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监管问题研究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现状 2003 年我国开始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缓解农民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的一项重要的举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明确建立了中央政府、地方财政和农民各出资 10 元,每人每年 30 元的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从2006 年起,政府财政投入增加到每人每年 20 元。2012 年起,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 200 元提高到每人每年 240 元。其中,原有 200 元部分,中央财政继续按照原有补助标准给予补助,新增 40 元部分,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补助 80%,对中部地区
2、补助 60%,对东部地区按一定比例补助。农民个人缴费原则上提高到每人每年 60 元,有困难的地区,个人缴费部分可分两年到位。个人筹资水平提高后,各地要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力度,资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参合。新生儿出生当年,随父母自动获取参合资格并享受新农合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参合费用。 截止到 2012 年末,全国 2566 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 98.1%;1-9 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总额为 1717 亿元,受益 11.5 亿人次。2012 年,按照农村扶贫标准年人均纯收入 2300 元(2010 年不变价) ,年末农村贫困人口为 9899
3、万人,比上年末减少 2339 万人。2012 年新农合基金收入 1974.97 亿元,其中新农合基金支出 1607.16 亿元,新农合基金累计结余 824.42 亿元。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参合农民监管作用缺失 参合农民作为新农合制度的重要参与者,在基金监管方面具有无与伦比的优势。参合农民既是监管的客体又是监管的主体,在监管主体的数量上具有绝对优势,参合农民的监管作用的发挥将为新农合基金监管带来便利。但是,在实际的基金监管工作中,参合农民维权意识薄弱,参加新农合基金监管的积极性不高。农民受认识水平的制约以及对利益群体的打击和报复的惧怕,并没有有效发挥其基金监管职能。
4、农民的集体意识不强,认识到新农合基金和自己的利益关系,往往只在意自己交多少钱或者能报销多少医疗费用。同时对于举报和检举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奖励行为,从成本上说他们也不愿意去监管新农合基金。 (二)社会媒体监管作用有限 社会媒体监管指的是大众媒体对新农合基金进行的监管,社会媒体信息丰富、覆盖面广、传播迅速,具有强大的社会影响力,被西方称为与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相抗衡的第四种权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新时期农村医疗保障的基本制度,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也成为媒体追逐的对象和焦点。社会媒体在新农合监管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很多新农合基金监管过程中的腐败现象都是由社会媒体报道出来。但由于被监管组织的阻挠以及
5、主管部门的限制,社会媒体所起的监管作用有限,难以起到实质性的作用。这种做法既不符合新闻自由的规范,有损害了参合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 目前,在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监管法律制度方面,只颁布了一些行政法规、规章、政策等,其制定主体都为国务院各部委。2007 年以来,国务院各部委颁布了近十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方面的规章,而直接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仅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 (2008 年 1 月 22 日) ,并且都是以通知、意见或办法等形式发布的。而且由于现有法律和规章制度之间的不协调,很难达到应有的监管效度和力度,同时相关规章制度内容不完备,缺乏明确的法律责
6、任和相应的追究措施,内容过于宽泛和抽象。 (四)信息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完善的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需要有机房及附属设施、主机系统、储存备份设备等支撑软硬环境,再加上数万张新农合医疗卡,这都需要足够的资金支持。同时,信息化人才匮乏,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专业人才的缺乏成了比较普遍的现象。当前,新农合管理系统的发展,特别是联网管理的发展,使得信息系统使用的难度下降,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维护及其后台技术则难度越来越高。新农合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呈现出这样一个特点,即前台操作要求越来越高,操作越来越方便,但对后台技术的要求以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维护方面的要求则越来越高,这就需要高水平的管理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而这
7、些管理人员需要有计算机专业知识、新农合业务管理知识和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的知识。由于编制方面的原因,部分乡镇没有引进信息系统建设方面的专业人才,只有县级信息化建设中心有专门的系统维护机构和系统管理人员,而乡镇信息系统一般只能解决小问题,大问题需请专业公司进行维护,并没有专业的信息系统管理和维护人员。 二、完善新农合基金监管的对策 (一)加强合作医疗的信息化建设 加强新农合信息化的建设,一是加强信息化监管网络的硬件设施建设。尽管电脑和网络应尽非常普遍,但在落后的农村地区还远未普及,这也是目前新农合信息化建设的难点所在。当下应该强制定点医疗机构加快信息化硬件设施的建设或者财政专款购置以备定点机构租赁
8、,或者提高行业准入标准,严格按既定标准审核定点医疗机构决定定点资格的授予及延续是否。为了配合信息的传递与共享,及时更新硬件设施,确保关键信息传递的及时性,不给非法占有新农合基金的行为机会。二是加强信息化人才的培养。随着新农合基金监管信息化的完善,综合性的信息化人才也就变得非常紧缺。新农合机构可以定期对信息系统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让他们掌握最新的操作知识和技能,同时扩大操作人员的知识范围,培养出具有计算机知识和业务知识相结合的业务人员,满足新农合信息化建设中的人员要求。 (二)提高新农合基金监管的立法层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农村社会医疗保障的基本制度,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才能确保其发挥功能的稳定性
9、。为此,一方面应该提高新型合作医疗立法的层次,建立权威性和可依赖性的准则。不同的立法层级具有不同的约束效力,为了提高其约束力就应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性及特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起草制定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法等相关法律,并结合其他行政法规和规章执行。从法律上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规范,对其内涵、原则和具体运作形式作出明确的规定,这样就可以做到有法可依,确保了政策的一致性、持续性和权威性。 (三)充分发挥农民的监管作用 农民作为新农合最直接的参与者和利益相关者,其反映的信息更具真实性、可靠性与时效性,而且信息成本也相对较低,所以要积极发挥农民的监督作用。加
10、快完善新农合监督员管理制度,实现民主监督制度化。监督员作为本村的村民代言人,收集与反馈民意,参与新农合监管并提供服务,监督员可以由当地选出的民意代表或人大代表担任,定期轮换。加快各地村级新农合协会的建设,新农合协会的成员由医疗机构、监督机构、参合农民代表组成,定期举行会议,进行信息沟通,并充分反应参合农民和医疗机构的愿望与要求,新农合协会定期组织开展新农合知识的宣传。与过去横向宣传相比,当前要加强新农合的纵向宣传,即深化新农合基金征集方式、基金用途、申诉办法等更深层次工作的宣传。提升农民对新农合的全面认识,增强农民的维权意识与监管意识,充分调动参合农民参与新农合基金监管的积极性。 (四)充分发挥社会舆论、新闻媒体的作用 社会舆论监督的特定特点会对新农合基金的监督形成巨大的影响力和社会中击力。我国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还没能充分发挥,因此,在新农合基金监管过程中,应大力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一方面宣传监管政策,鼓励更多的人参与监管;另一方面,及时公布新农合报销信息,为社会监管提供依据。国外发达国家已经将新闻媒体作为监督政府行为的有效手段。因此,新农合基金的使用能够通过新闻媒体的参与监管使基金使用透明化,保障基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在我国,新闻媒体的作用虽然还处在开发阶段,但随着新闻自由度和公民知情权的需求的扩大,大众媒体将会成为社保基金监管一支重要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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