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7 ,大小:108KB ,
资源ID:1909244      下载积分:10 文钱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省得不是一点点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enke99.com/d-1909244.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网络证据保全公证存在的问题与策略研究.doc)为本站会员(gs****r)主动上传,文客久久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文客久久(发送邮件至hr@wenke99.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网络证据保全公证存在的问题与策略研究.doc

1、1网络证据保全公证存在的问题与策略研究摘 要 当前,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已经离不开滇西信息技术,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但是现代电子商务的多样化服务模式,在给大家带来便捷和便利的同时,也潜藏着许多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等违法行为,严重危害到每一个民事主体的合法利益。如何搜集网络证据,保全网络证据的公证对于司法审判至关重要,也切身关系到每一个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因此,本文探究网络证据保全公证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探寻有效的解决策略,对于确保网络安全,维护网民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关键词 网络证据 保全公证 问题 策略 中图分类号:D926.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

2、9-0592.2016.07.066 在技术专家的努力下,现代信息技术已经越来越成熟,传统的书面公证证据保全方式已经无法紧跟时代步伐,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现实需要。而当前已经不如网络时代,网络证据已经成为大家普遍关注和接受的热点话题。然而由于我国在网络立法方面起步较晚,还尚未形成比较健全的网络法律体系,因此在网络证据保全公证方面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的探讨和分析,是寻找解决问题方法的重要前提,是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才能确保网络证据保全公证的使用安全性,从而有效确保当事人能够通过网络证据保全公证,使得自己的合法权益真2正的得到维护,为用户和公证同行的正常运作,提供一个安全和可靠的环境。

3、 一、网络证据的定义、特征 (一)网络证据的概念 网络证据是什么,如何对其定义,不同学者在不同的专业角度进行了不同的涵义界定。 尽管有许多学者涉入到网络证据的相关方面的研究当中,但是对于网络证据的涵义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的学者就将电子证据等同于网络证据,认为只要通过借助网络或者其他电子设备进行证据存储、处理、传输和输出的,都被视为网络证据。 而有的学者不赞同网络证据就完全等同于电子证据,他们更多地认为网络证据是电子证据的一种,电子证据的内涵比网络证据更为丰富多样,有时候所显示的证据属于电子证据,但它本身有可能就无法构成网络证据。相比较,大多数人都同意第二种学者的看法,认为网络证据还是与电子

4、证据在某些方面存在差异,可以通过网络证据的具体特征加以区分。我们可以简单地将网络证据理解为:“网络证据是指在网络上反映出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内容,其通过计算机来表达,通过磁盘和摄影机、打印机等加以固定并通过保全公证书发生效力,是一种依靠载体表达的证据形式。 ” (二)网络证据的特征 与电子证据相比较,网络数据拥有自己独特的特征,包含:网络证据在生成的主体和场所上,在传输的环境、速度和范围上,在收集的主3体、场所以及方式上,在证据的保全和审查判断等方面均有差异。可见,这些特征的不同,足以让我们分清楚什么是网络证据,什么是电子证据。在日常的生活中,网络证据也形成了以下相对鲜明的特征,可以从

5、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有效的把握:一方面,网络数据通常以数字比特的特殊形式存在,呈现相对明显的真实性和脆弱性特征。它的真实性体现在能够客观的反映事物的最原本面貌和展现最初状态,其内容比较真实且保存时间较长,一旦生成数据就能够实现长期保存而不受外界干扰,有很强的真实性可言。而它的脆弱性体现在它只能保存于电脑系统之中或者其他存储介质当中,数据很容易遭到他人修改,而外界却难以发现修改的痕迹,使其确保网络证据的公证性就显得愈加困难。所以,网络证据的脆弱性就彰显了出来,同时可能会直接损害到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现行网络证据保全公证中存在的问题 在信息网络推广之前,人们都是通过现场实时采集,获得所谓的证据,

6、并对证据进行相对客观的进行记载和保存;而步入网络时代以来,以往遵循的“眼见为实”的原则就不能再适用于当前网络证据的保全公证,带有很大的变动性。因为,网络证据其本身就带有明显的脆弱性,网页或其他数据被人修改也不能做到及时察觉,或者修改后的网络证据无法还原。一旦出现有人恶意申请公证,而公证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技术难辨其真伪,造成公证作业开展难度大,作业混乱现象,具体表现如下: (一)网络证据保全公证缺失具体的法律程序 我国当前对于新兴的网络证据的保全方式却没有形成统一性的法律4程序规定,在网络证据公证方面的法律极少,没有形成比较健全的网络公证法律体系。虽然在 2008 年 11 月 25 日由中国公

7、证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的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 第十五条中规定:“公证人员或者当事人应当按照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必要时可以对具体网络证据公证操作程序进行全过程录像。 ”尽管有这些指导意见的出台,但是对于网络证据的公证程序还尚未形成具体操作步骤,在其操作环节仍然带有很强主管性色彩。 (二)网络证据保全公证高技术性的缺失 由于我国网络证据保全公证业务起步较晚,缺乏核心技术,导致我国网络证据保全公证技术与其他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较,差距甚远。对于网络证据保全公证工作而言自身就属于实施网络行为。而现实生活中,对于网络行为的实施,必须依靠较为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在现代的网络

8、公证中,公证人员有时的亲眼所见未必就是事实真相,必须依赖于先进的技术进行鉴别,来辨别真伪。而我国在网络证据公证过程中存在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我国在保全网络公证方面技术不达标,缺乏较为先进的科学技术。 (三)网络证据保全公证时效性的缺失 对于网络证据而言,实效性就显得至关重要,它要求在特定的时间内对证据进行及时采集,从而确保网络证据的及时有效。如果网络证据在相应特定的时间内未进行证据保全,就会导致网络证据难以提取甚至是造成网络证据流失,从而提高了网络证据保全公证诉讼的成本。因此,在当前要不断完善现行网络证据公证的保全方式前提下,不断提高网络5证据保全公证的实效性,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

9、害。 三、网络证据公证保全的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 为了确保网络证据公证保全,必须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公证证据保全制度 , 积极顺应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潮流, 来更好地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做好我国网络证据保全公证业务。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来应对我国网络证据保全公证中存在的问题。 (一)完善网络证据公证保全的相关程序 在网络证据公证方面,尽管我国颁布了公证程序规则和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条款来确保网络证据的公证性,但对网络证据的保全过程、以及保全过程的具体步骤未作出明确规定。从事网络证据公证的人员,应该在这两条法规条款的基础之上,不断地完善和形成较为稳定的网络证据公证保全程序,比如从以下

10、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在对网络证据进行公证时,至少必须得两名公证人员在场共同办理公证业务。 第二,对于保全证据的全过程要做好全面记录,必要时可以通过拍照、摄影等收集证据。 第三,选择在中立人的计算机上验证网络证据的真实性,并且对有效证据进行保存,来有效保证网络证据的真实性。 (二)公证人员的技术水平必须得到提高 为了更好发挥网络公证在解决网络纠纷案件中的重要作用,也对网络公证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证人员要紧跟网络时代前进的步伐,在办理网络证据保全公证时,既要严格遵循我国在网络证据公证时所要6求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外,同时也要在日常生活中自觉提高公证人员的技术水平。同时,公证人员要加强日常的学习,

11、不仅应该具备相应的公证和网络知识,也要加强法律和计算机方面的知识水平,从而更好地提高公证人员的综合能力,来提高公证人员办理日常网络证据公证业务的水平。也要对日常的公证人员开展定期培训,组成专家团对他们日常的网络证据公证业务进行指导,来提高公证人员的技术水平。 (三)要求建立统一的网络公证平台 在互联网时代,要更好的解决网络证据公证问题,从根本上要求建立作业操作的规范制度。在 2008 年我国第一个电子证据保全系统的成功上线运行,就足以证明了我国有能力、也有希望进一步完善网络公证平台。该系统是由福建的伊时代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研发,采用先进的时间戳等技术手段来实现对电子证据的有效标的,从而更好地

12、为网络证据保驾护航,确保了网络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因此,我们应该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和更好的提高网络软件技术,并且将现代最先进的技术应用到实践中,通过技术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是根本途径和手段。 (四)加强独立的司法判断 在对网络侵权纠纷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司法人员在强调尊重公证取证的效力时,也应该加强司法人员对网络侵权案件进行独立的司法判断。当审判人员对公证书的内容进行查阅时,还应该注重审核公证人员是否在先前具有解析 IP 地址的行为,以及计算机与互联网联接的具体状况进行必要审核。通过对这两个步骤的有效审核,可以有效地排除申请人预先在将要取证的网站进行人为性干扰和提前操作。因此,司法人员在审7理

13、网络侵权纠纷案件时,不能将所有期望寄托于公证取证的结果,在必要时也应该加强审判人员独立进行司法判断的能力。 四、结语 伴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段发展和推广,网络证据的公证受到了更多人的重视和关注,公证人员如何确保网络证据实现公证,使得网络证据在制裁网络犯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这就要求公证人员正确看待网络证据公证中存在的问题,并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有效应对,来更好地解决司法实务中出现的层出不穷的网络侵权纠纷案件。 参考文献: 1草?B.论网络证据保全.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5(4). 2杨光.网络证据的基本特性.政法学刊.2013(2). 3仝思佳.论网络证据保全公证的问题与完善.现代经济信息.2016(4).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