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硕士研究生创新学分常见问题解答目的:为改变单一传授知识的教学模式和封闭式的培养方式,实现开放式、应用型的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学习实践创新”有效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以优化和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和培养体系,提高创新性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增强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力,我校硕士研究生必须完成实践教学与创新培养环节规定的要求。主要内容:实践与创新是硕士研究生应用所学理论知识进行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培养学生探索未知的兴趣、独立思考的习惯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与创新培养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实践与创新培养内容包括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两类。科学研究活动主要项目有专业学术活动、科研活动、专业学术论文、学科竞
2、赛等。社会实践活动主要项目为社会调查、毕业实习、“三助”活动等。学分要求:在实践与创新培养环节,研究生须至少修完 10 学分。其中毕业实习为必修项目,计 4 学分;其它项目为选修。学分对照表:实践与创新项目对应的学分如下表,表中未涉及的项目,由学院和研究生院认定并确定合理的学分。项目 等级或内容 对应学分数交流论文 2国家级及以上宣读论文 4交流论文 1省级宣读论文 3交流论文 1专业学术活动校内 宣读论文2国家级及以上 参与导师课题研究 3省部级 参与导师课题研究 2本人主持课题研究并获奖 5本人主持课题研究 4参与课题研究并获奖 3科研(“助研”)活动 创新基金项目参与课题研究 2论文第一
3、作者 5论文第二作者 4权威期刊论文第三作者 3重点核心期刊 论文第一作者 4重点核心期刊 论文第二作者 3重点核心期刊 论文第三作者 2核心期刊 论文第一作者 3核心期刊 论文第二作者 2核心期刊 论文第三作者 1专业学术论文其他公开刊物 论文 2一等奖、第一参与者 5一等奖、第二参与者 4一等奖、第三参与者 3二等奖、第一参与者 4二等奖、第二参与者 3二等奖、第三参与者 2其他等级、第一参与者 3其他等级、第二参与者 2国家级其他等级、第三参与者 1一等奖、第一参与者 4一等奖、第二参与者 3一等奖、第三参与者 2二等奖、第一参与者 3二等奖、第二参与者 2二等奖、第三参与者 1其他等级
4、、第一参与者 2学科竞赛省部级其他等级、非第一参与者 1“助教”、“助管”合格并获奖 2“三助”活动(不含“助研”) 校内“助教”、“助管”合格 1社会调查与实践 国家级 主持人且获奖 5主持人 4参与人并获奖 4参与人 3主持人且获奖 4主持人 3参与人并获奖 3省部级参与人 2主持人且获奖 3主持人 2参与人并获奖 2校内参与人 1毕业实习(必修) 成绩为及格以上 4其他具体实施:研究生在入学后两个月内在导师和导师组指导下制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书时,对创新学分培养计划进行明确。研究生培养完成后,个人培养计划原件存入本人培养档案。(以上内容出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第五章相关规定,解释权归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