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完善社会保障 改善收入分配探讨摘 要 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居民收入不断增加的同时,逐渐出现了收入差距拉大的问题,这也成为了全社会关注的重要议题,本文从当前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现状来分析,对城镇和农村的社会保障进行讨论,并阐述了如何完善社会保障来改善收入分配。 关键词 社会保障 收入差距 收入分配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志码:A 一、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现状 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我国居民收入不断增加,城乡居民的收入快速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 年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 26959 元,同比增长 12.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7917 元,同比增长 13.5%。随着
2、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居民纯收入在持续增长中,但从 2012 年城镇和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 3.41:1 的比率可见,我国当前的收入差距相对较大。这也是社会机制调解下,优胜劣汰的一种必然现象。当前,我国的收入分配还是存在着一定的不规范,差距也在不断扩大,矛盾日益凸显,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城乡收入差距。 乡镇一直以来发展困难,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效益等度制约了经济发展。在 1978 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是 2.57:1,在这一时期,打破了大锅饭时代,实行农民承包制,农产品的价格逐渐上升,农民的收益2开始逐渐增加,城乡的收入差距开始减小。之后,经济发展改革把重点从农村移向城市,
3、城市的人均收入增长速度比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增长快。2012 年城乡居民收入比 3.10:1,收入分配明显倾向城镇居民。这样的收入比率还不包括城镇居民享受的公费医疗、教育财政补贴、福利保险等等,可见我国城乡收入差距之大。 (二)地区收入差距。 不同地区的收入与当地的劳动力市场、人员素质、经济水平等差距密切相关。结合以往相关数据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 17 省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分析,上海一直处于人均收入分配最高的城市,2012 年上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40188 元,但是作为 17 省中最低的城市宁夏,只有 19831.4元,相差 2 倍之多。在我们主观概念中,东西部之间的城镇居民收入一直是老大难问题,
4、发达的东部,落后的西部,造成了贫富差距之严重,地区之间收入差距更是显而易见。 (三)城镇居民内部与行业间居民收入差距。 除了最为常见的城乡和地区收入差距以外,城镇居民内部与行业间居民收入差距也是比较明显的。在没有采用改革制度之前,我国城镇居民内部收入基本上很平均。自 1978 年改革后,我国的城镇居民内部收入就逐渐开始拉大。低收入户、平困户和最高收入之间的收入最大差距达到 21:1。行业间居民收入差距来源于职工工资的不相同性,相同的岗位在不同的城市工资也有所不同。从平时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垄断性行业的职工收入偏高,如金融、电信等行业;而农林也、采掘业就相对较低。3二、收入分配之社会保障完善 社会
5、保障制度是根据国家的政策法规来制定实施的社会保障措施和社会保障体系,为了实现保障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支柱。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安置和优抚等 。其中对于大多数居民而言,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组成了社会保险。 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中已逐步建立了养老、医疗、工伤为主的社会保险体系,以及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军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体系还将持续不断的扩大 。城市居民享有的保障制度比农民的保障制度完善且水平也比较高。 农村保障制度的实施较晚,和城镇相比,农村社会保障尤其不完善。尤其农村的养老保险制
6、度还是未全面覆盖。即使在一些已经进行医疗保险改革的农村,报销补偿只占到 30%左右,达不到有病及时医的效果。农村的大多数社会保险项目还没有完全成熟,甚至还没有全面建设。如在浙江省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一些比较偏远的农村,仅仅只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也没有完全普及,医疗保险更只是摆设。有数据显示,占据我国绝大多数人口的农村只占到社会保障费的 10%左右。在农村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更是无从说起。另外,对于公共设施和福利待遇的设置城镇和农村差距甚远,农村居民远远没有享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制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国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其实拉大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三、完善社会保障对策 4政府通过
7、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等支出行为实现公平分配收入的功能 。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实质上是减少收入分配的有效手段,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因此,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都应建立起符合当地情况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制度的实施是为了一部分失业人群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使其增加就业的信心,间接促进了就业的几率。政府应该重视失业保险制度,不仅是城镇居民策略的实施,更要注重农民工的失业保险制度的完善,从而改善农民工失业后的生活状况。失业保险职能应该不仅是支付一定的保险费用,而应主动提供就业机会,联系各个用工企业提供适合失业人员的岗位,招聘其在就业。 (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
8、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的个人、集体、国家三者共同集结资金的,且农民自愿参加的农民医疗互助制度。当前,我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占据到一半以上的县市。中央财政对于该项的资金投入逐年加大,要求农村合作医疗加强基金管理,保证中央和地方的财政能够及时足额到位3。把农村困难户全部纳入到合作医疗保障制度中。基于此,医疗救助制度应该全面建立,避免因病枝贫。 (三)建立农村最低保障制度。 农村最低保障制度在形成之初,是国家为了保证农村困难人员的生活保证的一种救济措施。从该点看,我国大多数地区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但是没有真正落实到有困难的居民中去。农村最低保障制度主5旨是为了能够减小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对一些困难户进行资金扶持,从而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健康稳定的发展。政府在完善城镇低保制度时,应该尽快完善农村的最低保障制度。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参考文献: 1刘晓路.论政府在改善收入分配状况中的作用.财贸经济,2003 (8 ):42-47. 2胡佳妮.对财政收入分配职能的理论综述兼论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与其收入再分配职能的实现.财政监督,2009 (3 ):72-74. 3李建军, 何帆.建立社会保障预算机制的思考.中国新技术新产品精选,2007(3 ):4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