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1 东莞市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申请表 学生个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照片 民族 身份 证号 就读学校 年级 (专业 ) 学生家庭信息 户籍详细地址 市 镇(街道) (门牌号) 居住详细地址 市 镇(街道) (门牌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区号) 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低保家庭 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 低保边缘家庭 账号 开户银行(填写具体支行) 其他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关系 身份证号 工作 (学习 )单位 联系电话 职业 文化程度 年收入(元) 健康状况(患病或残疾) 学生本人手写签名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手写签名 部 门 审 核 意 见 学生家庭所在地 乡(镇)或街道民政
2、部门意见 是否属我市低保家庭子女 是 否 低保证号: 是否属我市低保边缘家庭子女 是 家庭人均月收入: 元 否 经办人签名: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经确认是否符合学生身份 是 否 是否属住宿生 是 否 经办人签名: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供学生根据需要申请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助学补助认定用,可复印,请如实填写。 附件 2 申请东莞市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金 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 为申请东莞市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金,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承诺: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致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
3、实施办法和东莞市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实施方案,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全部真实有效,所申报的家庭收入和财产全 面真实,如有虚报或隐瞒,我愿意放弃申报、退缴已享受的相关社会救助待遇,并接受管理审批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二、本人及全家授权并自愿接受、配合社区(村)、镇(街)社会事务部门、市民政部门对本人及家庭全体成员的收入和财产等经济状况信息进行核查,包括入户调查,到房产、工商、税务、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积金中心、银行、金融证券等部门进行核查和信息比对。同意按有关规定进行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 三、当家庭人口或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时,及时向社区(村)或镇(街)社会事务部门如
4、实申报变动情况,授权并自愿接受、配合相关部门重新调查核实。 3 四、我们全家共同委托申请人代表(户主) 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具体申报经办人,其申报行为代表全家意愿,并愿意对上述承诺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五、本承诺授权书一式三份,一份由本人保管,一份放入申报资料中,一份作为市、镇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进行经济状况核对部门查询的依据。 六、本承诺授权书自申报救助之日起有效,如申报失败,该承诺授权书自动失效;如申报成功,该承诺授权书有效期 12 个月。 七、本人愿意对上述承诺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申报家庭全体成员签字、按手印(签字处按手 印):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姓 名: 身份
5、证号码: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由其法定监护人代 为签名 4 附件 3 东莞市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受助名单信息汇总表 镇街(盖章): 序号 学校名称 学段 学生姓名 家庭类别 低保证 编号 是否住 宿生 应补助金额(元) 备注 生活费 住宿费 学杂费 小计 1 XXX XXX 2 xxx Xxx 3 xxx Xxx 4 5 6 备注: 1、 “家庭类别 ”项填写 “低保家 庭 ”或 “低保边缘家庭 ” 2、 “学段 ”项填写 “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大学 ” 5 附件 4 东莞市低保边缘
6、家庭基本情况表 镇街(盖章): 序号 在校学生姓名 成员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人口数 备注 1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2 3 4 备注: 1、此表由各镇(街道)文教办提供电子文档给社会事务局(办)。 2、 “成员姓名 ”项信息数必须与附件 2 成员签名数量一致。 6 7 附件 5 东莞市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助学 申请操作流程 一、东莞市低保家庭在校学生助学申请操作流程 1 从每年 7 月份新生注册开始,学校通过向学生发放给家长的一封信以及张贴公告的形式,向学生(监护人)告知我市助学补助的政策。 9 月份开学后由学生(监护人)填写东莞市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助学
7、补助申请表 (附件 1)(简称申请表),连同低保证复印件、学校开具的学生身份证明原件(大学生还需提交学生证(大一学生可提供录取通知 书)、学费缴交单据)在 9 月 30 日前 提交到户籍所在镇街教育主管部门。申请表可登陆东莞教育网(网址: )下载,或可到就读学校领取 ; 2 镇街教育主管部门 10 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补助资料进行审核、整理,并移 交 镇街社会事务局(办) 复核; 3 镇街社会事务(局)办收到申请补助名单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低保家庭身份鉴定,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8 公章后,交还镇街教育主管部门 ; 4 镇街教育主管部门收到已核准的申请补助名单后,在 2个工作日内将受助名
8、单送申请人所属 村 ( 居 ) 委 会的 政务 公 开栏进行为期 5 个工作日的公示; 5 公示期满后,有异议的,镇街教育主管部门需作进一步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的,剔除该名单,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无异议的,做好学生补助资料存档工作; 6 镇街教育主管部门 在公示完成后 2 个工作日内对已通过公示的受助学生申请表 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整理汇总受助学生最终名单,并形成信息汇总表(附件 4),报市教育局 ; 7 市教育局收到汇总后,及时将汇总名单移交市财政局; 8 市财政局收到汇总名单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市级补助资金下拨至 镇街财政分局; 9 镇街财政分局 协同镇街教育主管部门在 10 工
9、作日内发放补助金给各受助学生。 二、东莞市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助学申请操作流程 1 从每年 7 月份新生注册开始,学校通过向学生发放给家长一封信以及张贴公告的形式,向学生(监护人)告知我市助学补助的政策, 9 月份开学后由学生(监护人)填写申请表(附9 件 1)及全体家庭成员签署申请东莞市家庭困难在校学生补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附件 2)(简称授权书),连同学校开具的学生身份证明原件(大学生还需提交学生证(大一学生可提供录取通知书)、学费缴交单据)在 9 月 30 日前 提交到户籍所在 镇街教育主管部门。申请表可登陆东莞教育网(网址: )下载,或可到就读学校领取 ; 2 镇街教育主管部
10、门 10 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补助名单进行整理、审核,并把申请资料及整理后的电子数据材料(附件 3)一并移 交 镇街社会事务局(办) 复核。 3 镇街社会事务局(办) 收到资料及名单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电子数据材料 报给市民政局。同时根据申请资料,对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进行进一步核查。 4 市民政局收到材料后,在 20 个工作日内经公安、房管、银监、证监、国土等职能部门协助对受助学生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对, 并把核对情况反馈给镇街社会事务局(办)。相关职能部门逾期不复,则申请人被视为没有相关经济状况信息; 5 各镇街社会事务 局(办) 根据市民政局的反馈情况,在5 个工作日内,结合本单位对
11、申请学生情况进一步核查的结果,确定符合补助条件的受助学生名单,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10 并加盖公章后,交还镇街教育主管部门 ; 6 镇街教育主管部门收到已核准的申请补助名单后,在 2个工作日内将受助名单送申请人所属 村 ( 居 ) 委 会的 政务 公 开栏进行为期 5 个工作日的公示; 7 公示期满后,有异议的,镇街教育主管部门需作进一步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的 ,剔除该名单,保留追责任的权利。无异议的,做好学生补助资料存档工作; 8 镇街教育主管部门 在公示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对已通过公示的受助学生申请表 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整理汇总受助学生最终名单,并形成信息汇总表(附件 4),报市教育局 ; 7 市教育局收到汇总后,及时将汇总名单移交市财政局; 8 市财政局收到汇总名单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市级补助资金下拨至 镇街财政分局; 9 镇街财政分局 协同镇街教育主管部门在 10 工作日内发放补助金给各受助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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