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 简章 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士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 全日制 研究生和 非全日制 研究生 ( 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 、创新能力 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 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招考条
2、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 学术型研究生 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 学业水平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在校非应届提前毕业生,须在现场报名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方 能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 学历的人员 ;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 满 2 年(从毕业 后 到 录取当年
3、 9 月 1 日 ,下同 )或 2 年以上 的 , 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 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身份报考 , 并在 现场确认时已于 CSSCI 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1 篇 (独著,刊物原件 ); (4)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 专业学位研究生 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 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专业学位无须发表 学术论文 ) : 1报名参加法律 (非法学 )专业学位 硕士 研究生 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4、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 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为 0301毕业生 、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 不得报考 )。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硕士 研究生 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 专业为法学专业 (仅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为 0301毕业生 、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 方可报考 )。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 硕士 研究生 招生考试 的人员,符合(一)中第 1、 2、
5、4 各项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毕业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4报名参加新闻与传播、翻译(英语笔译) 、审计硕士和金融硕士 专业 学位 硕士研 究生 招生考试 的人员,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 1、 2、 4 各项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 大学本科 学历 后连续工作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
6、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 考生所在单位 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定向就业本单位 的在职人员 ; 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 以上,业务优秀, 经 考生所在单位同 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定向就业本单位 的在职人员。 3.我校 2018 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为 15 人。招生计划分配:法学( 0301)拟招生 10-12 人;其他专业拟招生 3-5 人。 ( 四 ) 我校既是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单位,又是接受单位。根 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推荐和接收办法将公告在校园网主页上。具有资格的 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的推免
7、生)须在 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 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已被招生单位接 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 我校拟招收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10 名,招生目录中所有专业均接受 报考。 报考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六)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为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报名须符合报考条件(二)中的相应
8、要求。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律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 2017 年 10 月 10 日 31 日 , 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 预报名时间 : 2017 年 9 月 24 日 -9 月 27 日 , 每天 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 / ,教育网址: http:/)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
9、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 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者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 的初试成绩 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 额 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西南政法大学的一个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只能选择西南政法大学报名考试点。 (3)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10、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以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 5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 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严肃 处理。 6现役军人、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 报考应事先认真
11、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二)所有考生 (不含推免生) 均 应在规定时间内到 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1报名考试点现场确认时 间: 请以报考点所在省级招办公告为准; 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按网报时所选择报考点的“报名须知”中指定的地址办理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像。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 自考
12、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 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 学历(学籍)检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 同等学力考 生须一并提交在 CSSCI 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1 篇 (独著,刊物原件 )。 单考生另加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推荐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备复印件一份,以及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
13、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及 复印件。 (2)考生应按考点规定 配合 采集本人图像 等相关电子 信息。 (3)考生 应 按 各省级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的 规定交纳报考费。 (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考生应于 2017 年 年 12 月 14 日 -2017 年 12 月 25 日 期间, 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 “ 研招网 ”自行 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使用 A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
14、涂改 )。 招生 单位 在复试时对非应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初试日期: 2017 年 12 月 23 日 -12 月 24 日 。初试科目:请查阅专业目录。 (二)复试工作一般在 2018 年 4 月底 完成。复试规则和程序等信息将提前公告在我校校园网主页上,复试内容及形式请阅专业目录的“说明”及“复试栏”。复试通知书按公告要求,由考生在校园网主 页下载打印。 六、 复试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
15、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 初试成绩合格后 ,一律加试。复试时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方式为笔试,笔试科目请详阅专业目录的“ 加试栏”。 七、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我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八、录取 在初试、加试、复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考试 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 学费、奖助学金、学制和学习方
16、式 ( 一 ) 学费: 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 7000 元 /年,哲学 6000 元 /年;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 10000 元 /年,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 13000 元 /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 10000 元 /年 ;翻译硕士 11000 元 /年,公共管理硕士 13000 元 /年,新闻与传播硕士 13000 元 /年 , 审计硕士 13000 元 /年 , 金融 13000 元 /年 。 ( 注: 收费标准以物价局核定金额为准 ; 中外合作办学 项目收 费按该项目有关规定执行。) (二)奖助学金:我校将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研究生奖助政策通过各种途径为符合条件的硕士生提供奖学金
17、和助学金,详细内容参见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网页。 (三)学制:全日制学术型、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和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三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两年。 (四)学习方式:全日制就读方试为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就读方式为规定时间集中学习。 十、 其余事项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 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 被录取为硕士生后, 按国家规定签定相关定向就业 合同。 若有未尽事宜,请直接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 023-67258892、 023-67258875; 图文传真: 023-67258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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