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内机场非航空性商业自主招商程序及风险规避机场非航空性商业自主招商概述 机场非航空性等行业业务概述。机场航空性业务,指与飞机、旅客及货物服务直接关联的基础性业务,包含起降服务、停车场服务、旅客廊桥服务、旅客及行李安检服务、货邮安检服务,以及旅客进出港服务(基础设施相关)等服务。 机场非航业务:指与机场运营直接或间接关联业务中,除航空性业务外类似地面服务、后勤保障服务、物流服务、机场零售业、机场餐饮业、机场物业服务、机场贵宾服务、机场能源服务、商业地产、机场广告、机场便利服务设施等,都属于非航空性业务。 机场非航商业业务:特指机场非航空性业务中的零售业、餐饮业、广告业、便利服务网点或设施等市场化
2、商业业务。 非航商业自主招商:指以机场管理机构为单一招商主体,通过面向市场公开招商方式引入并与机场管理机构直接签订商业经营合同的招商行为。例如机场管理机构直接经营管理的业务;新开发商业资源、经论证适宜采用市场模式运作的业务等较适合采用自主招商模式引进。 建立自主招商管理机构及程序。成立招商组织机构:机场管理机构可授权成立自主招商委员会和自主招商监督委员会;自主招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每个招商项目由市场开发部门牵头组建招商项目组,负责该项目的具体招商工作。上述机构均由机场管理机构授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建。 自主招商委员会总领自主招商工作,召集自主招商委员会会议,听取自主招商办公室、各招商项目组关于
3、招商工作的汇报,对招商工作做出决策;审批各招商项目的重要事项;审议各招商项目评审报告,确定成交商。 自主招商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自主招商全过程,监督招商工作人员在招商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招商程序及其行为规范的情况;对各招商项目组招标或谈判过程进行监督;对参与招商工作和评审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招商规范和纪律的培训;按程序抽取评审人员,组成招商项目评委会;受理招商工作中出现的举报和投诉。 自主招商办公室为日常招商办事机构,设在市场开发部门,负责招商委员会工作联动。 招商项目组负责项目的具体招商工作,比如编制各招商项目招商计划;根据具体招商项目制定招商方案、编制招商文件和评审标准;制定并执行招商推广方案
4、,收集、管理经营商信息;组织项目评审工作;协助完成合约签订、装修审批、经营商入场施工与开业等后期工作。就几项关键流程点总结如下: 招商材料的编制及审批:招商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招商邀请函、投标人指导、竞标文件格式、招商项目介绍及经营要求、评审标准及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自主招商委员会负责审批招商文件。 市场推广:包括主动收集潜在客户信息,对业务信息进行推广;主动拜访或接受潜在客户的拜访;通过公共传媒及机场管理机构官方媒体发布招商信息;通过推介会等形式向潜在客户推广招商相关业务。 报名及发售招商文件:包括有意愿参与招商活动的公司法人或授权代表,按照公开发布的招商信息中所要求的时间,携带相关资料
5、报名;对报名参与招商活动的公司法人或授权代表、公司资质情况进行准入资质审查;向通过资质审查的公司法人或授权代表发售招商文件。 踏勘与答疑:根据招商文件发售情况,组织至少一次现场踏勘,除招商项目基本信息外,不做任何有悖于招商规则的问题答疑。踏勘结束后,招商机构根据投标人需求,组织专门的答疑会或以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进行答疑;如需对招商文件中的问题进行书面澄清或网上公示,审批后实施。 成立评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从机场管理机构商业业主专家评委库中由自主招商监督委员会提前 1 个工作日抽取产生,未经许可,任何人均不得泄露关于评审委员会的信息。 招商项目评审:评审工作须在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进行,按照
6、评审方案确定的准入要求、评审标准对竞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审。 评审程序:评审委员会首先应审查竞标文件的内容与招商文件的对应性与完整性,如竞标文件缺少关键性条款、证明文件或者发现实质性错误,则竞标文件无效;通过评审合格的有效竞标人为三家以上的,评标按规定程序进行;如有效竞标人不足三家,由评审委员会按照事先确定的评审办法或根据实际情况现场研究决定是否继续履行评审程序;除竞标文件、评审表格、评标文件等需留存的资料外,其他所有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均应进行销毁;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应于当日做出书面评审意见;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的评委成员可以书面形式向招商人阐述意见和理由:如出现异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
7、对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委有权在报告中保留意见,并向自主招商监督委员会报告情况。 确定中标方:由自主招商项目组根据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向自主招商委员会推荐中标方,自主招商委员会研究决定成交方;原则上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须将拟成交方在媒体上予以公示,在规定的时限内无投诉的可发出成交通知书 ,有投诉的,按纪检流程调查,根据实际调查结果处理。 签约:在成交通知书约定的有效期内,招商项目组应组织与中标方签订书面合同;在双方尚未签订合同之前,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因中标方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根据招商文件规定机场管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的,招商项目组可向自主招
8、商委员会提出取消成交资格的建议,由自主招商委员会批准。机场非航商业风险与控制 非航商业风险,指机场管理机构在对经营商的招商工作中存在的、有可能导致机场管理机构人员及财产损失的可能性。 潜在的风险源主要包括招商道德风险,例如在招商工作中,涉及到的利益人较多,利益较大,容易发生招商人员在利益面前舞弊的行为。法律风险,例如合约管理未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安全风险,例如商业服务在店面装修、服务运营过程可能出现消防隐患,食品安全隐患、空防安全隐患、运行安全隐患、信息安全隐患,这些隐患如果不能及时排除,则可能引发安全事故,进而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招商风险控制:人员回避机制:特定情况下,招商工
9、作人员应申请回避;人员行为规范:招商工作人员应遵守机场管理机构对相关人员的行为约束;招商监督:商业招商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的全程监督,保证工作在透明、合法、守纪的原则下实施。 法律风险控制:搜集、建立针对机场管理机构商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及时更新:用法律法规指导商业管理工作,并逐步落实到合约中。 安全风险控制:对于经营商进行的工程改造,商业运营均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及机场管理机构对消防安全、空防安全、运行安全、信息安全及食品安全的规定,应于项目的申报、现场管理、空防管理、消防管理、强弱电管理及日常检查上予以落实,详细控制办法由机场管理机构制定。 国内各机场执行标准化的非航商业自主招商流程已是大势所趋。运用市场化经济杠杆,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和竞争机制,是机场非航商业良性发展的驱动力,也是塑建和维护民航机场业界形象的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