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网络借贷洗钱风险应予以高度关注摘 要:网络借贷是指借款人和贷款人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借贷的在线交易,其用户认证、借贷交易、资金清偿等环节均通过互联网来完成。该类贷款以“网络+民间借贷”的形式融资,且方便、快捷、无需担保,满足了部分特定群体的融资需求,但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存在诸多洗钱风险,应高度关注。本文对近年来我国网络借贷发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网络借贷;洗钱风险;对策建议 一、网络借贷发展基本情况 网络借贷平台近年来逐步兴起,且呈初期上升阶段。其核心是利用互联网技术便利和成本优势,实现金融脱媒,使有闲置资金出借的个人与有贷款需求的个人或企业,能通过第三方
2、网络平台自行完成配对。其模式可视为传统民间借贷的互联网版本。据不完全调查统计,目前国内从事网络借贷的公司约 1000 余家,上规模且有影响力的约 20 余家(详见表 1) 。 其经营模式主要有线上和线下两种模式。线上模式以“拍拍贷、红岭创投”为代表,所有借贷活动均通过网络完成,网站本身不参与具体借贷业务,属于“纯网络”的借贷平台。线下模式以“宜信”为代表,借贷活动并不通过网络完成,网站只提供相关的借贷信息,具体的借贷由分布在全国的 30 多家分公司来完成,公司本身会参与借贷业务,为借2贷业务提供担保,属于线下业务。 网络贷款平台交易流程普遍如下:借钱人和放款人经过网站注册和审核后,需要资金的人
3、发布信息,有闲置资金和投资需求的人参与竞标,一旦双方在额度、利率方面达成一致,交易即告达成;出借人与借款人直接签署个人间的借贷合同,资金出借人获取贷款利息,网络借贷平台收取服务管理费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门槛低,借贷资金来源及用途不明,极易引发洗钱风险。网络借贷平台属于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进入门槛低,极易复制。而目前我国规范网络借贷的法律法规尚属空白,对业务经营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不够明确,在监管依据缺失的情况下,网络借贷公司极易成为新的洗钱通道。网络借贷平台仅在网站首页声明:放贷资金来源合法,且借款者资金使用需保证与借款申报所登记的用途相一致,但实际上网站根本无法对每笔贷款的来源和使用情况进
4、行回访核实或实地查看,只要客户能够按时还款即可,这导致对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的监管形同虚设,极易引发洗钱风险。 (二)身份认证措施宽松,客户身份识别存在缺陷。一是目前网络借贷平台身份认证措施不严格。如“拍拍贷”网站要求贷款人和借款人在发布信息前必须先注册,登记身份证号、手机号、职业、住址、单位等个人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扫描电子版。对于客户提供的职业、工作单位等信息,借贷网站无法具体核实,而上传的电子版身份证件也极易伪造,其真实性更是难以保证。二是交易过程非面对面。双方均通过网络3账户进行交易,交易双方相互间的了解也仅限于网络发布的信息,信息的真实性无法确定,虽然一些网络借贷公司引入了客户信用等级制
5、度,但在信用等级的认定管理上十分混乱,信用等级也极易造假。因此,犯罪分子极可能使用洗钱上游犯罪资金,如贩卖毒品、走私、贪污贿赂等所得资金进行放贷,或捏造虚假借贷信息,进行诈骗犯罪。 (三)存在较大的债权清偿风险,容易引发非法集资、诈骗等洗钱上游犯罪。虽然网络借贷平台引进了支付宝、环讯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对资金进行监管,消除资金被挪用、侵占、隐匿等风险,但由于贷款没有抵押,一旦借款人违约,或者网络平台运营出现问题,导致借贷人的投资难以收回。其债权清偿风险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借款人逾期无法还款;二是借款人涉嫌诈骗,即通过网站借到资金后消失,贷款人利益受损;三是借贷网站涉嫌诈骗,网站在借贷人将保证金
6、打入网站账户后携款逃走;四是利息高于银行同期 4 倍不受法律保护。例如,2011 年6 月, “淘金贷”网站负责人陈锦磊在一周内诈骗近百名投资者共计超过100 万元的资金潜逃,目前已被警方抓获,该网站已被关闭。 (四)客户信息容易被泄露或滥用。网络借贷网站通过客户上传资料,掌握了大量客户身份信息、家庭成员及财产信息,甚至包括银行借贷信息等,但网站在客户信息保护方面存在瑕疵,且缺乏监督,存在被泄露或滥用的风险。以“拍拍贷”为例,客户只要在“拍拍贷”网站免费注册一个用户,登陆后便可以随意查看“借款人列表”中的借款人信息。有的对“借款人信息”关键内容进行了处理,有的则没有进行任何处理。此外,网站还会
7、对不能及时归还贷款的客户进行隐私信息曝光或4网络通缉,登陆者可以随意查看黑名单客户的详细信息。 三、相关建议 (一)建议尽快出台专门的网络借贷反洗钱管理办法 ,对网络贷款平台的运作规定法律界限,明晰监管部门、监管职责及监管手段,引导其健康发展。 (二)建议参考非金融支付机构反洗钱监管模式,采用颁发牌照的形式,对网络贷款平台设立前置性审批条件,即在企业登记注册和网络备案前对其客户识别制度、反洗钱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客户风险提示制度等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查,要求其达到与业务规模相一致的资本金,并落实第三方存管,以防范洗钱上游犯罪风险。 (三)引导网络借贷公司完善风险管理机制。一是网络借贷公司在无
8、法核实客户上传的电子版身份证信息是否真实的情况下,可采用联网核查等措施进行身份认证,在必要情况下可根据客户所填信息进行实地回访查看,以确保客户身份信息真实可靠。二是建立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制度。按年对客户风险等级进行评定审核,对风险等级较高的客户交易进行重点监控。三是网络借贷公司应尽快建立大额和可疑交易资金监测系统,对借贷交易进行监测分析,及时、有效地识别大额和可疑交易,并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网络借贷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同时加强对网络借贷公司从业人员的反洗钱意识和技能培训,有效防范洗钱风险。 参考文献 51冯怡.网上银行洗钱风险控制研究J.金融会计,2011, (8):53-57。 2李小波,钱文彬.商业银行创新发展第三方支付的研究J.金融会计,2012, (9):26-30。 3刘长雁.民间融资信息监测体系亟待完善J.中国金融,2012, (6):92。 4刘颖,王振.防范第三方支付业务的洗钱风险J.中国金融,2011, (4):30-31。 5张洪军.建立防范民间借贷风险的长效机制J.中国金融,2012, (6):80-81。 责任编辑、校对:朱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