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发展我国绿色消费的对策及建议一、绿色消费的内涵 绿色消费是一种蕴涵着保护环境和健康生活意识、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理念的高层次的理性消费。倡导和发展绿色消费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有利于提高人们生活质量和促进人类的身体健康,有利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我国绿色消费发展状况分析 从现有法律法规来看,我国绿色消费的引导大多是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从生产层面来进行规定。自 1979 年制定的第一部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来,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随着我国对循环经济认识的逐步加深,有关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也逐步建立健全起来。如, 清洁生产促进法 、 环境影响评价法 、 可再生
2、能源法 、 节约能源法和循环经济促进法等。2002 年 1 月 10 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十五”发展规划 ,2007 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等。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企业的生产应当符合绿色要求,有利于环境保护,推动了我国的环境保护和绿色产品生产,对促进绿色消费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发展绿色消费离不开绿色产品生产,引导消费者实施绿色消费行为是发展绿色消费的根本。然而我国对消费者的绿色消费引导力度是十分有限的。虽然我国 2003 年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2法 ,2006 年国家环保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首批
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工作已正式启动。但是目前的绿色采购制度仍然是粗线条的,需要进一步细化,对消费者个体消费行为的绿色消费引导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 三、发展我国绿色消费的对策及建议 第一,强化绿色采购,促进绿色产品生产。 政府采购在国家财政性支出中占有相当的比重,政府绿色采购对促进绿色消费具有重要的作用。国际上许多国家都已开展政府绿色采购。2000 年日本颁布了绿色采购法,规定所有中央政府所属的机构都必须制定和实施年度绿色采购计划,并向环境部长提交报告;地方政府要尽可能地制定和实施年度绿色采购计划。日本政府绿色采购以政府的购买力为依托,通过签订优先采购绿色产品的合同,引
4、导和支持企业发展绿色经济。德国政府绿色采购需遵守两个原则:一是评判公共货物及服务采购的章程,它要求公共货物与服务采购要把好绿色环保关,必须符合国家的环保标准;二是评判公共工程采购的章程,它规定公共工程采购必须有环境考核因素,必须符合环境标准并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和材料。巨大的购买力向绿色产品倾斜,促进了绿色产品的生产。 第二,构建绿色产品标志,引导消费者绿色产品消费。 绿色产品标志是政府部门或有关公共民间团体给符合绿色技术要求的产品颁发的一种环保标志,以此向消费者表明该产品在研制、开发、生产、使用、回收利用等一系列指标上都符合绿色标准,它是绿色经济走向法制化的重要特征。绿色标志是消费者识别绿色
5、产品的重要信息,3企业通过绿色认证取得绿色标志,能有效地提高消费者对企业生产的产品和品牌的信任感,提高消费者的购买意愿。我国应进一步完善绿色产品认证制度,严格规定设立绿色认证机构的条件及程序,规范绿色认证的执行过程,建立便捷的绿色产品查询途径,以保障消费者的绿色消费权,实现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消费。 第三,构建绿色消费激励制度,促进消费者绿色产品消费。 绿色消费激励制度是促进绿色消费发展的助推器。绿色消费激励可通过税收和补贴等措施予以实施,我国已采取了一系列的绿色消费激励措施,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节能补贴等,有效地引导了绿色消费发展,特别是新一轮节能减排产品扶植、新能源汽车减免税和阶梯电价等政策
6、的推出,更显示出国家力推绿色消费的决心,也有力地促进了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消费。但我国绿色消费激励制度仍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和政策覆盖面不够等情况,我国应进一步完善绿色消费激励制度,更好地引导绿色消费发展。 第四,构建消费者绿色责任制度,规范消费者的消费行为。 从我国现有法律制度来看,一般把消费者视为应受法律特别保护的弱者,对其权利的规定比较多,而很少规定其应承担的责任。在当今资源和环境危机日益加剧的背景下,法律不仅应该尊重消费者的消费自由和权利,还要强调消费者对环境、资源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国不仅要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还应建立消费者责任制度。从绿色消费角度而言,消费者的责任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消费者在进行消费选择时,应当选择节约消费、适度消费、健康消费,消费者对其过度消费、奢靡4消费的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二是消费者在产品使用后或消费行为完成后应不造成环境污染,消费者对其任意丢弃消费后废弃物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 (作者单位:吉林工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