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门峡市矿山地质灾害研究与防治探讨摘要:三门峡市矿产资源丰富,矿业经济在全市社会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矿山开采在带来丰厚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不合理的开采常产生一系列矿山环境问题。不仅影响矿山的正常生产活动,威胁着矿区周围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制约区域经济的发展,甚至会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在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同时,应统筹考虑资源、环境及可持续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产生的自然环境的破坏。我市现阶段矿山地质灾害呈上升态势,种类多,损失惨重,严重制约着矿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简要分析了矿山地质灾害的特点、诱发因素及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防治对策。 关键词:矿山地质灾害
2、;研究;防治对策 中图分类号:F40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2 矿产资源开发在三门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过去三门峡市走的是一条消耗资源和忽视环境的粗放式开采模式,矿山环境恶化,矿区灾害频繁发生,危害较为严重。随着社会的发展,环境保护成为人类共识,是社会进步,文明的标志。人类社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矿产资源的强有力支撑,矿产资源的开发主体是矿山企业。目前, 全市已发现矿产资源 66 种,已探明储量的 50 种。已开发利用的27 种。已上储量表的矿种有 33 种,矿区数为 759 处,发现矿产地 311 处,其中大型 18 个
3、,中型 47 个,小型 93 个,矿点 153 个。长久以来,矿业开采一直被认为是创造财富的过程,很少注意到其造成的负面影响。然而,日益严峻的矿山环境与凸显的一系列灾害问题迫使人们不得不给予关注和重视。因此,合理有效地利用资源、保护矿山环境、防止矿山地质灾害、实现矿业的可持续发展,逐渐为业内人士所共识。 一、三门峡市矿山地质灾害概述 矿山地质灾害是指由于人类采矿生产活动而引发的一种破坏地质环境、危及生命财产安全,并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矿区灾害。它是地质灾害的一个分支,也是自然灾害的重要组成部分。矿山开采开山弃石,加速水土流失,引发地表塌陷、山体滑坡;矿山抽排水造成地下水位下降、矿区周围地下水资源
4、枯竭;地下开采诱发地震、岩爆、冒顶片帮突水、瓦斯爆炸、地面开裂及沉陷等;矿山剥离堆土、尾矿废渣堆积引起地表环境污染,露天尾矿库漏塌、排土扬失稳滑移造成严重的泥石流灾害等,凡此种种,均是矿山地质灾害的具体表现。我市是个矿业大市,矿产资源的年消耗量很大。多年的粗放式的矿业开发,导致大部分矿山地质环境形势严峻,部分矿区呈现加速恶化势态。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的快速增长对资源的需求更是与日俱增。市场经济对国有矿山企业带来很大冲击,部分矿山注重追求经济效益,安全和环保意识淡化,加之开采技术及生产设备的相对落后及矿区周边大量无序的民采等多重因素的干扰,导致矿山多年开采积聚的灾害隐患爆发,开采环境明显恶化,
5、矿山地质灾害问题日趋严重,潜在的致灾隐患不断增多,且随时可能发展成灾,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报废、设施损毁甚至矿井关闭、资源浪费等严重后果。近几年,非煤矿山的灾害事故不断,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频发的冒顶、突水、地表塌陷、滑坡、泥石流及地裂缝等矿山地质灾害不仅给矿山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制约着矿山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矿山地质灾害特点及诱因分析 总体而言,我市目前矿山地质灾害具有以下特点: (1)种类多,分布广,影响大 据初步统计,全全市已查明地面塌陷及其隐患 34 处,其中渑池县 17处、陕县 8 处、义马市 6 处、灵宝市 2 处、卢氏县 1 处;因矿山开采产生有影响的崩塌
6、、滑坡灾害 22 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16.4 万元;全市矿山开采形成有影响的泥石流及其隐患 9 处; (2)潜在灾害隐患突出 单以废水、废渣的排放为例:根据对现有 179 个重点矿山统计结果,全市矿山废水产出量 1470.93 万 m3/a。排水量为 763.94 万 m3/a,占产出量的 51.93%。年排水量较大的矿山为煤矿、铝土矿、金矿、钼矿等,分别为 319.7 万 m3/a、224 万 m3/a、217 万 m3/a、17.8 万 m3/a。矿山废水、废渣的排放,常造成水资源浪费、水土和空气污染,并引发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 (3)按矿山类别分,煤炭矿山重于非煤矿山,金属矿
7、山重于非金属矿山 一般煤矿规模较大,开采深度和采空区相应也大,致使地层应力失去平衡,产生地面塌陷、地裂缝或岩爆等灾害,另外,煤矿的涌水和瓦斯的危害更是触目惊心。拿义马市千秋、常村和渑池果园、天池、英豪一带煤炭开采区来说,面积 127.62 平方公里,区内有大小矿山企业 23个,其中大、中型矿山 4 个。由于该区采煤单位密集,采空区规模空前,地面塌陷、地裂缝发生频繁,并形成多个塌陷、地裂缝集中分布区,影响总面积大于 50 平方公里,经济损失逾亿元。另外,北露天煤矿采坑内北部边坡曾先后多次发生滑坡。矿山废水年排放量约 151.9 万立方米,煤矸石年排放量约 36.6 万吨,累计堆放量约 677.7
8、 万吨。由于该区煤燃点较低,煤矸石较易自燃,煤矸石自燃产生的各种有害气体,常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而金属矿山虽然多数地处偏僻,灾害影响和后果不如煤矿那么严重,但以地下开采居多,仅矿井涌水和尾矿库对地表水体及植被土壤的污染,就比非金属矿山严重得多。 (4)灾害类型与矿山规模、开采方式、矿产类型及所处地域相关 一般来说,露天矿山灾害类型多为水土流失、排土场(山体)滑坡、泥石流、边坡坍塌等。地下开采受采空区影响,灾害类型多为地面塌陷、地裂缝、冒顶、岩爆、突水、瓦斯、地表水土污染、尾矿泥石流以及矿井抽排水导致的近地表水源枯竭等。 矿山地质灾害诱发因素各不相同。有些是开采过程中难以避免的,如开采深度的增加
9、,使得地应力相应增大引起冒顶、片帮、脱盘甚至岩爆的严重地压灾害;有的是开采中忽视预防或开采不规范、管理不科学导致的,如采空区不及时充填、废渣废水随意排放、水文地质及构造不了解、巷道偏离、盲目指挥、违章作业、私挖乱采等,非稳定因素积聚到一定限度引发各种灾害;有的矿山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或为摆脱一时的经营危机,摈弃常规,如采富弃贫、求近避远,结果为后期发展埋下灾害隐患;曾一度泛滥的民采风潮掠夺式的开采活动也对部分国有大中型矿山造成严重干扰和资源、环境破坏,如在矿产集中地区(义马、渑池、灵宝、卢氏等地) ,国有矿山及大型矿区矿产浅赋存区和露天矿区周边,乡镇或个体矿山密集,个别地区存在挣抢矿源、采富弃贫、
10、越界开采、无证开采、一证多采、乱采滥挖等现象。虽经多次清理、整顿、取缔,但效果不佳,严重干扰国有矿山、重点矿区的规范开采和安全生产,加剧了矿山环境的恶化,并极易诱发矿山地质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 三、矿山地质灾害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开展矿山地质灾害的研究工作,掌握其现状和发展趋势,对灾害进行分类,研究其防治措施,建立政府和主管部门的科学防灾决策系统,对促进我市矿山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我市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把矿山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在全市范围内初步建立了地质灾害(包括矿山地质灾害)监测制度、汛期应急调查制度,汛期防灾预案制度、灾害速报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汛期值班
11、制度等,提高了防灾应急能力和反应速度,为三门峡市矿山环境保护和减少灾害损失起到了重要作用。为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相对而言,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且存在以下问题: (1)法规政策体系、监管、约束机制和经济政策有待完善 部分与矿山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都提出了一些原则性的要求,可操作性差,缺少与之相配套的矿山环境保护法规体系。部门之间职能交叉,执法主体不明,责任不清,是影响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因素之一。在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税收和财政政策等方面,缺乏激励和约束机制,社会对矿山环境保护治理投入的积极性不高,资金没有保障,保护与治理投入明显不足,制约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进程。监督
12、、监测网络及信息管理体系不完善,监管部门普遍存在人力、经费、技术装备不足、执法手段无法保障等问题。 (2) “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政策得不到有效落实 矿山企业作为矿山环境保护治理工作的主体,应当重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但部分企业受经济利益的驱使,环保意思淡薄,不愿承担采矿环境成本。因采矿权与土地权属的分离,采矿单位多对其土地权属人进行赔偿或补偿,至于赔偿或补偿资金是否用于环境恢复治理,矿山企业则缺少关注,致使多年来恢复治理实际的投入很少。部分地方还存在“先发展起来,再改善和保护环境”的错误观念,对矿山环境保护监管不力、投入偏低,造成矿山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个别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13、加之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执法难度大、效果差,使矿山环境趋于恶化。 (3)矿业秩序混乱,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严重 三门峡市矿产资源丰富,矿山企业众多,在矿产集中地区(义马、渑池、灵宝、卢氏等地) ,国有矿山及大型矿区矿产浅赋存区和露天矿区周边,乡镇或个体矿山密集,个别地区仍然存在挣抢矿源、采富弃贫、越界开采、无证开采、一证多采、乱采滥挖等现象。虽经多次清理、整顿、取缔,但效果不佳,严重干扰国有矿山、重点矿区的规范开采和安全生产,加剧了矿山环境的恶化,并极易诱发矿山地质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 (4)历史积留问题多,恢复治理程度低、难度大 三门峡市矿山企业众多,矿山开采时间较长,由于相关法规不健全,各
14、地政府重视不足等原因,造成许多矿山环境被破坏后,无人承担治理责任。矿山历史积留环境问题较多,所需恢复治理资金数额巨大,企业难以承受。 “先破坏,后建设,先污染后治理”旧观念根深蒂固,短期内难以得到扭转。部分矿山集中区,小企业众多,责任不明,生产周期短,设备简陋,防范措施不力,在矿山环境保护方面几乎不做任何工作,地方政府又无资金投入,危害损失极大。矿山环境保护治理工作任重道远。 (5)技术落后,缺少必要的技术支持 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是多个专业领域相互渗透、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但目前缺少技术支持,矿山环境灾害预测滞后,缺少成熟的恢复治理手段。矿山开采技术落后,矿井突水、瓦斯爆炸、顶板冒落、崩塌、滑坡
15、、泥石流等灾害事故时有发生。资源综合利用和废水、废石(矸石、固废)资源化利用技术水平不高,利用程度低。 四、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对策 现阶段,我市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几率、频度、强度及灾害损失均呈显著上升态势,对灾害的全面预防和彻底治理已是刻不容缓。愈演愈烈的矿山灾害、大量潜伏的灾害隐患、日渐恶化的矿山环境说明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必须上升到政府监管的高度,纳入我市防灾减灾工作范畴。应尽快完善我市资源开发与防灾减灾的相关措施,要加大对矿山环境与灾害源的监管与治理力度,防止新的隐患发生。矿山企业要规范开采行为,合理开发矿产资源,处理好短期经济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关系,改变以往的粗放式管理,将防灾减灾工作始于
16、矿山设计并延续到闭坑之后。注重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研究,将其列入矿业领域的基础性研究,把矿山灾害、环保、安全生产统一起来。灾害研究要充分依靠科技进步,采用高新技术,研究灾害的发生机制,建立灾害的监测、预报和评估信息系统。据悉,西安地矿研究所已对我国西北矿山地质灾害展开调查,并在分类研究的基础上,开发建设以 MAPGIS 为平台的西北地区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管理系统的数据库,可进行灾害动态监测、即时预报。我市也应着手建立 GIS 系统的地质灾害信息库,涉及灾害的时空分布、强度与频度、数据分析、灾害预报及灾情评估等,为灾害防治提供有效服务。矿产资源开发对矿区生态环境的破坏,相当一部分是排放“三废”造成的。通过贫矿尾矿的资源化利用、固体废弃物填沟造地覆土绿化、 “废水”闭路循环运用和零排放、有害固体废弃物的安全填埋技术等措施,可缓解资源供给与需求压力,防止地质灾害,减轻环境污染,达到改善矿区生态环境的目的,实现矿业的可持续发展。灾害的治理要标本兼治,从源头抓起,不可“头痛医头,脚痛治脚” ,只有防治结合,才能防患于未然。乡镇及个体小矿点“只开发、不治理” , “只破坏、不恢复” ,不仅阻碍其后续发展,还留下巨大的灾害隐患。地方政府应处理好发展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克服地方保护,给予正确引导,强制监管,对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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