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关于公共产品的概念以及定价机制的法律研究文献综述摘 要:公共产品指具有消费或使用上的非竞争性和受益上的非排他性的产品,可以看出有消费上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两个基本特征,准公共产品弱化这两个特征但又不至弱到“完全不具备”的私人产品程度。但是,基础教育、基本医疗服务、廉租房等当代各国政府普遍提供公共产品却并不直观地以上特征。基于“两个特征”的经典公共产品理论对此不能做出合乎逻辑的解释,需要进一步详考已有的文献,重视一种扩展的公共产品定义及其定价机制研究和阐释。 关键词:公共产品;概念;定价机制 一、对公共产品定义的理解存在的争议 萨缪尔森在 1954 年发表的公共支出的纯粹理论一文中明确地将物品
2、分为两类: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他将公共产品定义为这样一种产品:每一个人对这种产品的消费并不减少任何他人也对这种产品的消费。休谟则更加明确的论述了公共产品问题,他在人性论中以共有草地比作公共产品,他还说明了当群体规模扩大时,会产生搭便车问题,而政府可以克服搭便车现象。1穆勒论述了什么情况下政府应该提供公共产品,这些情况包括为了增进普遍的利益,政府必须行使一些职能。2我国学者崔卫华在城市公共物品的界定与政府职能的转变写道,公共物品是指由政府直接或间接介入其供需的物品。孙开认为,区分纯公2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关键是看这种公共产品的消费是否会因居民人数的增加而产生拥挤。3 二、关于公共产品概念的界定 认
3、识公共产品概念的关键之一是分清公共产品的现象和本质,公共产品的本质才是它区分私人产品的根据,根据公共产品的本质观,笔者认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一种产品是否作为公共产品会因时、因地不同而变化,公共产品的定义应该是制度性的,由国家政策制定的。对公共产品进行的划分,根据研究的需要,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划分。 三、学者关于公共产品定价的特殊性极其原则观点的总结 对产品价格一般而言,应该是生产者和消费者博弈选择的结果,使生产与需求相互节制,达到优化资源配置的目的。但是由于公共产品自身有其特征性。其主要原因有:一是公共产品具有很强的外部性,从而使信息提供上容易产生“搭便车”的行为,最终导致市
4、场的需求信息产出不足,难以表现到价格上;二是公共产品在定价技术上有困难,因为政府机构的活动一般不以赢利为目的,而以实现政策目标为主,对成本和效益的考虑不是主要因素。4三是公共产品常带有垄断性,又缺乏足够的替代品,需求价格弹性小。 有一些基本准则应贯穿于公共产品定价过程的始终,学者们的观点大致相同,主要有如下原则:公共福利原则。 “人民的福利是最高的法律,确实是非常公正的和根本的法则。凡是真诚地遵循这一原则的人就不会犯危险的错误。 ”5重点保护消费者,兼顾生产者和销售者的利益的原3则。6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公开就是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因为它涉及到千家万户普通公众的利益,公正公平就是公共产品
5、的成本公开,定价公开,价格合理,消费者都能负担的起。7 四、关于公共产品价格的决策机制的问题与建议 对公共产品的价格决策而言,最关键的决策基础无非两点:一是社会发展的政策目标;二是现实的民情和国情。我国公共产品的价格听证还存在着许多问题:第一,我国目前的听证范围过于狭窄,公民的合法权益就很难得到保证。主要为经济性公用事业,如铁路、电信、水、电、气等公共产品的价格,对社会性公共产品却较少实行,如学费。8第二,对于代表的比例没有规定,往往消费者代表寥寥数人,政府部门代表却一大群。第三,当听证代表意见出现分歧时,何种形式来决定,没有规范第四,目前的听证往往是应供给单位提出涨价要求而进行的,内容为价格
6、决策,很少有涉及决策权,如供给什么?由谁供给?第五,专家优化决策的作用难以发挥。针对这些问题,可以从以下思路来考虑改进。第一,在听证范围上,应根据行政程序的繁简与事件性质之轻重成比例的原则,对于一般的、轻微的事件的处理,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第二,应该在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中明确各方代表的比例,并在目前听证代表的官方选拔程序中融人民众的选任程序,并规定代表的更换方式。第三,明确听证笔录的效力,在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赋予中立的有权机关以裁量权。减少华而不实的“走过场” ,实实在在地研究问题的出路。第四,对公共产品的听证应当把目光放远,将公共产品的供给方式、供给规格、供给数量等都纳人听证的范
7、围,以便于更全面地4制定政策。第五,可以赋予参加听证的各方,包括决策机关的听证委员会、申请人、消费者、行业组织或非政府组织等,都可以有聘请专家的权利,以更好地表明自己的观点。这些专家在听证会上可以交叉询问,专家提供的证据应优于一般的参加者。9 参考文献: 1休谟. 人性论.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1997. 2约翰?穆勒. 政治经济学原理. 胡企林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 3孙开. 公共经济学.武汉大学出版社,第 51 页,2007. 4金红磊、王守宽:公共物品提供主体的多元化兼谈政府职能的让渡与拓展 ,载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5约翰?洛克. 政府论.赵伯英译.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5. 6刘志华. 公共产品定价的法律研究 , 载湘潭大学学报 ,2007 年第 2 期. 7田建中. 关于我国公共产品定价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2009年第 3 期. 8陈小安:我国准公共产品垄断与竞争性供给改革 ,载经济体制改革 ,2006 年第 5 期. 9胡庆康. 现代公共财政学 (第二版).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1. 作者简介:胡芳泰(1988-) ,男,山东日照人,安徽大学 2011 级民5商法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