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经济管理类专业经济法教学的思考摘要:经济法学是经济管理类专业核心课程之一。经管类专业培养目标与法学专业不同,对经济法教学的要求也不同。由于课程师资大多来自法学专业,通常按照法学专业的培养要求构建课程内容体系和安排教学实践,出现课程内容不契合专业的培养目标、缺乏专业针对性、教学方法有失偏颇等问题,对这些问题进行思考并探讨改进措施具有现实意义。 关键词:经济管理;经济法;教学方法;专业设置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3(2013)02-0049-02 我国很多高校开设经济管理类专业,旨在培养从事经济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基于培养既懂管理又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的要
2、求,经济法学已逐步成为经管类专业如经济学专业、工商管理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的必修课。经济法学是法学体系中的一门综合性课程,内容涵盖面广,动态变化大。通常所说的经济法学是教育部规定的高校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其内容体系是按照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划分的。经管类专业的法学教育与法学专业的教育目标不同,经管类专业的法学教育更强调培养学生运用法律来解决经济发展和经营管理中各种问题的能力。但很多经管类专业的经济法课程是按照法学专业的经济法内容体系来安排的,相应地存在一些实际问题。 2一、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课程内容体系与专业需求的矛盾 经济法是我国法的体系中一个独立而重要的法的
3、部门,调整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各种社会关系。经济法学包括该部门法的理论、制度及规范,内容体系由体现国家干预、管理经济的各种法律规范构成。经济法学的教材众多,比较常见的是概论加分论。分论部分一般包括市场主体法律制度、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这种划分体现法学体系和法的部门划分的严谨性。 但是,按照法学专业的经济法学内容体系进行经管类专业的教学,易出现两个问题。一是课程内容缺乏专业的针对性。按照此体系学生可以了解市场规制及宏观调控方面的法律制度,如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等,但与经济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重要法律如公司法、合同法等都未纳入课程内容。这些法律属于民商
4、法范畴,由于经管类专业的课时总数限制,一般不再开设民商法课程,只开设经济法一门法律类课程,导致与专业密切相关的这些重要法律学生反而未能学习。二是充分考虑了经管类专业的学生需求,在教学实践中授课教师把经济法和商法兼收并蓄向学生讲授,忽视了向学生阐释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导致学生对法的部门的划分、经济法的概念及内容体系没有清晰准确的认识。2因此,根据专业的不同,依据专业的培养目标,构建合理的经济法教学内容体系凸显必要。 (二)经济法课程的课时普遍偏少 经管类专业的培养目标可以归纳为培养适应现代市场经济需要,具3备科学素养和诚信品质,掌握现代经济和管理理论,能够在工商企业等从事经济工作、管理工作的复合型
5、人才。培养目标分解为知识结构,再细化为课程设置,课程围绕着培养目标展开。这些专业的主干课程中管理学、运筹学、经济学、会计学等课程的课时较多;再加上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大型作业、实践性课程等,经管类专业的课时总数普遍较大。因此,可以给经济法的课时一般不多,经过对几所高校的经管学院的调研可见基本在 3050 学时之间。经济法学内容庞杂知识点多,导致经管类专业的经济法教学中普遍存在课时少,进度紧张的问题。 (三)教学方法存在偏颇 对于经管类专业的学生而言,学生对法律课程的重视程度逊于本专业课程,另外由于经济法的内容体系庞杂,很多学生觉得法律条文枯燥,更加影响了学习的主动性。因此在经管类专业的经
6、济法教学中更加需要采用适当的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对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具有积极作用,在经济法教学中被广泛采用。3但在案例教学实践中,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案例选择忽视专业的需求差异。从笔者所在经管学院几个专业情况来看,工商管理专业学生对公司业务的相关案例比较感兴趣,国贸专业的学生对国际贸易实务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更关注,经济学专业的学生对宏观调控相关案例的关注高于其他专业。如果同一套案例应用于不同专业学生的课堂教学,专业针对性较差,也不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二是教学中不能很好地把握案例教学与知识讲授的关系。知识点的阐释和讲授可以让学生的知识更加系统,但有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过于注重案例教4学,
7、反而忽视了知识讲授的重要性,或者出现案例教学与知识讲授脱节的现象,都不利于学生法律能力的全面培养。 二、改进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的建议 (一)构建合理的经济法学内容体系 构建经管类专业的经济法教学内容体系时主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尊重部门法划分的严谨性,二是要结合专业的培养目标与要求。 1.绪论部分必不可少。在绪论部分严格按照我国法学体系介绍各个部门法的划分,让学生明确经济法地位与范围的同时,对法的体系有正确的认识,为今后学习相关法律打下正确的理论基础。 2.根据专业的不同,合理确定经济法各部分教学内容的比例。从经管类专业培养目标来看,学生学习相关法律的目的是为专业领域服务,内容体系应当注重培养
8、学生经济管理活动必备的法律知识和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例如工商管理专业可以将市场主体法律制度作为重点,经济学专业宏观调控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可以作为重点。 3.兼收并蓄合同法律制度。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在市场经济下合同非常重要。在教学中合同法作为重点内容使经管类专业的学生将来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时能有效防范交易风险。 4.重视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内容的学习,培养学生将来有序竞争,遵守法制。 关于按照法学专业的内容体系开展教学,还是兼收并蓄经济法和商法作为经济法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笔者所在学院 5 个专业,11 个班的级 317 位同学的问卷调查中,有 76.
9、97%的同学认可课程组教师构建的针5对经管类专业的经济法学教学内容体系。 (二)对课程的设置做出合理的安排 1.对先修课程做梳理,授课专业除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否开设民法概论,理清先修课程对开展经济法的教学是有影响的,涉及到在经济法课程中是否要补充民法基本理论。 2.合理安排经济法课程的开课学期。了解经管类专业经济学、会计学、财政税收等课程的学期安排,与专业负责人沟通,合理安排经济法课程所在学期。与专业知识的结合,能够促进学生将专业知识与法律知识衔接贯通,适应培养既懂管理又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的需要。 3.重视专业选修类法律课程。因为经济法的学时有限,为了更好的适应专业的培养目标,可
10、以在与专业负责人沟通的基础上,开设与经济相关的专业选修类法律课程。比如理财方向开设税收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开设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障法等实用性较强的内容,这样教师的讲授和学生的学习更富针对性和实效性。 从本校经管学院的调查问卷来看,关于本专业选修类法律课程的选择,工程、物流、国贸、工商的学生对各自专业密切相关的法律制度的选择率分别 65.45%、77.97%、86.11%和 61.40%,远高于总人数中对该法律制度的选择比例,充分反应了专业需求的差异性。 (三)优化案例教学改进教学效果 经管类专业的法学教育更强调培养学生运用法律来解决现实中各种问题的能力,因此在教学中坚持案例
11、教学对于培养学生的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是必要的。优化案例教学可以改进教学效果。 61.选择适合教学对象专业特点的案例。针对经管类专业学生对案例教学的需求差异,教师在经济法教学任务开始前,关注学生的专业方向,明确经济法教学需要培养学生哪些方面的能力。针对专业需要精选不同的案例,提高案例教学的针 对性。 2.充分运用小案例进行法理阐释。针对经管类专业学生法律课程课时少的实际,考虑他们先修课程不充分,针对重要的法律知识点,采用短小精悍的案例进行法理阐释,有助于学生掌握基本的理论、法律适用的方法和原则。调查中 95.9%的同学认为针对较难理解的法律规定用小案例进行法理阐释非常 必要。 3.注意典型判例的
12、讨论安排。调查中关于对典型法院判例的讨论,有 67.51%的同学认为穿插在课堂理论讲授过程中与知识点衔接展开更合适,而不是在章节结束之后安排专门的讨论课。这对教师开展课堂教学时如何将理论讲授与案例讨论有机结合避免脱节提出具体要求。针对案例讨论过程,有 44.16%的同学认为可以由同学们完全发散式的讨论,而54.89%的学生认为教师应当事先设计好思考题,先由学生发散式讨论,教师还是要从理论上给予指导。因此教师在课程开始前,对案例讨论进行充分准备凸显重要。 4.关于视频案例应用于课堂教学,94.01%的同学表现出兴趣,超过课程组教师的预期。这对经济法课程在建设过程中充分运用现代媒体,选择合适的视频
13、案例,进行剪辑改编使其适合于课堂教学都提出要求。 7三、结语 经济法课程作为经管类专业的必修课程之一,课程的设置及教学效果与学生的培养质量相关,从事经济法教学的教师都十分重视对该课程的研究和建设。本文仅从课程内容体系的构建、课程的设置与安排、优化案例教学方面进行了分析。除此之外,需要建立合理的考核体系,全面考核学生对相关理论的掌握情况和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另外做好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工作,需要任课教师注重知识面的拓展,了解其他学科的专业知识,如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课程师资团队的进修与提高都是加强经济法教学的重要方面。随着立法进程与教育改革的推进,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的研究与实践将会不断
14、推进。 参考文献 1 杨紫煊经济法M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2 张辉工商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建设若干问题的探讨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08,12(5):157 3 曹冬岩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案例教学方法的思考J中国集体经济,2009, (11):185-186 基金项目:上海电力学院教学改革资助项目(A-2801-11-084)部分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秦瑞杰(1973-) ,女,黑龙江哈尔滨人,上海电力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管理学硕士,研究方向:经济法、电力法;司军艳(1977-) ,女,河南商丘人,上海电力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8法律硕士,研究方向:经济法、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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