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新常态下金融支持安徽省县域经济发展研究摘 要: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县域经济所处地位是极为特殊的,有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主要实施面。通过研究新常态下金融支持安徽省县域经济发展,提出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思路,以期主动适应、引领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加快县域经济转型升级。 关键词:新常态;金融支持;县域经济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07-0079-03 安徽省县域经济总量较大、覆盖面较广,县域经济占全省经济总量的比率近 50%,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全省经济的整体实力和发展水平。县域作为城乡的连接地带,县域经济的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和城乡一
2、体化程度直接决定了“新四化”的进程,决定了经济发展全局的均衡度、可持续性。 一、新常态下安徽省县域经济发展现状 “十二五”以来,安徽省县域经济持续稳定较快发展,县域生产总值年增长速度持续快于全省,62 个县(市)生产总值由 2010 年的 5 879.1亿元增加到 2013 年的 9 221.1 亿元,年均增长 12.6%,增幅高于全省0.6 个百分点。2014 年,全省各县(市)坚持稳中求进,着力提质增效,持续改善民生,实现了整体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省 62 个县(市)生产总值已突破万亿元,达 10 003.7 亿元,比上年增加 804.3 亿元,按可比2价格计算增长 9.4%,增幅比全省高
3、 0.2 个百分点,占全省比重由上年的47.8%提高到 48%,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由 49.5%提高到 49.8%,拉动全省经济增长 4.6 个百分点。 (一)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2013 年,安徽省 62 个县(市)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产值占 GDP 的比重分别为 21.54%、50.62%和 27.84%。农业经济稳步有升。农林牧渔总产值由 2011 年 2 810.8 亿元增加到 2013 年 3 275.6 亿元,增加了 464.8 亿元,年均增长 7.95%。全省 62 个县(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由 2011 年的 6 775 元增加到 2014 年 8 926.31 亿元,年
4、均增长 14.8%。工业化进程加快,20112013 年,全省 62 个县(市)第二产业增加值由3 848.7 亿元增加到 4 898.5 亿元,年均增长 12.8%,高于全省同期工业经济年均增速 0.3 个百分点。 (二)投资需求增长旺盛 安徽省 62 个县(市)固定资产投资由 2011 年 5 439 亿元增加到2013 年的 8 200.2 亿元,年均增长 22.8%,高于同期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值。全省 62 个县(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不断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 2011 年的 2 145.2 亿元增加到 2013 年的 2 766.8 亿元,年均增长 13.57%。 (三)
5、外贸出口降幅较大 对外开放步伐稳中趋快,利用外资快速增长。安徽省 62 个县(市)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由 2011 年的 22.05 亿美元增加到 2013 年的48.58 亿美元,年均增长 48.44%,大幅高于同期全省外商直接投资年均3增速。外商直接投资对全省县域经济总量的贡献率由 2011 年的 1.58%增加到 2013 年的 4.13%,贡献率大幅上升。 (四)财政收支总量不断提升 20112013 年,安徽省 62 个县(市)财政收入增加明显,总财政收入由 2011 年的 761.4 亿元增加到 2013 年的 1 044.02 亿元,增加了282.62 亿元,年均增长 17.1
6、%,比相同时期全省财政收入年均增速高出4 个百分点,62 个县(市)总财政收入占全省财政收入的比重也有 28.92%上升到 31.03%。全省 62 个县(市)财政支出不断加大,总财政支出由2011 年的 1 400.4 亿元增加到 2013 年的 1 869.7 亿元,年均增长 15.52%,增速比相同时期全省财政支出增速高出 0.79 个百分点。 二、金融支持安徽省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2014 年末,县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 11 071.7 亿元,比年初增加 1 509.75 亿元,增长 15.68%。县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 6 154.86 亿元,比年初增加 1 054
7、.96 亿元,增长 20.45%。县域市场空间快速释放,吸引了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以增设网点、跨区对接等多种形式介入。截至 2014 年末,安徽省所辖 62 县共有金融机构 577 家,较上年末增加 29 家。其中新设法人机构 6 家,均为村镇银行,新设非法人金融机构 23 家,主要为徽商银行分支机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全面完成,全省 64 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挂牌改制成农村商业银行,另余 3 家为农村合作银行。安徽省县域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壮大,为提升县域经济提供了保障。 (一)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提高支农支小贷款比重 4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支持。一是有效落
8、实“定向降准”措施。2014 年以来,先后对存款准备金率普调 2 次、定向调控 4 次,对宏观审慎管理和支农支小贷款比例符合要求的有 22 家城商行、非县域农商行、非县域农合行,定向降低存款准备金率 1 个百分点,累计释放可用信贷资金约 54.3 亿元;对 60家县域农商行,定向降低存款准备金 2 个百分点,累计释放可用信贷资金约 78.2 亿元。二是认真贯彻准备金激励约束政策。对 A 类农合行,以及符合新增存款用于当地贷款考核达标机构执行低 1 个百分点的政策优惠;对由农信社、农合行改制而成的农商行,执行最长半年的过渡期优惠政策;开展对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考核,对涉农比例符合要求的35 家
9、县级三农金融事业部,实施低 2 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政策优惠。截至 2015 年 6 月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 7 974.2 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2.9%;小微企业贷款余额 5 779.4 亿元,余额同比增长 14.6%,高于各项贷款增速 0.5 个百分点。 (二)加快涉农金融产品创新,满足差异化金融需求 安徽省金融机构通过市场细分,针对不同客户信贷需求状况,推出差异化信贷产品。以阜阳市为例,截至 2015 年 6 月末,阜阳辖内共有 13家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开发创新金融产品 33 项。一是针对不同企业生命周期推出“创业乐”贷款、 “创业金桥贷” “成长金桥贷” ,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累计
10、向 39.89 万个体工商户和 3 259 家小企业提供 151.79亿元资金支持。二是开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 、农家乐、农用机械、“金保贷” “欣农贷”等贷款品种,支持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农民合作5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三是推出就业创业循环贷款、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加大农民工就业支持力度,2015 年 6 月末,贷款余额 2.83 亿元,同比增长 33.82%,支持 5 200 余人成功创业。 (三)有效运用金融工具,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一是强化再贴现票据政策导向。在审批管理再贴现时,通过对涉农、小微企业贴现的票据优先办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此类企业的票据融资支持。2015 年 6
11、月末,安徽省再贴现余额 81.1 亿元,资金使用率达91.1%。二是强调再贷款再贴现价格优惠,将再贷款再贴现资金价格优惠传导至实体企业,缓解实体经济融资贵问题。2015 年 6 月末,安徽省法人金融机构运用支农再贷款发放的涉农贷款加权平均利率 7.19%,低于其他资金涉农贷款利率 1.31 个百分点。三是发挥基准利率的引导作用。2014 年以来,先后 4 次下调金融机构存贷比基准利率,2015 年 6 月安徽省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 6.73%,较去年同期下降 85 个基点。四是涉农直接融资工作取得突破。2014 年安徽省共有 3 家涉农企业成功发行 5 只债务融资工具,金额 18
12、亿元,发行品种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 (四)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 安徽省开展“金融服务下乡”活动,深化助农取款点功能,建立兼具支付、宣传、征信、反假、维权五项功能的金融服务室,农村地区金融消费维权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12363”咨询投诉热线电话覆盖全省。截至 2014 年末,全省累计发展助农取款服务点 18 102 个,累计取款交易笔数 715.4 万笔,累计取款交易金额达到 11.7 亿元。建设“安徽省农6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以平台为支撑,以试验区为主,在部分县(市)逐步推广开展农村信用信息采集、运用等工作。截至 2014 年末,各试
13、验区累计采集约 122 万户农户信息,5 200 户农村经济主体信息,依托平台评定信用农户约 25 万户,信用村 260 个,信用乡镇 28 个。 (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力度加大 安徽省启动家庭农场直管直贷试点工作,由农业银行等 5 家主要涉农金融机构作为主办行,探索金融服务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模式。2014 年末,全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余额 322.9 亿元,同比增长 21.3%,高于全省涉农贷款增速 4.1 个百分点,当年新增 56.8 亿元,今年以来累计发放 274.2 亿元;其中家庭农场贷款余额 8.47 亿元,在贷户数 2 254 户,全年新增 4.87 亿元,
14、累计发放 2 463 户,8.42 亿元。三、金融支持安徽省县域经济发展融资困境分析 (一)经济下行导致县域经济主体融资风险加大 随着当前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县域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正逐渐暴露。安徽省县域经济基础相对薄弱,主导产业主要以农业、制造加工型企业为主,抗风险能力较差,部分龙头企业陷入经营困境或出现挪用贷款现象,使得县域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有所上升。2015 年 3 月末,宣城市 5 家国家级禽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余额 10.85 亿元,占家禽企业贷款余额的 81.82%,涉及到辖内外 15 家银行,一旦出现经营风险,可能导致风险的连锁反映。同时,部分企业得到超出自身需求的资金后,将资金投
15、向固定资产、民间借贷、房地产领域,使得银行贷款风险增加。 7(二)县域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存在 县域经济主要以民营中小企业为主,而这些企业资信度及偿贷能力较低,促使金融机构将贷款投向龙头企业和大型企业,龙头及大型企业的金融需求得到较好满足,而小微企业获得贷款难度大,成本高,不利于其经营发展。如南陵县四大主导产业中八成以上的贷款投向了骨干企业,小微配套件生产企业获取的金融资源不足。2014 年芜湖市小型企业贷款利率上浮占其全部发放额的 72.1%,而大型企业仅为 37.82%。从对芜湖市两家国有银行监测情况来看,2014 年制造业大型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分别为 4.99%和 5.56
16、%,而同期小型企业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为7.2%和 7.62%。 (三)县域信贷投入不足,金融资源区域分布不均衡 2014 年全省 62 各县存贷款总额占全省全部贷款总额 27.7%,县域存贷比仅为 55.6%,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20 个百分点,部分县域存贷比甚至不足 30%。以上数据显示,虽然县域金融组织体系不断扩大,但县域金融供给水平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另一方面,安徽省县域经济发展不均衡,县域招商引进的资金、项目大多落在区位、交通、资源等条件较优越的中部及省城附近地区,皖南以及大别山老区仍然滞后,金融资源分配不平衡,县域差距较大。2015 年安徽县域经济竞争力报告显示,2014 年
17、安徽省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排名前十位的为:肥西县、肥东县、巢湖县、繁昌县、当涂县、天长县、长丰县、无为县、宁国市、芜湖县;位于后十位的县分别是寿县、旌德县、临泉县、利辛县、绩溪县、望江县、祁门县、黟县、金寨县、石台县。其中肥西县 2014 年 GDP8为 508.8 亿元,与 GDP 最低的石台县 21 亿元相差 487.8 亿元,县域经济发展的差距也导致了县域金融资源分配不均衡。根据全省县域存贷款数据显示,截至 2014 年末,全省 62 个县贷款余额均值为 992 670 万元,其中巢湖县贷款余额排名第一,为 2 970 743 万元,石台县贷款余额排名最后,为 178 329 万元。高于县域
18、贷款余额平均水平的仅有 25 个县,有 37 个县贷款余额低于平均水平。 (四)金融支持三农配套制度建设不够完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201417 号)中均提出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试点,但由于缺乏法律支持,成为制约金融机构开办此项业务的主要原因。此外,抵押物处置渠道少,农村产权流通转让体系不完善,缺少相应的抵押物处置平台,贷款出现风险时抵押权难以通过有效渠道处置,其债权不能得到有效保护。少数地区成立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也不活跃,加大了“两权”抵押担保中贷款人违约时抵押物的变现风险。2015 年末全省农村土
19、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不良率为 3%,农房抵押贷款不良率为 12.7%,不良贷款形成后抵押物难以处置。 四、金融支持安徽省县域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 第一,做好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配套建设,为县域经济主体融资提供保障。一是做好农村金融法律制度建设。当下针对县域地区信贷业务的法律法规仍不够完善,未能对借款人有效约束,一旦出现违约情况,金融机构损失较大。未来应积极推动农村金融立法,为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提供重要保障。二是加大对县域金融机构的财政支持。具体9可以根据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比例、规模和利率等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奖励或税收优惠。如引导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及服务三农发展,对银行新设县域分支行及新型农村
20、金融机构给予一定奖励,促进金融机构网点向县域发展,丰富地方金融业态,健全金融体系。三是构建完善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立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政府相关部门共享的金融信息平台,健全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加大对守信企业、村镇和个人的信贷优惠政策,对失信企业、个人加以惩处,以增强全社会信用意识,营造良好的县域信用环境。 第二,构建多元化县域金融组织体系,不断丰富县域金融融资渠道,形成“以政策性金融为主导、以商业性金融为主体,以合作性金融为基础,以非正规金融为补充的功能互补、产权明晰、有序竞争的多主体、多层次、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体系。一是银行类金融机构应发挥各自优势,多方联动、协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农业
21、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坚持三农为主要市场定位,下移服务重心,不断扩大县域的网点,支持农业产业化,进一步拓展县域农村市场;邮储银行要通过其遍布城乡的网点优势和科学合理的资金运用,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方便城乡居民生活中发挥主力军作用;中小商业银行要以“服务地方、服务中小”为市场定位,在保障资金安全同时,根据各地县域经济发展水平适当对县级分支机构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增加县域授信额度;农村商业银行要立足所在区域及社区,秉持服务三农宗旨,加强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创新金融产品,如适当扩大贷款抵押物种类,发展大型生产设备抵押贷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地抵押业务,充分发挥其农村金融纽带及农村10金融主力军作用,
22、使其成为大中银行之外的重要补充。二是证券、基金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有发展前景的县域企业融资支持。注重对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中的成长性好,有希望在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的培育和指导,为企业上市提供高效服务;风险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积极参与县域企业的股权投资,促进县域经济的转型。三是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增加政策性保险险种,将生产设施、生猪活禽、特色农产品、大型农机具等纳入保险范围,扩大政策性保险覆盖面,丰富农业保险产品,形成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互为补充的农业保险体系。在现有政策性保险的基础上,结合县域实际,开发地方特色险种。探索开展与农村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地相关的保险业务。 第三,建立与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相对应的县域金融监管体系,防范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县域金融监管需要加强监管协调,形成监管合力,避免监管交叉和监管遗漏。人民银行县级支行和银监会县级监管办需进一步增强监管协调和联动,做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加强与证券、保险等其他监管部门的合作,加强与当地政府、法院、工商、消费者协会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联动,严格督促金融机构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企业规范诚信经营,强化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 责任编辑 陈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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