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临泉县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C20171270 招 标 人:临泉县卫计委 代理机构: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一月 - 2 -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第三章 采购需求 20 第四章 采购合同 38 第 五章 评审细则 4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4 - 3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临泉县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 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临泉县卫计委,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泉县乡镇卫生院医
2、疗设备招标 2.2 项目编号: C20171270 2.3 招标人:临泉县卫计委 2.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 采购预算:共约 478万元 2.6 采购内容:听力筛查、五分类血球分析仪、理疗床、输尿管硬镜、清洗机等设备招标,详见招标文件;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个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商,具有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当拥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当拥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不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除外; 3.4 中标后,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3
3、.5 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核心产品(详见招标文件)提供相同品牌的不同投标人,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号令)第三十一条规定原则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600元。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 12 月 4日下午 14时 30分,地点为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 标室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拓基城市广场金座 A#23楼)。
4、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 4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临泉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泉县卫计委 地 址:临泉县城南新区浮翠路 3号 联系人:陈主任 电 话: 0558-6530432 代理机构: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13865946472,13063441738 电子邮箱: 8、 招标采购监督机构 名称:临泉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地址:政务新区临泉县委党校院内东侧二楼 2017年 11 月 13日 - 5 - 第二
5、章 投标人须知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 临泉县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2 招标人 名称: 临泉县卫计委 招标人地址: 临泉县城南新区浮翠路 3号 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合肥市高新区拓基城市广场金座 A#23楼 网址: http:/ 4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 60 天 5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9万元。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账户。不接收当面提交的现钞。 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银行转账回单、网银回单)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或装订入投标文件
6、)。投标人应承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未到账的风险。是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到账记录的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账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账户名称: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阜阳市分行临泉支行 帐号: 34001711208059067899 银行转账凭证上注明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 (写不下可以简写) 6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7年 12月 4日下午 14时 30分。 7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8 评审方法 :采用 综合评分法。 见第五章评
7、审细则 9 交货地点 :临泉县境内,临泉县卫计委指定地点 。 1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份,副本 4份。除封面外,副本可用正本完整的复印件,在正本签名盖章后复印装订;封面应标明“副本”,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1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每一份投标文件装订一册(厚度超过 3cm时可分册)。正本和副本均须用 A4纸装订成册(图表页可例外),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应采用粘贴方式装订。否则,招标人对于因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 责任。 12 投标文件盖章签字: 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13 采购代理服务费 :按照计价格 20021980号文件货物类规定标准支付。 由中标人
8、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 - 6 - 14 签订合同地点: 临泉县 卫计委 15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货物质量以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构成合同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投标文件评审标准以第五章评审细则为准;投标文件内容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不包括详细评审内容)。同一文件 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6 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确认: 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与
9、投标函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小写数字与大写数字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字为准;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对单价予以修正;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 正总价;其他内容不一致的,以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为准。本招标文件中招标人与采购人为相同含义。 17 拒绝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 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采购活动前,被临泉县卫计委按合同处罚的单位不限制本次投
10、标。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18 招标人信息发布: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要求答疑的时间: 2017年 11月 17日 17 时 30分前,以书面方式(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发至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质疑答复、 评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将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和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所有有意投标者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如投标人不查询,后果自负。 19 采购预算 :听力筛查: 5万元 /台,五分类血球分析仪: 10万元 /台,理疗床: 1.6万元 /台,泌尿科钬激光: 40万元 /台,输尿管硬镜: 7万元 /台,清洗机: 7万元 /台,胃肠
11、镜: 26 万元 /台,便携式B超: 3.6万元 /台,医用加压器: 2.5万元 /台,牙科综合治疗台: 3.8万元 /台,内窥镜 : 8万元 /台,加大观片灯: 0.1 万元 /台,无油烟空气压缩机: 0.6万元 /台,裂隙灯显微镜: 2万元 /台,眼科手术显微镜: 10 万元 /台,高压灭菌器: 2 万元 /台,产床: 5 万元 /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7万元 /台,十二导心电图: 0.7 万元 /台,牙科根管测量仪: 0.8 万元 /台,牙根管马达: 1.5 万元 /台,蒸馏水机: 0.1万元 /台,牙科 X线机: 2万元 /台,牙科 X线传感器: 3.8 万元 /台,口腔全景机:
12、24 万元 /台,电脑四维牵引床: 5 万元 /台,经颅多普勒: 7 万元,半自动尿液分析仪: 0.3 万元 /台,离心机: 0.1 万元 /台,恒 温箱: 0.3万元 /台,腹腔镜: 60 万元,显微镜: 2万元。 其中:腹腔镜为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的不同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第三十一条规定原则处理。 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预算价,否则将会被否决投标。 投标报价 包括 由 供应商 承担的直接费、间接费、运输费(到交货地点)、装卸费、其它费用、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和要求获得的利润以及应由 供应商 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
13、切费用及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价即为投标报价) - 7 - 20 投标报价还需考虑的因素: 供货 期间设备市场价的波动变化。 21 分标包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时,一个标段的正本和副本可包装在一个信封里,也可以正本和副本分开装入信封里。 22 证件 : (1)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2)因年检、资质增项、资质升级或软件升级等原因不能提供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的,需由发证单位出具证明或下载发证单位网站证件证明截图。 (3)对投标文件中的证件复印件要求:原件为 A4 幅面或小于 A4 幅面的,复印件为原件大小;原件大于 A4 幅面的,复印件可缩小为 A4幅面。(此项规定是为了复印件清晰) (4)如近年来,投
14、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 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业绩、获奖等的继承性。 不需提交证件原件。以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为评审依据。复印件应清晰,关键内容可以辨认。 否则,投标人应承担因复印件关键内容不可以辨认评委不予认可的风险。 需提交证件原件。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1)以上证件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不予接收。 ( 2)评标委员会是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证件原件仅用于检验投标文件中相应的复印件。 ( 3)投标文件中有证件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交证件原件,或提交有证件原件 、投标文件中没有相应复印件,或证件原件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复
15、印件内容不一致,其证件原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均不作为评审依据。 复印件应清晰,关键内容可以辨认。 否则,投标人应承担因复印件关键内容不可以辨认的风险。 23 工作节点管理 : 合同签订: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发出 5日内签订合同等事宜。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4 履约管理(本项目不采用): 1、履约保证金 1.1 为了确保卖方能全面、及时的履行自身的全部合同义务,卖方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 3日内签订前向买 方交纳合同金额的 10%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作为卖方履行本合同相关义务的保证。 1.2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违约行为,买方可以扣留
16、卖方的履约保证金,直至卖方完全履行本合同时为止。 1.3履约保证金或者扣除相关金额的剩余部分保证金,在双方买卖合同履行完毕十五天后,买方退还给卖方。 2、违约责任 4.1 卖方责任:卖方必须提供优质服务,保证供货质量,且不能超越合同规定的范围和种类。 4.2 卖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 1 次,卖方应当向买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 2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 20%;卖方逾期交货达 10天时,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卖方时生效。 - 8 - 4.4如卖方发生以下违约行为,买方不仅有权解除合同,还可扣留卖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需要进行商品检测的,卖方还应当承担
17、该商品的检测费用,并依法接受其它法律法规的处罚。 4.4.1.拒不按时提供货物和服务的; 4.4.2.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的; 4.4.3.降低产品等级标准或提供存在质量缺陷产品的; 4.4.4.进货渠道非法、不规范、不正当的; 4.4.5.有串通、贿赂、欺诈行为的; 4.4.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 供虚假情况的; 4.4.7.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 4.5若卖方违约且不及时纠正,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对卖方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视其情节限制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参与临泉县政府采购的投标资格。 25 质疑和投诉 ( 1)投标人、供应商认为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
18、规定的,可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人或者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采购)人或者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如果投标人、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收到质疑答复后,以书面形式向县招标采购监 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未经 质疑 程序的投诉,不予受理) 。 ( 2)质疑书应有明确的要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质疑: 未按法定时限或规定手续提交质疑的; 没有明确的要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的; 不符合质疑程序和有关规定的。 被判定质疑不成立的,招标(采购)人或者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回复质疑人其质疑不成立的理由,记录不成立质疑一
19、次,并向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质疑函(格式)见投标人须知附件。 ( 4)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 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临泉县招标采购活动,并依法予以处罚: 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经认定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行为的。 ( 5)以下形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20、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26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 9 - 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中标候选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人民检察院违法犯罪档案中进行集中查询。查询年限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 3年。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投标时,投标人应随投标文件单独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提交的复印件应和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应相同。 27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 将不予退还: ( 1)投标人在规
21、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 3)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包括各种资质证件,业绩、信誉、奖项证书等资料及书面承诺、证明等)。 (一)总 则 1、定义 1.1 采购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总称。 1.2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3 供应商:是指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指称项目表现出兴趣,并 有可能实际参与该项目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投标人: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从采购单位获取了招标文
22、件,并实际参与了该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 1.5 标包:招标采购的最小单位是标包。招标采购要求中未分包的,投标人对要求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不得部分投标; 2、项目概况 2.1本项目的项目名称及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和标包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 4、投标费用 4.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5、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
23、、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 10 - 7、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踏勘现场 8.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8.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8.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8.5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
24、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如需踏勘现场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9、投标预备会 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 标人提出的问题。 9.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相关政策 10.1 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
25、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 10.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环保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10.3 投标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人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 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10.4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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