中相关主体需求思考【摘要】在城镇化这个大背景下,城市房屋拆迁是在所难免的,但如何高效有序的推进房屋拆迁工作,一直成为学界研究的重点。通过对前人研究理论的分析与总结,创新性的提出以相关主体需求为嵌入点对房屋拆迁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对当前我国城市拆迁中不同社会属性、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需求进行剖析,进而提出对策与建议,以期促进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建设。 【关键词】城镇化;房屋拆迁;需求 随着新型城镇化理念的提出,我国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得到不断提升,但在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只增不减,而满足需求的方式无疑为有以下两种:一是农业耕地的转换;二是城市原有建设
2、用地的二次、三次、甚至更多次的开发建设。第一种方式因为国务院在印发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 年) 明确提出要确保 18 亿亩耕地红线,所以已经无更多的土地可以使用了,所以现在城镇化的建设多为城市原有建设用地的反复建设,这其中就自然而然的涉及到了房屋的拆迁问题。纵观国内目前关于房屋拆迁现象的研究主要是从政府的职能、房屋拆迁相关制度、相关法律政策、各主体利益等方面进行的研究。而本文尝试从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出发,探析出房屋拆迁中相关主体的不同需求,以需求为导向进而提出解决房屋拆迁难的相关建议与对策。 2一、相关主体的需求特征 为了全方位了解我国居民在城市房屋拆迁的需求,采用网
3、络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调查,在精心设计问卷的基础上,采取网络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以保证全国不同区域、不同职业、不同年龄结构、不同社会层面的人参与调查,从而产生真实合理有效具有代表性的问卷调查,以更好的探索出房屋拆迁中居民的需求。此次共收集了 103 份问卷,填写完未提交问卷 1 份,废卷 11 份,有效问卷 91 份,有效率为 88.3%。通过对问卷数据统计归纳、分析得出以下需求特征: (一)多样性的需求 通过对数据分析归纳,显示出在涉及到的所有问题中,没有任何一个选项的入选率为 100%。例如,在房屋拆迁中实行以房换房的考虑问题上,80.22%选择了房屋的产权及面积、54.95 选择与市区的距
4、离、74.73%选择周边配套设施、35.16%选择是否为学区房、62.64 选择交通;同时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居民最迫切的需求问题上(多选) ,71.43 选择补偿款、80.22%选择满意的住所、68.13%选择政府对自己权益的维护、47.25%选择文明的拆迁行为、62.24%选择交通。所以我们可以显而易见的发现,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居民的需求具有多样性。 (二)需求具有相似性 自古以来我们所接受的思想都是“求同存异” ,但在城镇化的建设过程中为了能够稳妥有序的推进旧城改造和房屋拆迁等工作,就必须在“众口难调”的居民需求中寻找出具有相似性的需求,以减少房屋拆迁的阻力。从数据分析结果来看,在房屋拆迁
5、实行以房换房中 80.22%的人3比较关注房屋的产权及住房面积,有 80.22%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希望得到一个满意的住所,这两种需求属于安全上的需求;在问及是否愿意搬迁的时候也有 84.62%的受访人群选择只要赔偿合理就积极配合,52.75%的人群表示对房屋拆迁事宜不了解,这表明被拆迁这对政策解读的需要,这两类需求都属于尊重的需要;54.95%的居民认为拆迁后,和邻居的交流少了,没有以前感情那么熟络,这是对情感和归属感的需要。而在利益受损时,有 74.73%选择向有关部门上诉,需求有关部门解决,这表现出群众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属于自我实现的需求。从同一种需求的选取所占的百分比来看,在房屋拆迁过程
6、中,相关主体的需求具有相似性。(三)政府与公众的需求存在冲突 房屋拆迁工作,不仅仅是涉及到被拆迁户的利益,同时也涉及到当地政府及房地产开发商的利益,所以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我们要充分了解三方的利益相关性,做到三方均衡,积极有效的推进房屋拆迁及旧城改造工作,为城镇化建设添油助力。通过数据分析有 27.47%的人认为政府在房屋拆迁中获得最大利益,70.33%认为是开发商,认为被拆迁户获得利益所在比例极小。正如殷莺、黄涛珍所言(2011:66-69)开发商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其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最求利益的最大化;同时在居民拆迁利益受损时有 74.73%的人群选择向有关部门上诉,需求政府的解决;而且在 3
7、7.36%的群众眼里开发商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是维护自身利益、28.57%的群众甚至觉得政府与开发商勾结,以至于只有 2.2%的人觉得被拆迁户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获得最大利益,远不及认为政府获得最大利益4的人群(27.47%) 。所以我们能够看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利益存在冲突,才会导致如此多的人对当前房屋拆迁不满意甚至有人非常不满意。 二、原因分析 (一)需求因社会属性不同而具有多样性 通过数据分析能够了解到,拆迁过程中多样性的需求主要是由于相关主体年龄、受教育水平等社会属性决定的。譬如,从年龄上来看,青年时期未婚的(2130 岁,84.62%)的男性和女性,由于面临成家立业和以后小孩上学与上下班的社会
8、现实问题,所以在房屋拆迁中考虑学区房(36.5%)和交通方面(61.9%) ,比已婚的人士(30 岁以上,14.29%)略微多(35.3%、58.8) ,这也凸显出青年一代的责任意识逐渐增强。从受教育水平来看,在房屋拆迁实行以房换房中没有受过正规教育、中小学、本科、研究生及以上的人群所考虑的侧重点是不一样。例如未受过正规教育的人群对产权及住房面积、与市区的距离、周边配套设施、学区房和交通的比例依次为:66.7%、66.7%、83%、16.7%、66.7,所以我们认为未接受过正规教育的人群对其他因素的考虑都差不多,但对周边配套设施尤为看重,这主要只由于目前公共服务资源的社会不公平原因造成,以至于
9、未受过教育的人群对公共资源的迫切需要。 通过对不同年龄结构和受教育水平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不同的社会属性分析,能够清晰的看出,需求因社会属性不同而存在差异。所以在今后的房屋拆迁工作当中,我们的城市建设者和规划者要将这群众的社会属性考虑进去,努力做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 (二)内在的需要和外在的刺激因素造就了相似的需求 5一方面,如同史建强(2013)指出一样,旅游需要是指当人处于缺乏旅游状态时而出现的个体对旅游愉悦行为的自动平衡倾向和择取倾向,是心理内驱力在潜在旅游者头脑中的意识反应。那么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居民作出的需求选择是由于被拆迁居民处于对某项需求的缺乏而出现的个体行为选择的自动平衡倾向和择取倾
10、向,是心理的驱动力在拆迁户头脑中的意识反映,是一种内在的心理需要促使居民作出的需求选择因此,根据李爱华(2009:119-120)的结论,无论是生理层面还是精神层面,居民的需求都是当今社会的基本需求,具有相似性。 另一方面,伴随着快速增长的城镇化率,旧城的改造和房屋的拆迁率也相应的增长,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城市交通建设的发展和基础服务设施的完善,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可支配收入的增加,这就说明居民在拆迁前就已经相对满足了自己的某一层次的需求,进而向高一层次发展就成为了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追求更高一层次的需要就成为居民选择行为的动力。所以,在的需求动力和外在刺激因素双重作用的情况下
11、,居民容易产生相同的需求选择,促使需求相似性的形成。 (三)政府与公众的利益博弈造成需求上的冲突 中国的国家性质决定了中国的政府要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所以政府在房屋拆迁中的需求要以人民大众的需求为导向,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但在调查中却发现,政府与公众之间存在需求的冲突,甚至出现政府与开发商勾结的倾向损害公众的利益。通过图 1 所示,不难发现中央政府考核地方官员通过城镇化推进水平、经济发展等进行,6以此来给予地方官员权力、奖励、津贴和晋升的机会,地方为了能够得到这些福利,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房屋的拆迁中将“无形的手”变为有形进行干预甚至直接参与到房屋拆迁过程中,既是“裁判”又
12、是“球员” ,容易造成政府职能的错位和角色偏失,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公众的利益。而民众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需求得不到满足时,又影响到当地政府的声誉及民众的满意度,造成社会的不稳定。所以政府和被拆迁户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博弈,造成了需求的冲突。三、对策与建议 (一)利用“理性假设”的思想制定补偿政策 在问卷调查中,许多居民因为年龄、职业、受教育水平等社会属性差异而存在着不同的需求,所以在以往房屋拆迁补偿的过程中时不时的会有“钉子户”产生,这也严重影响了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拖,慢了城镇化推进的速度。鉴于此类情况,我们可以假设在所有信息都对称的情况下,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对于因为拆
13、迁而觉得与周边邻居交流少了,感情没以前熟络的人群,尽可能的将他们安置在同一个小区、同一幢楼层,满足调查过程中人们提出“集体拆迁”的诉求,也可以通过社区化的管理模式提供被拆迁者之间社交往来机会,支持与赞许被拆迁居民寻找及建立和谐温馨的人际关系,开展有组织的体育比赛和集体聚会等,增进拆迁后居民的情感交流。总之就是在拆迁补偿过程中在不影响各相关主体既得利益的前提下,进行“理性假设” ,然后再根据居民的不同社会属性而决定补偿政策,切忌“一刀切” ,要有目的、有针7对性的解决问题。 (二)用流程的概念系统化的解决相似性的需求 李拓指出(2015)流程是一个或一系列、连续有规律的行动,这些行动以确定的方式
14、发生或执行,导致特定结果的实现。通过前文的分析,清晰的知道需求的相似性是在拆迁户内在的需要和外在刺激因素的双重作用下形成的。所以我们要运用流程的概念将居民的内在需求原因和外在刺激性因素进行分类归纳,形成一个系统,做到内容全面、顺序合理、方法恰当、标准正确。这样不仅可以系统化地解决居民内在心理驱使做出得到需求选择,而且能够顾及到居民在收入水平的增加、交通条件的改善以及基础服务设施完善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的需求。以此来解决房屋拆迁过程中居民的相似性的需求,提升房屋拆迁工作的效率,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三)正确处理政府与公众的关系 从前文的分析中,能够得到政府与公众之间产生的需求冲突是由于政府与公众
15、之间存在利益的博弈。因此从政府的角度来说,一是加强党对房屋拆迁工作的领导,保证地方政府官员的党性,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保障群众在拆迁过程中利益不受损;二是要深化改革,改革原有的政府考核机制,不能单纯的以政府在拆迁工作中的“量”来对其进行考核,而应该更加注重政府工作的“质” ,满足地方官员对权力、津贴及晋升机会的需求;三是要完善政府职能和矫正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角色定位,来弥补市场的缺陷。通过职能的完善和角色的矫正定位,以更好的维护房屋拆迁过程中公众的利益;制定更加详细合理、代表人8民群众利益城市规划;监督开发商在拆迁中的行为,对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采取措施。从公众的角度来说,一
16、要根据实际提出自己的需求,不能天马行空似的提出不切合实际的要求;二要积极主动的了解房屋拆迁相关政策与法规,自觉的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三要提升自我的社会适应能力与判断能力,在房屋拆迁工作中要积极配合政府的工作,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履行作为公民的义务,提高自身对社会的认同感,保证社会对政府的满意度与声誉,促进社会的稳定。只有保证政府和公众利益均等的基础上,才能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才能减少“钉子户”的产生,才能促进城市房屋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四、结语 城市拆迁工作是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一个重点,也是一个难点。国家的各项法规制度也相继出台,但在拆迁工作中产生的负面能量依然在蔓延,所以需求将成为城市房
17、屋拆迁工作的一个嵌入点,本文对拆迁主体的需求进行了尝试性地把握,并在此基础上,尝试的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对城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有一定的借鉴,但也仍存在着很多的不足之处,如马斯洛的需求理论存在着人本主义局限和具有自我中心的倾向。所以如何克服众多的局限与困难,破解城市房屋拆迁工作难题,将继续成为城市管理者及规划设计者的一个孜孜不倦的奋斗方向。 参考文献 1殷莺,黄涛珍.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农村移民利益保障及冲突分析以江苏省 Y 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例J.水利经济,第 29 卷第 2期,2011 年 3 月:66-69 92史建强.黑色旅游产品的体验营销策略初探J.中国商贸,2013年 12 月:101-104 3李爱华.旅游与休闲的相似性与差异性J.知识经济, 2009 年第1 期:119-120 4李拓.制度执行力是治理现代化的关键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5-01-07:91-95 作者简介 段振鹏(1991.7-)男,江西广昌人,浙江农林大学法政学院 2015级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城市管理;张木效(1965-)男,山东营县人,浙江农林大学法政学院教授,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从事社会学、城市管理理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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