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案冠军的执行心得体会忠心 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再到员额法官,从事执行工作十五年的他,一直以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为宗旨。他心怀感恩之心,感激之情,秉承余杭法院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的优良传统,坚持多办案,办好案。在自己办好案的同时,做好传帮带,进一步提高新进执行干警的独立办案能力。 用心 涉家庭纠纷案件一直是执行工作的难中之难,苏志勇认为只有用真心、真情取得当事人的信任,才能妥善处理纠纷,为当事人创造更多定纷止争的机会。 在办理金女士等与管某等分家析产纠纷一案中,金某与管某原系夫妻关系,现已离婚,经判决,管某与其父母共同居住使用的房屋一楼西面间及四楼、顶楼归金某使用,看
2、似简单的判决,但想将其实现却十分艰难。在执行过程中,管某扬言,若法院强制执行让金某居住使用该房屋就与其同归于尽。 为更好地化解矛盾,苏志勇一方面对管某释明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多次与管某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联系,调查其社会关系,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工作,对管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通过三个月的努力,管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也配合法院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后来,金女士将一面绣着秉公执法,为民办实事的锦旗送到苏法官手中,泪流满面地说:五年了,为解决这起纠纷什么办法都用上了,媒体记者也来过,都解决不了,我是想死的心都有了,还是苏法官好,帮我解决了,感谢苏法官,感谢人民法院。 恒
3、心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之年、关键之年,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面对高度紧张的工作节奏,复杂厚重的案卷,接连不断的电话,苏志勇觉得自己责无旁贷。从每周二、三晚的自愿加班到按需分配的每晚加班,他坚持了下来;从涉家庭纠纷案件到涉诉涉访案件执行,他也坚持了下来;不管是作为执行局的办案冠军,还是作为一个普通家庭的儿子、丈夫和父亲,他都凭借自己的任劳任怨、踏实肯干、主动担当,为工作、为生活拼尽全力! 既然选择了做一名执行法官,就应该迎难而上、激流勇进,就应该用持之以恒之心攻坚破难。 这是他对攻克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心,也是他从事执行工作的初心,更是余杭法院执行局所有执行员的共同心声。正是有了他们,余杭法院才能向党、向人民交出这份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的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