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家庭婚姻状况角度预防青少年犯罪摘要:文章通过对 1999-2010 年全国年度 18-25 岁青少年犯罪和全国年度离婚的统计数据分析,给出了青少年犯罪数和全国离婚数二者变化的模型结构,同时对二者的相关性进行了分析,最后从家庭婚姻状况角度对降低青少年犯罪提出建议。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预防;离婚;统计分析 一,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成因 毒品、环境污染和青少年犯罪并列为全世界共同面临的三大社会难题。据统计,我国每年青少年犯罪数为二十万以上,据 2008 年第 3 期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7 年全国青少年犯罪人数占所有刑事案件被告人的33.9%。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社会转型期的到来,以及未
2、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颁布实施,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再一次成为了全体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相对于其他犯罪类别,青少年犯罪是指儿童向成年期过渡这个特定年龄阶段的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其主体的生理年龄为年满 14 周岁到 25周岁以下的人。这个特定年龄阶段的划分是以生理、心理特征为基础,并以法律来加以确认。 任何一种犯罪行为均由多种原因造成,青少年犯罪也不例外,并且由于其主体生理年龄的特殊性,更具有特殊原因。综合学者的论述,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主要有:(1)自身:青少年处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期,生理机能正处于变化阶段。 (2)教育:存在严重失学现象而使学生过早接触社会;对学生缺乏全面关注等。 (
3、3)社会:青少年自控能力差,易沉迷不良文化。 (4)家庭:美国著名学者萨瑟兰曾指出,不良的家庭教育和家庭环境极易诱发青少年的心理问题,进而使其走上犯罪道路。个体出生后接触的第一个环境就是其家庭,因而家庭对于一个人的成长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 目前学界并没有文献对家庭婚姻情况与青少年犯罪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因而对于家庭婚姻情况对于青少年犯罪到底有无影响,影响程度均无结论。因此下文将构建模型运用统计学论证二者之间的相关关系。 二,统计学论证 假设:离婚与青少年犯罪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即离婚数量增加,青少年犯罪数量增加;离婚数量减少,青少年犯罪数量减少。 1,选择数据 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予以保护,因而
4、 18-25 岁的青少年犯罪人的生活受到的影响更大;加之 18-25 岁占整体青少年犯罪数的 76%以上,更具有研究意义。同时稳定的婚姻是人成长的第一堡垒,而离婚是家庭婚姻状况恶劣的极端表现,并包含不稳定家庭婚姻状况的各种情形。综上,本文将以搜集到 1999 年到 2010 年共 12 年的全国青少年 1825 岁犯罪数和 1999 年到 2010 年全国离婚数量统计数据作为样本研究青少年犯罪和婚姻家庭的关系。如表 1。 2,青少年犯罪和离婚相关性研究 将 1999-2010 年间我国年度 18-25 岁青少年犯罪数和我国年度离婚数量数据合并分析,可得图 1。从二者变化趋势和增长速度来看,青少
5、年犯罪与家庭婚姻状况同增长,计算其相关系数为 0.8344338,即 18-25 岁青少年犯罪数量和离婚数量二者呈正相关关系,并具有很强的相关性。 3,青少年犯罪和离婚的线性回归分析 进一步分析家庭婚姻情况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程度,本文将对表 1中全国年度 18-25 岁青少年犯罪数和离婚数量这两个时间序列数据进行一元线性回归,建立模型为:formula = youngstercrime divorce,回归结果如表 2。 由表 2 可知,回归后的方程为:youngstercrime = 135402.43 + 374.31 * divorce。从回归结果看,解释变量我国年度 18-25 岁青少
6、年犯罪数的变动能被被解释变量我国年度离婚数量变动的调整后的解释比例为 66.59%左右。同时我国年度离婚数量的变动对我国年度 18-25 岁青少年犯罪数的变动在 0.001 的显著性水平下有显著影响。 随后对回归结果进行布莱殊-帕甘检验得 p-value = 0.929,即在通常的 0.1 显著性水平下,样本数据不存在异方差。对普通回归后数据的残差进行布劳殊-戈弗雷自相关检验,p-value = 0.3407,即在 0.1 的一般显著性水平上变量不存在自相关性。对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单位根)检验(扩展的迪基-富勒检验 ADF) ,两个变量的 P 值均小于 0.01,小于一般性显著水平 0.1,
7、则可得我国年度 18-25 岁青少年犯罪数量和我国年度离婚数量数据均平稳,不存在单位根。 由以上分析可知我国年度 18-25 岁青少年犯罪数量和离婚数量的一元线性回归不是谬误回归,上述线性关系成立,即我国青少年犯罪数量同家庭婚姻情况有着直接的相关关系。我国每年度离婚数量每增加一万对,同年度我国 18-25 岁青少年犯罪数量将增加 374.31 起,并可得拟合曲线,如下图 2。 三:结论 综上,实证上家庭婚姻状况与青少年犯罪存在紧密联系,在预防青少年犯罪时要考虑家庭婚姻情况的重要性: 1,家长应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让其远离色情、暴力活动;及时发现、排解离异后子女的心理波动。 2,法院处理家庭婚姻
8、案件时,考虑子女的意见并慎重判案。若判决离异要建立档案转交相应居委会,告知其关注孩子心理变化。 3,居委会要重点关注离异家庭青少年的心理状况,营造正常看待离异现象的健康社区氛围,关注并引导离异父母与子女关系。 4,政府机构、相应公益机构应注重社会文化建设,宣传家庭对青少年的重要性。在保障隐私的前提下,帮助离异家庭青少年走出阴影,健康社交。 青少年群体是国家的明天和未来,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违法犯罪,要更加注重不稳定的家庭婚姻情况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社会宣传、司法机构和社会自治组织等要互相协调配合,共同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 参考文献: 1数据源自中国统
9、计年鉴 2012 2贵斌威老师社会经济统计学课件 3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08 年第 3 期 4吴珍平:论未成年犯罪特点及防治对策 ,载龙岩师专学报 ,2004 年 10 月刊。 5邹惠芳:浅析未成年犯罪的成因及对策 ,载法制与经济 ,2008 年 8 月刊。 6陈占江:社会极化:农村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根源 ,载江苏警官学院院报 ,2007 年 11 月刊。 7郭小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与社会工作介入模式软科学研究以重庆为例 ,载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报,2009 年 12 月刊。 8王金兰、吕娜、魏丽:未成年犯罪人个性调查与分析 ,载河北法学2004 年 2 月刊。 9林惠辰、任飞著, 我国青少年犯罪概念浅析 ,青少年犯罪研究文集(一) ,1983 年版 10徐建主编, 青少年犯罪学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6 年版 11埃德温萨瑟兰、唐纳德克雷西和戴维卢肯比尔著,吴宗宪 等译, 犯罪学原理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第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