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专项资金 (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实施单位用) 填报单位:邵阳市妇联 填报日期: 2018 年 3 月 27 日 基本情况 专项(项目) 名称 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 专项(项目) 主要内容 全国妇联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设立“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为农村身患乳腺癌、宫颈癌的贫困妇女提供人均一万元的救助。 专项(项目) 单位 市妇联 专项(项目) 主管部门 分管领导 岳红艳 专项(项目) 负责人 杨志芳 专项(项目) 属性 经常性 一次性 新增 延续 资金总额及构成 总额: 436 万元( 1 万元的 436 人 ),其中:省级财政 0 万元;市级财政 0 万元;其他 0
2、万元 专项(项目) 起止时间 2017 年 1 月起至 2017 年 12 月止 实施情况 专项(项目) 立项依据 可行性研究报告 结论 专家评审论证 结论 是否实施政府采购及金额 是 否 应采购金额 万元 实际采购金额 万元 是 否实行 招投标 是 否 是否实行国库 集中支付 是 否 是否实行资金报账制 是 否 是否实行工程代理和投资评审制 是 否 是否实行合同管理制 是 否 是否实行财政双控账户管理 管理 是 否 是否实行财政专户管 理 是 否 管理情况 管理制度 和办法名称 具体工作措施 由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直接支付到项目县 专项(项目)调整内容及报批程序和手续 项目县、非项目县妇联收
3、到下拨款后,造表签字发给“两癌”贫困妇女。 专项(项目)完工验收情况 1、项目县、非项目县申报救助名单由省、全国妇联审核。 2、由市妇联将省下拨的两癌贫困母亲救助款下拨至各县市区妇联,由基层妇联支付给各两癌贫困妇女并上报发放表。 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使用管理 救助名额报省妇联后,由全国妇联 进行审核,确定救助名单,发放救助款 财务管理制度 作为专项资金下拨,各妇联出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或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 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内容 应到位资金(万元)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实际支出(万元) 结余资金(万元) 中央财政 436 436 436 0 省级财政 市级财政 其它 合 计 436 4
4、36 436 0 产出成果 每年全市都有一批贫困“两癌”妇女得到救助,体现了妇联组织对妇女的关心关爱。 产出效益 自 2009 年, 我市邵东县成为项目县以来,新邵县、邵阳县相继成为项目县, 2014 年,救助范围又扩大到非项目县,截至目前我市共有 1000 余人接受救助,该项目得到了广大妇女的充分肯定。 自评结论 有效 问题与建议 问题 1:非项目县的救助名额较少 问题 2:城市贫困妇女得不到救助 建议:加大救助力度,拓宽救助范围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说明:主管部门对专项(项目)单位填报内容的客观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专项(项目)单位的自评结论签具是否认定的意见。 主管部门(盖章): 说明:各单位根据文字数量需要可调 整此表。 单位财务负责人(签章): 专项(项目)负责人(签章): 评价负责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