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第 28 个助残日的演讲稿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 14 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今天,xx县公益志愿者协会携手 xx 残疾人联合会举办此次活动,希望全社会共同来关心残疾人,帮助残疾人,让我们残疾人群体的生活环境、生存状态有明显改善,得到全社会尊重、 我县残疾人在生存环境得到改善的同时,精神面貌也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一大批残疾人朋友投身时代潮流,用他们的聪明才智和健全人一道,为家乡建设和县域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显著成绩,受到了各级政府的表彰奖励和社会民众的赞扬,我县优秀公益志愿者、xx 好人代表刘 就是其中的一位,
2、她常年累月奋斗在公益第一线,资助他人,帮助他人,温暖他人,她用自己的博大的胸怀,无私的爱展现出了残疾人群体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崭新时代风貌。 多年来 xx 县公益志愿者也配和 xx 残联扶持残疾人群体。这里也要特别感谢我们尊敬的志愿者们,希望我们以后用更多的爱心、忘我的工作,帮助我们的残疾人兄弟姐妹们渡过难关,感受到社会的美好和温暖!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今天,志愿者一部分代表,在这里还要引吭高歌,或翩翩起舞,或吹拉弹唱,或表演他们精湛的技艺,以此来表达我们对残疾人朋友的敬意和关心,再次感谢你们! 最后衷心祝福我们的残疾人兄弟姐妹们家庭幸福,万事顺意,健康快乐,祝本次活动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