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刘士余对话王建宙:当金融遇到互联网这是一场跨界的对话。 对话的双方,在各自领域的任何举动都备受瞩目:央行副行长刘士余,2004 年任央行行长助理,2006 年任央行副行长,始终致力于中国金融稳定和改革;曾任中移动董事长,现被全球移动通信协会(GSMA)聘为高级顾问的王建宙,则亲身见证了中国通信和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壮大,对产业的趋势潮流具有深刻洞察力。 过去,他们曾经“隔行如隔山” ,虽然刘士余曾力推向电信运营商发放移动支付牌照,王建宙也曾主导中移动入股浦发银行,但传统金融业与互联网产业之间的天然沟壑,让他们很少有机会面对面进行思想交锋。随着第三方支付、P2P 小额信贷,众筹融资,余额宝的博兴,互
2、联网金融既成为各自传统业务的补充与支撑,又对既有的规则与利益格局产生了巨大的冲击。 7 月 12 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促进信息消费,并提出要实现“十二五”后 3 年信息消费规模年均增长 20%以上,这意味着到 2015 年,我国最终信息消费规模有望超过 3.2 万亿元,带动相关行业新增产出超过 1.2 万亿元。 在此过程中,互联网金融也被视作促进信息消费的一个重要支点。 中国该怎样发展互联网金融,又对它进行合理监管,让其更好地满足用户需求,促进信息消费,助推中国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 7 月 16 日, 财经国家周刊专门组织会议,邀请政府、专家、机构和企业各方人士展
3、开深入讨论。 会议上,刘士余与王建宙第一次坐在一起,就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商业模式挑战、监管趋势等问题,刮起一场强劲的头脑风暴。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摘取了他们之间的部分对话在此刊出。他们认为,金融业与互联网行业正在相互渗透、相互博弈、相互促进,走向融合与合作。 互联网“新金融” 王建宙:互联网的出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改变了生产、经营、娱乐、教育等方面,也改变了我们的消费方式,改变了各行各业的运作。金融行业也受到了巨大影响。这种影响,是更好地创造财富的正面影响。现在,智能手机已经具备了电脑的全部功能,我们在电脑上做的所有的事情,在手机上都能做了,移动互联网也已经具备了互联网金融的所有条件。 从
4、目前来看,移动金融特别是移动支付主要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很简单,就是在电脑上能用的网上银行,只要在手机上装上客户端,就可以使用。这个已经实现,而且和台式电脑一样安全,另外还可以使用第三方支付业务。 第二类是在安装 NFC(近场通讯)之后,手机具有了近距离通讯功能,又具有了非接触刷卡的功能。手机可以跟银行卡相连,以后用户不用刷卡,只要刷手机就可以刷银行卡;或是通过手机进行购物、乘车、购票等方面的小额支付。 刘士余:我的体会是,互联网金融是在信息化进入互联网时代一个必然的新的业态,不可不重视,也可以说是“新金融” 。 对这个新业态重要性的认识,还得重温和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四化”的要求。党的十
5、八大报告提出到 2020 年,工业化基本实现,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还有体制改革与机制转换的要求,就是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我体会信息化是贯穿在每一个“化”的任务中的。 我前段时间去西班牙出差。现在西班牙经济负增长、失业率超过25%,其中 25 岁以下年轻人失业率高达 50%。从统计数据上看,这个社会应当处于极不稳定状态。但我看到的情况是,当地并没有因为经济负增长和高失业率而引发恐慌。 这是为什么呢?对方的政府部门、电信部门、研究机构告诉我说,这是得益于一个巨大的“地下经济” 。他们认为,很多年轻人尤其是高校毕业生都借助互联网创业,比如开个小
6、店,这比中年人的就业更灵活,这解决了很多就业问题。 与此类似的,是在我国,依托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也已经解决了众多人的就业问题,仅淘宝网的上下游就有 1100 万人就业。而电子商务的发展,必然推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再一个,互联网领域里很多技术应用的突破,比如云计算、大数据、智能手机、搜索引擎、社交网络等,都已经为互联网金融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支撑。 王建宙:根据公开披露的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 ,2012 年我国第三方支付规模超过了 10 万亿元,其中移动支付的规模是 21.13 亿笔,金额是 1811.94 亿元。从这个数字可以看出,移动支付毫无疑问已经起步。 但是也可以看出,这个规模还是非常
7、小。我国已经有 12 亿手机用户,一年当中,通过手机做移动支付的只有 21 亿笔,那是非常小的数字,中国移动一天的短信量就是 20 亿条。正因为规模小,推动的余地是非常非常大的。 刘士余:关于数字,我也补充一下。目前,中国大约 80%的手机用户还没有使用移动支付功能,而包括移动支付在内的网络支付的笔数大体占到银行支付笔数的 30%。 互联网金融目前还难以替代银行 王建宙:为了移动支付,我在国际上也做过考察。我印象最深的是,在非洲的肯尼亚,他们有一个手机银行叫 M-PESA。M-PESA 很简单,就是用了一个短信的平台,它既没有 3G、也没有宽带、更没有 NFC 的平台。但就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
8、几乎全国人都在用这个东西,用它做汇款、做现场的支付等。 我去的时候,一个农民还爬到树上去接收短信信号。为什么呢?因为树上的信号强一些,必须接到这个信号才能拿到这个钱。他的一个亲戚把钱汇给他,所以他要早早地跑到树上去接收信号。在肯尼亚没有什么农村的银行,也没有信用卡,M-PESA 就起到了农村银行的作用,手机号就是他们银行的账号。跟他们相比,我觉得我们规模还是太小,我们可以做到更好。 刘士余:这是一个有趣的路径依赖现象:越是发达国家,移动支付使用情况越慢,包括美国、日本和欧洲。全世界移动支付用得最好的,是肯尼亚、印尼、菲律宾,这是因为路径依赖:越穷的地方越接受新事物,越富裕的地方越有路径依赖。所
9、以,手机和互联网在扶贫开发和促进落后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有巨大价值和功能。 王建宙:刘行长说得非常对,越没有金融机构的地方,就发展越快、推广越快。当然,现在的一个趋势是,欧美也开始越来越重视这方面。 刘士余:在我看来,今天能认知的互联网金融有三大形态:网络支付、P2P(即人人贷)和众筹融资(crowdfunding) 。支付宝新推出的余额宝也很受欢迎。还有其他金融领域的业务,比如保险业务,这些在中国正在呈现很好的生机。 其中,互联网支付这一块,中国目前是世界第一。去年,第三方支付中的网络支付(不含银行的互联网业务)业务量是 6.4 万亿元,大约占整个支付量的 0.5%。但从交易笔数看,已经占
10、到支付总笔数的 30%。可以说,互联网支付已影响和拓展了整个支付体系的内涵与外延。 P2P 的发展,全国现在大体有 300 家,对接了大约 200 多亿贷款,这方面目前还没有一个比较权威的数据。 众筹业务,中国已经起步,比如中关村的天使汇,虽然中国现在规模远不及欧洲和北美,但不用 3 年时间,肯定超过欧美,因为中国市场潜力太大了。 这三大领域,我们会取得非常大的突破性进展。移动支付具有很大潜力,跟电子商务相辅相成;随着 P2P 的行业标准和自律完善,这个行业会有非常大的发展前景;众筹融资也是如此。 另外,从这些领域具备一定市场份额的规模企业来看,它们的实际运作机制(包括市场拓展与风险控制)已经
11、形成,有的已经很完善了。 目前和今后相当长时间,互联网金融三大板块的业务量还不会撼动传统金融业务。目前,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超过 68 万亿元,P2P 就算做得再好,未来 5 年可能也很难达到这个规模的 1%。但互联网与互联网金融的思维、精神已经深深地影响传统金融机构,也影响着消费者。比如,原来只能从银行贷款,现在还可以从人人贷贷款。同时,互联网的业务成本和传统的业务成本相差很大,往往能达到 1:100 甚至1:1000。 当然,这两方面的市场空间不同。互联网金融生长点在海量的“小微”型,包括个人和小微企业。也可以讲是海量的交易笔数、小微的单笔金额。单笔在 100-500 万元的股本融资,单笔
12、在 10 万-50 万元之间的P2P,已经相当不容易了。 互联网金融从诞生到呈业态发展,不断促进了传统金融机构改变业务、改变服务。传统的金融体系到新金融体系之间,我总体认为是相得益彰、相互促进的。从政府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是属于金融创新范畴,它们共同构成了广义的、充满内生动力的金融体系。 合作与融合是未来之路 王建宙:我的一点体会是,无论互联网行业、电信行业,总喜欢争论“技术标准” 。 一个例子是,原先我们开始做手机支付的时候很早,当时地铁都还要排队买票,但因为我们老在争论是用 13.56MHz 频率的标准、还是用2.4GHz 的标准,结果一争论就是 5 年,大家都已经搞了各自的支付系统。好在
13、这个问题现在已经清楚了,2.4GHz 现在基本上只在校园等局域应用。移动支付统一使用 13.56MHz,也不用对 POS 机进行改造了。在这个事情上,央行下的最后决心非常好,我们不要在技术上继续争论,这是最好的选择。 刘士余:对,我们争不起也拖不起了。其实,当时包括银行在内的一些机构对三大运营商拿支付牌照有意见,一些从事支付的第三方支付组织,对三大运营商搞第三方支付颇有微词,甚至国外一些机构也有意见,说我们这个做法违反了“运营商中立”的原则。 但我们还是认为,要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先考虑如何把这件事情先做起来,所以后来还是顶着压力,给三大运营商发了牌照。我也鼓励各家银行和运营商加强合作,通过
14、这几年的运营来看,实际的效果很好,很平稳。 说实话,其实我现在对 3 家运营商反而有一点内疚,因为他们拿到支付牌照后,做得很辛苦,投入很大,但是对自身利润的贡献太小。当然,对提升手机用户的粘性有巨大帮助。 王建宙:其实我们也在努力寻找商业模式。说实话,大家探讨移动支付模式了很多年,但直到现在,全世界都还没有找到一个很好的商业模式,特别是小额支付。用户一共才支付 5 块钱,你能拿到多少手续费?哪怕你的款额很大,也很难冲抵你的成本。 所以,在推广的初期,全世界的运营商都是先不考虑盈利,而是把它用作增加用户粘性的手段,让用户把信用卡、支付都捆绑在手机号上,让用户不会轻易离网。但是随着金融业务发展,未
15、来还是需要寻找好的商业模式,才能有可持续的长期发展。 有意思的是,现在又出来了很多新的技术和模式。比如支付宝,不管用户怎么是跨平台、跨终端,只要装了客户端,就都可以发起收付款。总结起来就是两条:第一、对技术标准不要争来争去;第二、要允许新的技术进来。 我的另一个体会,是要协商合作。移动支付不可能是由一家来完成的,运营商也不可能完成、金融机构也不可能完成,必须要联合起来才能完成。现在我们探索了多年,也意识到了只有走合作之路。 在国外,也有单独自己做的,比如日本的 NTT Docomo 就买了一家信用卡的公司自己做,美国也有运营商联合起来开了一家第三方支付公司。但我觉得,最成熟的、发展最快的,还是
16、运营商跟现有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比方说中移动跟浦发银行,就已经展开了非常深入的合作。最近,我们还与银联共同推出了一个开放的移动支付平台,银行、商户都可以自由接入,用户也可以通过它进行更便捷的支付。 刘士余:对,大家一定要重视互联网金融或者说这一新的金融形态的诞生与发展动态,甚至要学会“欣赏” 。互联网的一个特点是“明天不可知” ,但五花八门的互联网企业又是遵循“赢者通吃”的竞争规则。所以,我们对互联网金融的未来,很难有特别明确的展望。 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是世界性难题。要不要监管、监管什么、怎么监管、由谁来监管都很难从现有认知、经验和法律给予简洁回答。 我们目前正在调研,也有几个正在考虑的方向:一是从登记角度,即互联网企业在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 ICP 时,应当诚实说明是否涉及金融业务,若涉及就应当列明哪一类金融业务,这是登记而不是行政审批;二是在信息披露角度上功夫,即互联网企业涉足金融业务的,就应当向消费者、向市场详细披露各类业务规则,清晰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从信息安全上下功夫,这既涉及国家互联网安全,又涉及互联网企业自身的信息安全,更涉及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四是遵循反洗钱的法律与规章;五是行业自律,互联网金融三大板块的排头兵和行业队伍已经基本形成,可以相互磋商,制定行业的“君子协定” ,这也是广义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六是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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