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 500 吨/年卫生香生产项目建设单位:山东山鹰化工有限公司 (盖章)编制日期:2019 年 03 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2、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500 吨/年卫生香生产项目建设单位 山东山鹰化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韩继忠 联系人 张永强通讯地址 梁山县韩垓镇开发区联系电话 15512227266 传真 - 邮政编码 272616建设地点 梁山县韩垓镇开发区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扩建
3、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2039 软木制品及其他木制品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 2900绿化面积(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31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3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01%评价经费(万元) - 预计投产日期 2019 年 04 月工程内容及规模:1、 项目由来山东山鹰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生产、销售大雕杀虫气雾剂、杀虫喷射剂等产品的专业企业。根据行业发展的特点,结合新的社会经济形势及发展趋势,山东山鹰化工有限公司为满足市场及公司发展的需求,拟投资 3100 万元新建年产 500 吨/年卫生香生产项目。项目占地 2900 平方米,主要利用一处已建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 2900
4、 平方米,购置全自动制香机,投产后可达到年产卫生香 500 吨的生产规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第 682 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 及 2018 修订版)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九、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4、锯材、木片加工、木制 品制造 ”中“其他”,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项目建设方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对项目周围环境状况2进行了实地调查,收集了当地有关环境资料,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
5、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主管部门审查和决策、设计部门设计和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2、选址及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梁山县韩垓镇开发区(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1,项目周边关系图见附图 1-2),利用现有厂区已建厂房,所处位置地势平坦,原材料及产品运输便利(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示意图见附图 2)。对照济宁市省级生态红线保护图,本项目不在其生态保护红线中,见附图 5。在落实环评提到的环保措施的情况下,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因此本项目选址基本合理。本项目利用现有厂区一处已建厂房进行生产经营。本项目分区明确,总平面布置较好的满足了工艺流程的顺畅性,体现了物料输送的便捷性,使物料在厂区
6、内的输送简单化,方便了生产;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设备运转噪声对办公区的影响均较小,总图布置基本合理(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 3)。3、项目基本情况(1)工程内容本项目利用已建车间进行建设,主要从事卫生香的生产加工,项目占地面积约2900m2,总投资 3100 万元,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卫生香 500 吨。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下表。表 1-1 项目组成一览表分类 工程名称 项目内容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利用现有车间,建筑面积 2900m2,一层,钢结构,根据生产需要布置搅拌机、制香机等生产设备,投产后达到年生产 500 吨/年卫生香的生产规模;辅助工程 办公区 在车间内设置办公区,100m 2。供水系
7、统 市政供水管网供给,年用水量 325m3/a;排水系统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后排放;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 座、容积 10m3)收集后外运作农肥;公用工程供电系统 市政供电线路接入,年新增用电量为 3 万 kWh;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 座、容积 10m3)收集后外运作农肥;生产区全部采用水泥混凝土硬化地面,化粪池等严格防渗,并定期检查,防止污染地下水;废气 本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噪声 设备噪声:采取隔声、减振措施;环保工程固废 分类收集,妥善处理;本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废包装袋收集后,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
8、(2)主要生产设备3本项目主要设备及数量见下表:表 1-2 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1 搅拌机 - 台 1 -2 制香机 - 台 10 -本项目生产设备类型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 修正)限制及淘汰类设备范围内。(3)主要产品本项目产品为卫生香,产品方案见下表。表 1-3 主要产品规模及型号一览表序号 名称 单位 年产量1 卫生香 吨/年 500(4)原辅材料消耗项目投产后,根据企业提供的材料,每年所需主要原辅料情况见下表。表 1-4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序号 名称 年用量 备注1 竹签 150 吨/年 外购2
9、木粉 300 吨/年 外购3 胶粉 50 吨/年 外购,主要成分为羟基纤维素钠4 水 100 吨/年羟基纤维素钠:羧甲基纤维素钠又称羧甲基纤维素,简称 CMC 或 CMC-Na。为白色或微黄色纤维状或颗粒状粉末或粗粉,无臭、无味,溶于水,有吸湿性,用于作食品加工的稳定剂、增稠剂。在面条、速食面条、速食米粉中添加量 0.1% 0.5%,可使制品膨胀而组织润滑,口感良好,不易变形;在面包、饼干、糕点中添加 0.1%0.2%,可防止水分蒸发和老化,防止油脂渗出,使产品表面光滑,口感细腻;在肉类制品、禽蛋、水 果、蔬菜中则以 2%3% 的水溶液喷洒在食物表面形成一种极薄的膜,可长期贮存食物,保持风味,
10、防止发酵,食用时用水冲洗即可;CMC 无营养价值,会吸水胀润,使人有饱腹感,可以用作减肥食品。4、公用工程(1)给水本项目用水由市政管网供给,其水质、水压、水量均能满足生活的需要。本项目生产时需要加水,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用水量约为产品总量的 20%,即100t/a。4本项目劳动定员 15 人,厂区不设食宿,生活用水按 50L/人d 计,生活用水量为0.75m3/d,年工作 300 天,则本项目年生活用水量 225m3/a。则本项目年用水量为 325m3/a。(2)排水厂区项目排水实行“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雨水由雨水管网汇集排入周围地表水;生产用水进入产品,在晾干工序蒸发损耗,无生产废水产
11、生;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 80%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0.6m3/d(180m 3/a),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周边农户连同化粪池污泥一起清运堆肥。建设项目水量平衡见下图:图 1-1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 m3/a)(2)用电本项目用电由当地供电线路提供,主要为生产设备用电和办公用电等,年用电量为3 万 kWh。(3)供暖该项目不建锅炉等燃煤设施,生产过程无需供热。(4)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 15 人,单班工作制,每班生产 8 小时,年有效工作时间 300d。5、环保投资本项目环保投资 3 万元,占总投资 3100 万元的 0.01%,主要环保设施具体投资见下表。表
12、 1-5 环保设施投资分项表序号 名称 总投资(万元)1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 +15m 排气筒 22 化粪池 0.53 垃圾桶 0.3新 鲜 水 325m3/a生产用水 进入产品中生活用水 化粪池100m3/a225m3/a 180m3/d损耗 45m3/d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围村民外运堆置农肥,不外排54 隔声减振措施 0.2合计 - 36、项目选址及建设可行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卫生香生产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发改委令 2013 第 21 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 “鼓励类” 、“限制类”和“ 淘汰类”,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
13、规和政策规定。(2)用地合理性分析本项目 位 于 梁山县韩垓镇开发区(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1,项目周边关系图见附图 1-2)。地理位置交通便利,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亦无需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厂址所在地地质情况较好,无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建设条件良好。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 年 5 月 30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通知”中规定,项目不属于禁止目录和限制目录中的建设项目,不属于该文件中限批或禁批的范围。因此,本项目符合梁 山 县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址合理。
14、(3)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 1-6 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序号 工作方案规定 本项目情况 结论1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本项目位于济宁市梁山县,属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内。符合210 月底前完成违法“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相关地方各级政府对不符合产业政策、
15、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 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专项取缔行动,采取拆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等措施,确保“小散乱污”企业整改到位。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经治理后可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不属于“小散乱污”企业。符合3全面推进排污许可管理。“2+26”城市要率先完成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推进重点行业治污升级改造,6 月底前,完成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10 月底本项目应积极响应当地政府开展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建符合6前,完成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各地结合污染排放特征和地方排放标准实
16、施要求,在全国率先开展医药、农药、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率先实施全面达标排放行动计划。全面加强低效大气治污设施和未安装自动监控设施企业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纳入环保重点监管范围,督促企业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建立企业排污台账,从严处罚违法排污行为。立企业排污台账,严禁违法排污行为。与环保部环评2016150 号文的符合性分析表 1-7 本项目与环保部环评2016150 号符合情况分类 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一)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
17、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本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及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的有关要求,不在梁山县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二)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
18、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结合自身项目特点,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符合(三)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本项目采用行业先进的生产设备,营运过程机械自动化程度高,大大降低了成本,节约资源。注重固体废物的回收
19、循环利用,真正做到了清洁生产符合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本项目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里。 符合7指导和约束作用(五)加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规划环评要探索清单式管理,在结论和审查意见中明确“三线一单” 相关管控要求,并推动将管控要求纳入规划。规划环评要作为规划所包含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对于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
20、环评,依法不予审批。规划所包含项目的环评内容,应当根据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予以简化本项目环评对验收及监管计划进行了讨论及论述符合(六)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现有项目环境管理联动机制。对于现有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违法违规现象多发,致使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在现有问题整改到位前,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同类行业的项目环评文件。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对现有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进行全面梳理;如现有工程已经造成明显环境问题,应提出有效的整改方案和“以新带老”措施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不存在现有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水环境及声环境造成明显
21、影响,并对可能出现的环境影响提出了相应的环保措施符合建立“三挂钩”机制(七)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对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地区,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对未达到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的地区,除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外,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排放相应重点污染物的项目环评文件。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项目本项目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可以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 1-8 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序号 判断类型 对照简析 本项目建设是否
22、满足 要求1 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本项目周边无生态特殊及重要敏感区,项目建设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敏感区,本项目位于梁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D-08-B4-02)东南侧 10.27km 处,不在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是2 环境质量底 线根据环境质量现状检测结果,项目附近环境空气质量符合二类功能区质量标准;评价区域段各项水质指标均达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厂界处噪声符合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少量粉尘,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车间加强机械通风,促进废气快速排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
23、,定期外运堆肥,不外排;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合理处理。是3 资源能源消 本项目所使用的能源主要为水、电能等,物耗及 是8耗 能耗水平较低。工艺设备选用了高效、先进的设备,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产品的损耗率,减少了原料的用量和废物的产生量。4 环境准入负 面清单 符合区域环境准入要求,本项目不属于梁山县负面清单。 是项目与南水北调工程的关系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重点保护区,排放水需满足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及修改单(鲁质监标发201135号)重点保护区域中的标准。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的产生与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堆肥,不外排。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山东省相关环保要求。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周边环境状况较好,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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