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新野县:实施精准考核助推精准扶贫河南省新野县创新精准扶贫机制,严格精准考核措施,助推精准扶贫工作开展,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全县已脱贫 29466 人,贫困人口脱贫率达 70.2%。 创新精准扶贫机制 一是创新“三带三帮三扶一兜底”精准扶贫机制。动员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实行“三带三帮三扶一兜底”活动,即每名县处级领导带头包乡包村包组,每名乡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带头包村包组包户,每名县直单位和乡镇党员干部带头包村包组包户,做到贫困户不脱贫,帮带帮扶不脱钩;每个贫困村都有一个县直单位帮扶,都有一个企业帮扶,每个贫困户都有一名乡干部帮扶;实行村兜组、乡兜村、县兜乡的帮扶机制,实现扶贫工作全覆盖,确保到 20
2、17 年全县 41 个贫困村全部脱贫摘帽和 4.2万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同时,实现贫困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县平均水平。二是实施帮扶工程。实施行业部门“一人一道菜,共办一桌席”帮扶工程,即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和社会帮扶资源用于扶持发展生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近年来,投入危房改造资金 3800 万元,校舍改造资金 14000 万元,安全饮水 2400 万元,人居环境整治 3000 万元。中央财政扶贫保证金 70%用于扶贫到户项目,230%用于贫困村整
3、村推进项目。行业部门年度开发资金的 40%用于贫困村发展。2016 年,县财政拿出 500 万元资金,重点用于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和贫困户产业发展,并拿出 300 万元保证金,存入邮储银行,放大 10 倍,用于支持贫困户产业发展贷款。目前,全县未脱贫 18315 人,其中实行政策兜底(含大病救助或临时救助)解决贫困人口 3630 人;进行劳动力培训就地就业 257 人;实行产业扶持,解决贫困人口 14428 人。 建立精准考评办法 建立分类精准科学考评办法。对各乡镇的考评,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减贫增收情况。把贫困人口生活水平提高、贫困人口数量减少和农民纯收入的增长作为主要指标进行考核。并组织人员实
4、地查看扶贫对象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做到识别准确、群众满意,是否做好户建卡、村造册、乡立簿工作,是否针对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等。二是贫困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公共服务改善情况。把行政村通畅率、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贫困村集中供水工程覆盖率、贫困户通电增长率、通生产用电自然村增长率、住危旧房或危房贫困户下降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政村达标率、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义务教育净入学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贫困人口新成长劳动力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增长率、有标准化卫生室行政村增长率、有合格乡村医生即执业(助理)医师行政村增长率、通广播电视贫困户增长率、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建设、行政村互联网覆盖增长率等作
5、为主要指标进行考核。三是扶贫项目实施情况。把当年实施的整村推进、到户增收、小额贴息信贷、产业化扶贫、科技扶贫、互助金、扶贫培训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整体效果及建档立卡、3精准扶贫到村到户情况作为主要指标进行考核。四是扶贫开发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把各乡镇是否健全扶贫档案,是否按时、按质报送各类统计报表和有关材料信息,是否按要求完成上级安排的扶贫开发任务,是否按要求参加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及培训检查活动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将贫困村定点扶贫驻村帮扶、社会各界帮扶情况、扶贫开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贫困村基层党建中的“三支队伍”建设情况等也作为主要指标进行考核。 对县直定点帮扶企事业单位的考核,主要有三个方
6、面:考核帮扶单位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视程度及支持配合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工作情况等;考核帮扶单位在行业扶贫和专项扶贫中所做的工作,主要为整合项目资金用于对口帮扶的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贫困群众脱贫增收等;考核所帮扶贫困村的精准管理工作,主要看驻村队员是否发挥作用,抓好所帮扶村的档案资料管理、宣传、动员等。 实施精准考评措施 一是县政府组成 8 个督导组,对扶贫效果采取“党员评议+群众测评+贫困户评价+党委考评”方式考评,召开党员会议对扶贫成效集中评议,发放群众测评表征求群众扶贫意见,由贫困户打分,督导组综合考评,考评结果排序通报。二是成立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效能室牵头的大督查办公室,
7、对乡镇、村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和驻村工作队开展情况进行督导,严格实行一月一督导一反馈一汇总一通报的督查办法,对督导所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影响全县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并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强化结果4运用。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和县直单位,县委、县政府通报表扬,并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时予以奖励和倾斜。对工作落后的乡镇,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力促整改,并责成县直帮扶单位加大帮扶力度。对整改不力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组织调整。对乡镇和县直单位的考评结果,在全县通报,并提交县委组织部备案,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作者单位:新野县委政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