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创新探索法律风险管理新模式点评人=张续超 全面风险管理的理论在中国的传播已经进入第 10 年了。10 年来,许多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以不同方式、在不同风险领域积极响应和实践国资委提出的风险管理的要求。而这之中,以法律风险管理这个专项领域的风险管理的发展最为突出。然而,与此同时,与法律风险管理相关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依然存在并强烈希望得到理论与实践的解答。这其中最突出的疑惑主要在于:对于绝大部分企业来说,法律工作只是企业支撑业务,并不是企业的主营业务,那么法律风险管理对企业来说到底有多重要?究竟有怎样的实际意义? 企业的各专业业务管理各有其独特的工作方法与管理模式,而法律工作也因其工作的特殊性有其特
2、殊的工作方法与管理模式,用什么思路和方法根本改变传统法律工作与业务管理工作相对分离、相对滞后、较为独立的状态? 法律工作并不是企业自生业务,法律风险来源于战略和经营的方方面面,需要综合治理,而深入治理将牵动企业的各个部门与各个工作面。那么,如何界定法律风险管理的范围?如何与业务有效融合及为企业经营提供价值?应该投入多少资源来进行法律风险管理?开展法律风险管理仅仅主要是为了满足合规要求吗?还是可以为企业带来经营收益的实效?如果可以,是如何实现的? 福建电力公司连续 3 年开展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实践很好地回答了以上问题,在法律风险管理上探索出一条新路。 福建电力公司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以企
3、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国家标准为主要理论依据,同时开创性地建立了法律风险指标体系及其指标监测预警机制,创新性地设计了法律风险管控与企业业务管理融合机制,构筑了全新的法律风险管理新模式,不仅可以为前述的诸多疑惑提供强有力的回答,而且在更广泛的层面上具有更深远的意义。这主要体现在: (一)填补法律风险管理领域空白,实现国家标准在具体落实上的方法创新。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于 2012 年 2 月颁布实施,该国家标准为企业开展法律风险管理提供了重要指引。但是,指南主要的是从总体的框架上提供了指引,对于具体操作实施并未进行详细说明,事实上,由于各行各业企业差异很大,作为具有普适性的国家标准,也不可能细致规
4、定单一的具体操作做法,需要各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来确定。 福建电力公司结合供电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对国家标准具体落实应用进行探索与创新,填补了本领域的空白,为企业实施和运用国家标准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二)提供法律工作新视野、新角度、新方式、新手段的实践借鉴。传统的法律工作以其独有的工作方式开展,因此相对独立,企业业务管理工作融合度较弱;而且往往局限于事后救济,具有明显的被动性;同时,传统的法律工作也往往局限于单点事务,缺乏足够的系统性和全面性,使得法律工作效率不够高、不能发挥更大作用和体现更大价值。福建电力公司通过探索建立法律工作的新视野、新角度、新方式、新手段,以法律风险指标为纽带,以风险指标监
5、测预警为触发点,创新建立法律风险管控中“专业业务视角管控与法律专业视角管理”的双线管控模式,帮助企业从法律风险看到企业管理缺陷根源,以管理的手段体系性解决法律问题,以法律问题处理提升企业管理效率,实现企业资源集约化利用,推动企业管理提升。 福建电力公司的实践展示,开展法律风险管理工作,是可以找到比较高效和有效的模式的,是可以比较好地处理“控制与效率” 、 “支出与收入”对立统一关系的,是可以实现法律专业与业务专业的深入融合集约管理的。这从实用层面上回答了“法律风险的融合性、可操作性”疑惑。 (三)以扎实、显著的实效巩固理论成果,并提供法律风险管理有效性的实证。 福建电力公司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
6、设工作经过了两年的实践,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这不仅是对法律工作的极大促进,同时也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减少损失做出了直接贡献。 因此,福建电力公司的法律风险管理工作从法律工作出发,覆盖全业务领域,以相对较少的资源,不仅实现了法律工作的改进和提升,而且实现了公司整体效益的提升,表明法律工作对企业来说不仅仅只是发挥支撑作用,而且可以为企业创造价值发挥直接作用。这从实用和实证的角度回答了“法律风险管理的实效性”的疑惑。 (四)以信息化为手段和载体,将法律风险管理机制落地固化,为集团化企业开展多级管控的法律风险管理模式提供借鉴。 福建电力公司开展的创新实践,延伸到企业本部与下属单位,以融合贯通的工作机制设
7、计整体机制框架,实现了以信息化为载体的管理手段突破,法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与企业门户办公平台直接集成,使法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既拥有法律风险信息数据的处理能力,又直接关联业务活动,发挥了法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动态效用性和及时有效性。这可以为集团化企业开展法律风险管理进而风险管理提供有益借鉴,同时可以成为在类似国家电网这样的大型集团化企业的系统内部开展法律风险管理的标杆。这也为企业开展法律风险管理的落地实施提供具体实操借鉴。 综上,福建电力公司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实践,从战略层面、实用层面和操作层面多个层面提供了法律风险重要性、实效性、可操作性的成功范例,其实践意义显然已经远远超出了福建省的地域范围与电网行业范围,成为法律风险管理领域的典范。 (作者为北京第一会达风险管理科技有限公司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