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注视障儿童的早期教育问题【摘 要】本文主要采用文献研究与个人经历相结合的方法,首先进行视障儿童早期教育相关概念的界定;然后分“学校式” 、 “融合式”和“家庭式”三种类型描述北京市视障儿童早期教育现状;紧接着探讨现状背后的原因,主要有政策法规和特殊教育经费两个方面;最后提出个人的三条政策建议。 【关键词】视障儿童 早期教育 北京 笔者认为,视障儿童的早期教育主要是在 0-6 岁,6 岁之后就开始接受学校义务教育。通常, 欧美等发达国家视障儿童早期教育分为两个阶段, 一是 0-3 岁的教育, 主要是以家庭为主的干预模式,视障教育专家则定期上门针对父母和视障儿童的具体情况和需求提供咨询和指导。二
2、是 3-6 岁的教育, 主要是接受免费的正规的学校教育,视障幼儿就近进人幼儿园, 与同龄的正常幼儿一起学习游戏、一起接受教育, 已成为国际特殊教育的主流形式。 (彭霞光,2006) 1.北京市视障儿童早期教育现状 1.1 学校式 “学校式”教育即指由规模较大的盲人学校对视障儿童进行教育。根据北京市早期特殊教育现状研究的研究报告 ,北京市既没有接收视障儿童的专门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机构,也没有接收视障儿童的有残疾儿童班级的普通学前机构,全北京市只有一个视障儿童学前班那就在北京市盲人学校。北京市盲人学校是我国建立最早的一所特殊教育学校,也是北京唯一的一所视障教育学校,条件十分优越。这样优越的条件却不
3、是每一个视障儿童都能享受到的,根据它的招生简章,在视障儿童学前教育中,学前教育只招收本市户籍和符合借读条件的 4-6 岁学龄前视障儿童。根据新浪里一位父亲的描述,孩子被要求参加 6 个科目,100 多道题的入学考试,录取率只有百分之十几,当他质问盲校招生工作人员时,他说这是教委默许的,凡是非北京户口,原则上不收。 我们运用网络搜索只找到了一个北京市房山区的“济慈之家” ,它是由一对法国夫妇创办的。虽然民办早期特殊教育机构可能不止这一个,但是它们都没有政府拨款、经费靠自筹,所以办学条件难以得到保证,也缺少效益和规模。 (李川,2009) 1.2 融合式 “融合式”教育即指让视障儿童直接进入普通幼
4、儿园与健全儿童一起接受教育。随着 2007 年 9 月 21 日北京市学前儿童特殊教育示范基地颁牌大会的召开,北京市 18 个区县中每个区县都已经有一所学前特殊儿童随班就读试点幼儿园。 (东城区教委学前科,2007)但是,根据北京市早期特殊教育现状研究的研究报告 ,在全北京接收残疾儿童的 19 所普通幼儿园中,没有一个接收视障儿童孩子的。这就意味着虽然北京市政府大力提高残疾儿童随园就读试点数和扩大公办幼儿园招收残疾儿童规模,但是实际上北京的视障儿童孩子们根本无法享受政策福利,不能进入普通幼儿园学习、玩耍。 1.3 家庭式 “家庭式”教育即指由年迈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以及孩子的父母来承担喂养
5、、照顾、教育孩子的责任,但是“家庭式”教育也有问题。有些视障儿童的家长心态不正确,故而耽误了视障儿童的早期教育。当视障儿童家长们有了正确的心态之后,他们也有可能因为匮乏特殊教育知识而让视障儿童们无所裨益。事实上,这些家长们不知道什么样的服务最适合视障儿童孩子,如何获得这些服务,如何定位家长角色以确保视障儿童孩子的进步,这就造成了视障儿童们早期教育知识的大量空白。在对北京市 68 名特殊儿童进行的一次学前家庭教育状况调查中显示,在学前家庭教育过程中接受过“残联” 、 “民政”和“康复机构”帮助的家长加起来不足 15%,82.22%的家长需要专业人员咨询与指导。 (张毅 陈亚秋 何文辉 刘艳虹,2
6、004) 2.政策建议 第一,针对“学校式”教育,主要有两点政策建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所以政府应该取消北京市盲人学校的户籍限制,简化手续,降低门槛,扩大招收比例,切实保护那些外来人口视障儿童享受早期教育的权利。2、针对视障儿童学前班只能提供一至两年的学前教育的情况,我觉得北京可以带头建设视障儿童幼儿园。2011 年 7 月,由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助支持的中国首个视障儿童幼儿园琪琪幼儿园在海拔 3900米的西藏日喀则市边雄乡开园。 (何见远 丁宇,2011)中国首个视障儿童幼儿园开办如此之晚,而且还是由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助支持
7、建设,可见视障儿童幼儿园教育基本在整个中国都是空白,走在特殊儿童早期教育全国前列的北京市更应该带头引进这一机制,为北京市乃至全中国的视障儿童提供优质的公办早期教育。 第二,针对“融合式”教育,首先笔者认为政府可以贯彻实施原有方针政策,比如根据北京市第四次特殊教育工作会会议精神,明年本市将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开展残疾儿童“随园就读”试点工作,扩大公办幼儿园招收残疾儿童规模。政府将争取在 2015 年,全市近千所“随班就读”学校各配有一名随班就读资源教师,为随班就读提供专业的支持。 (仲玉维,2009)但是,政府在提高残疾儿童随园就读试点数和扩大公办幼儿园招收残疾儿童规模的同时,应该打破接收限制
8、,让北京市学前儿童特殊教育示范基地也能接收视障儿童孩子,让视障儿童孩子也能真正受益。 第三,针对“家庭式”教育,笔者认为政府应该用法律的手段建立家庭教育机制。随着 2004 年残疾人教育促进法的通过, 国会再次肯定了国家对系统早期干预服务承担的责任。依据残疾人教育法中对早期干预的规定, 为残疾婴幼儿及其家庭提供综合早期干预服务的州将得到联邦的资金支持。 (韩同美,2009)中国政府完全可以借鉴欧美国家先进经验,可以建立父母培训机制,雇佣视障教育专家教授父母有关视障儿童早期教育的知识和技能, 并给予示范性训练, 解释国家关于视障儿童权利保障方面的法律条款, 提供医院、学校等其他资源信息。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北京 1008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