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对接摘 要 当劳动力在城乡之间流动时,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能平滑对接,一方面影响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另一方面损害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本文根据现行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同,分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对接及相关配套措施。 关键词 城乡居民 企业职工 养老保险 对接 中图分类号:F320.2 文献标识码:A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现行制度的对比 第一,保障模式不同。城乡居民实行的是个人账户模式,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的是统账结合的模式。第二,资金来源渠道不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2、的保费来自于政府、集体补助和个人缴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保费来源于企业和个人缴费。第三,缴费基数不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政府补贴由政府制定,集体补助由集体制定,个人缴费则实行分档按年定额缴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以本人工资和不低于社会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第四,缴费比例不同。城乡居民个人分档按年定额缴费,个人所缴、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企业职工的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28%和 20%,其中 12%进入社会统筹,其余部分计入个人账户。第五,领取待遇年龄不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男性女性均为 60 周岁达到退休年龄;2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女性为 55 周岁达到退休
3、年龄。第六,养老金计发办法不同。城乡居民养老金计发办法是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制定,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累计额除以 139;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是基础养老金每缴一年计发比例为 1%,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累计额除以 139。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对接的内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对接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乡从业人员进城务工时,其养老保险关系如何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对接;第二,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务工人员在返乡时,其养老保险关系如何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接。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对接办法 首
4、先,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乡进城务工人员,其养老保险关系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对接,可采用以下几种衔接办法:办法一,折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达到规定退休年龄后,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计发办法享受养老金待遇。办法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加,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金额补缴差额费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达到规定退休年龄后,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计发办法享受养老金待遇。办法三,封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重新参保缴费,达到规定退休年龄后,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转移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5、计发办法享受养老金。 3其次,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但未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城乡务工人员在返乡时,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接,可采用以下办法: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视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转移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退休年龄后,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计发办法享受养老金。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对接的相关配套措施 (一)加快养老保险对接制度的制定。 制度覆盖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实现对接的前提条件,当务之急是要抓紧研究制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对接办法。建议采取折算、补差、封存等方式,
6、妥善处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对接问题,确保参保人员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之间的流动,推进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二)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两个险种对接的难易和复杂程度。一般来说,统筹层次越高,险种间对接难度和复杂程度就越小,统筹层次越低,险种间对接难度和复杂程度就越大。因为统筹层次的提高,统筹区域内的养老保险制度整合程度就越高、养老保险制度差异就会减小、养老保险基金便于统筹调剂,从而便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相互对接。 (三)完善信息系统网络化建设。 4高速发展的信息网络化将会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对接带来极大的方便。在城市化加速发展的过程中,劳动力频繁流动是必然趋势。而这种必然的趋势势必造成跨区域跨险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为适应这一趋势,应尽快完善各险种基本养老保险信息化的管理策略,开发相应的对接软件,便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对接时能准确查询参保人员的参保、缴纳和转移等信息,以便在养老保险关系发生转移时准确、快捷地做到“安全、实时”对接,顺利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 (作者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