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国内外比较研究摘要:本文通过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日本农业协同组织在主要类型上的比较分析,以及对比分析中美两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财务管理上的区别,反映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建立和发展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机制完善和财务管理问题。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 比较 研究 一、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日本农业协同组织的类型比较 (一)农业合作组织的主要类型 日本国内行政级别分为市、町、村,都道、府、县和中央三级,以利于有效管理。同样的日本的农业组织机制也分为三级:市、町、村经济区域是农民组成的基层农业协同组织;都、道、府、县经济区域由基层的入股组成的农业协同组织,成为县级联合会;由基层和
2、县级的联合会组成的就是全国最高级别的农业协同组织。而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还是较为初级的发展阶段,还没有建立系统的体系。主要是企业带动式的合作组织、以前供销合作社转型由农民出资的合作组织、还有很多自发型的和政府扶持型的农业合作。 (二)运行原则和机构设置 由日本农业协同组合法规定日本农业协同组织是自主性团体,是以劳作农民为主体、由劳作农民自愿、自由成立,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中间法人,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为组合成员服务。而最高决策机构是代表2大会(类似中国的代表大会制度) ,它是最高的权利机关,一切职务都由它选举产生。并且规定会长必须是农民,2/3 以上的理事也要是农民担任。而中国的合作社也是自愿加入,民
3、主管理的原则成立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农民为主体;以服务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民主管理;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额比例返还。成员大会是最高的权利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其他职务都由它选举产生。 (三)成员规范和业务类型 日本政府是规定成员必须是所在区域的农业从事人员,包括实施农业经营的法人,但是又不包括大型的企业,对农民权益的保障作用。而我国是以从事农业劳作的成员为主要的会员,同时它规定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4、,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也就是说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会员是允许有关企业和个人投资融资或者提供技术支持的。 二、中美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比较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筹资融资 美国的资金直接来源是社员直接投入、发行债券和票据、融资租赁、商业银行借款、保险公司借款、合作社银行贷款。从获得资金的渠道来看,美国的资金来源广泛,通过金融工具获得资金借贷,并有完善的资金保障体系。中国目前资金主要来源就是社员股金。他们利益共享、风3险共担。对于普通农民来说这种性质的合作的抗风险能力是很不够的,这种性质的合作社完全没有对大型企业的市场竞争的抵抗能力,同时对普通农民的保障措施在
5、我国显得很不够,农民的地步也很尬尴,抛弃土地另谋出路的十有八九。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本经营 美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是十分庞大的,合作投资领域众多,经营区域广阔,业务繁多。就美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对内有投资活动,并且对外也会投资合作。美国专业合作社就曾与西欧合作企业之间进行过资本和劳动力市场的渗透,发挥他们各自的优势,促进各国资源优化配置。而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把筹集的股金用于合作社内部的投资,用于购置材料工具等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事实上,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没有按照经济有效的规模科学组织生产,还会出现设施投资过多,生产过剩等问题。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分配 在美国,有法律规定和
6、限制,合作社社员基本上是按照入股的比例获得合作社中所有应得利润份额。在我国也是类似于这样的分配原则。但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利润分配制度却相当混乱,股金分红、股息、利润返还的比例要求都是很随意的。也就是说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进行有效地管理,而且代表大会的话语权是在大股东的手上,对于重要的经营策略和管理措施在很多时候都是不全面的。 三、借鉴吸取经验,加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 (一)开展多样化的融资筹资渠道 4从目前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态势来看,农村专业合作社必须要扩大资本,所以就需要进行大规模的集资融资和吸引国内外的投资。一方面就需要利用信用工具借贷资金运作资本,实现利益。另一发面是在盈余的条件
7、下进行资本的扩充。从而扩大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本规模,和综合实力。 (二)进行投资可行性论证制度 在我国社员投资后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除企业清算、歇业外,投资者可以转让股份,但是不能退股。专业合作社的股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式运行,也就是说在资金的管理方面是比较集中的,在主要的大股东手中,但是这种较为集中地投资就需要科学的投资运营达到资本的增长。所以就需要对一些投资进行科学的论证,不同的股东理念有差异,对于一项投资就需要经济方面的人才。所以科学论证制度是十分有效的,通过股东之间的意见交换,邀请专家旁听指导等。 四、结束语 通过国内外的比较分析来发现自身问题,根据自身实际借鉴吸收先进经验是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新动力。在发展中不断完善进步,通过科学的改革焕发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新气象。 参考文献: 1王震江.美国新一代合作社透视J.中国农村经济, 2010 2赵保住,冯开文.北美新一代合作社与我国农村合作社实践比较和借鉴J.新疆农垦经济,2009 3徐永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100 问M.企业管理出版社,2008 54徐金海.专业化分工与农业产业组织演进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