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公平视角下对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分析摘 要: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是实施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基础,也是决定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作用能否有效发挥的重要一环。而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实践中例如报考条件限制、测评方法单一性等多方面存在着公平性缺失,阻碍着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有效适用于社会,并发挥实际作用和价值。因此,本文从公平视角出发,在充分了解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公平性的基础之上,分析当前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实际提出加强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公平性的建议,解决实践中影响公平性的问题,进而有效发挥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价值。 关键字:公平;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 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即国家公
2、务员管理机构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在遵循相关原则和考试录用的程序,通过考试的方法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国家公务员队伍,担任某种行政职务的制度。换言之,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实质是一种人才选拔机制,通过选拔性考试,择优选择,将优秀人才纳入国家公务员体系。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当今各国越来越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发展,实行人才强国战略。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是国家面向社会选拔优秀人才,确保择取“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必然要求在考试录用机制运行过程中应追求公平公正作为价值目标,若在运行过程中缺失公平公正理念,不仅导致选拔出的人才素质缺乏保障,降低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会降低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社会2公信度。 1
3、 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公平性体现 在我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关职位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从中可以看出,一方面,对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而言,体现人才选拔机制的约束标准;另一方面,这其中也蕴含了公平的理念,体现在考试、公开、平等、严格考察、择优录取五个原则中。 考试原则,即“凡进必考” ,为考试录用制度的前提性规则。即指录用公务员必须要经过考试,考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程序、内容的客观性、可比性和竞争性。公开原则,即录用公务员的考试必须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招考,公开的内容包括公开录用机关和录用人数,公开录用条件以及考试
4、程序和结果、公开录用名单。贯彻公开原则,一方面使招考信息为公众所知,从而保证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也有利于在大范围内进行竞争与择优;另一方面,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平等原则,是指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的公民,均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在平等的条件下参加竞争和被择优录用。1严格考察原则,公务员是行使国家权力的工作人员,因此必须在录用公务员时对其自身各方能力进行严格考察,择优录取。竞争择优原则,是指在录用公务员时应按照科学标准全面考察,并择优确定录用者。 2 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中缺失公平性体现 参加公务员考试的限制条件不合理。我国的公务员法在第十一3
5、条对公务员参加考试条件设置了一定的限制,并且在第二十三条进一步规定,在各省招考公务员时,赋予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设置报考条件权利。法律的授权使得在实践操作中,各省关于参加考试的资格条件设置会直接限制了一些人的参加考试的机会,这些限制条件设置主要表现为年龄限制、性别限制等等。当然,现实社会中不存在没有限制条件的考试,但主要是如何将所设的限制条件合理化,并使之符合公平理念。对参加考试条件设置过于严苛很可能将真正的优秀人才拒之于门外,不能加入公务员队伍。 面试评定非专业性且主观因素大。现在在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面试中缺失公正性,主要体现在:一方面,面试评定的非专业性,缺乏专业的面试考官和科学的面试方
6、法和内容,缺乏法制化的面试规则,缺乏客观性的评分标准;另一方面,面试评定中主观性因素大,不可否认,公务员在工作中需要行使国家权力,因此在某些方面要求具备比较高的条件或素质,但所谓的条件和素质过于严苛时,实质上有损公平。此外,面试主观性较大,较难进行有效约束,这就导致面试环节往往为社会外界所质疑。 测试方法的单一性。自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实施以来,其考试内容具有明显的单一性。在笔试上,其单一性体现在考试科目及内容设置上,我国公务员分为不同的类别,包括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三类,但在笔试考试中,不论其报考类别如何,考试内容主要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两个科目,这样使得不同类别的岗位职
7、业特点和专业要求很难体现出来。而在面试过程中,单一性体现在面4试缺乏科学的方法和内容,在结构上比较单一化。 欠缺完善的监督机制。目前公务员考试监督工作,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自身来进行,目前还未有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监督机制。在欠缺有效监督机制下,不仅使得公务员考试录用主管部门权力的滥用,不利于追求体现公平正义;还使得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设立的初衷未能有效体现发挥,不能真正实现制度的价值。 3 增强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公平性建议 第一,加快公务员法的相应法律法规和配套制度的完善,有利于推动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法治化。此外,健全和完善的法律法规是增强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公平性的法律层面保障。在公务
8、员考试录用工作中,对招考的范围、条件、方法等,往往对于这部分的规定的权利是由各省或公务员主管部门享有,因此在设置招录范围、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等方面具有很大的空间,具有灵活性和自主性,那么在设置条件时必须树立公平合理的指导思想并受到法律的监督。 第二,建立科学、合理的考官队伍。加强考官队伍建设,有利于增强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工作质量,更利于实现公平公正。目前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中考官队伍主要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考官的素质水平参差不齐,不利于科学合理的进行面试考核。因此,考录机关在选择考官时,必须对于考官的综合素质、责任心方面进行考察衡量,选拔综合素质高,对待工作负责的专业人员,并且在进行
9、面试前组织进行统一的考官培训,强化考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细化面试评分的细则,减少考官主观性因素衡量,更有利于面试的公平公正。 5第三,构建科学测评方法。在考试录用制度中,只有通过科学化合理化命题,才能准确测试出应试者的能力水平,考试的价值才能体现出来。各机关性质各不相同,职位多种多样,若用同样的内容去考察不同类别职位的人员,显然不能做到科学合理的选拔人才。在设置公务员考试内容科目上,可以根据职位分类和不同职位的不同工作要求,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和实际工作人员命题,使得试题与选择的岗位有效对接,从而更具科学性和灵活性,避免考生千篇一律地做同样的题目。在面试测评中,可借鉴英国的模拟操作法,综合测
10、试考生的能力是否满足职位的需要,使得考试录用制度在录用公务员上更为科学化,合理化。 第四,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机制。在公务员考录制度的完善过程中,应打破以往的监督方式,建立完善由政府、媒体、社会大众等各方面协调参加的监督机制,使得公务员考试录用过程能够得到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政府对于考试录用机关应承担有效的监督职能;媒体也应发挥自身优势对考试录用制度进行监督,及时披露考试录用机关的不合法行为或滥用权利的行为;社会大众也应通过网络等多种途径有效进行监督。在各方共同监督下,促进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在阳光下进行,实现公务员考试的公平正义。 随着社会法治的发展深化,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也将会随实践发展而向着公平方向不断完善。但立足于当前,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仍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通过健全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实践操作中建立科学考官队伍、提升测评方法的科学性、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等的有效结合,从而不断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增强考试录用制度的生命力。 6参考文献 1 张芳杰. 现阶段我国公务员考录程序公平性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08. 作者简介 胡有情(1996-) ,南昌大学法学院在读本科生,女,汉族,江西省吉安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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