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代汉语教学与传统文化传承探析【论文关键词】古代汉语教学 传统文化 传承【论文摘 要】古代汉语教材中含有大量的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的有益营养,古代汉语教学活动和教学过程也存在大量的弘扬传统文化、培育民族精神的良好机会。作为教师,应当充分利用好这个优势,想方设法,为提高学生人文素质、提升学生人生境界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古代汉语作为高等学校汉语言文学、历史学、中文秘书学、教育学、哲学等许多文科专业都需开设的一门重要的社会科学课程,它在承担起培养学生古书阅读能力的同时,在弘扬传统文化方面也具有自己独特的优势,我们的教学自然应当充分发挥其学科优势,找到正确的途径和方法,肩负起育人的职责。一、古代汉语教学
2、的传统文化传承作用(1)促进华夏文明生生不息。古代汉语在传承传统文化的过程中具有非同寻常的社会作用,一方面在现代社会,从事古代文化典籍研究的人已日渐减少;另一方面古文化距离我们又比较遥远,古代文献资料又是用文言写成的,这种语言对现代人来说已日渐陌生,这更增加了文化传承的难度。古代汉语是学习、传承传统文化遗产的基础所在,要使文明延续,没有捷径可走,唯有掌握古代汉语文言这把开门的“钥匙” ,才能让我们领略无限风光,在阅读、思考、传承和创新中继承文明,使源远流长的华夏文化生生不息、代代相传。 (2)构建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神家园。中国传统文化,是指以中华文化为源头、中国境内的各民族共同创造的、长期历史发
3、展所积淀下来的文化。传统文化是针对文化的传承而言的,它强调的是文化的本源和沿着这个本源传承下来的全部遗产,是迄今为至中华民族经过筛选、淘汰,不断丰富又不断增长的人文精神的总和。百家争鸣是中国思想史上伟大的高峰,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因此传承文化时,对那些缔造过我们民族精神,价值趋向的核心思想必须继承下来,它是我们精神的家园。 (3)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学生作为一名合格社会公民,主要应解决做“人”的问题。古代汉语教学,要在着眼字、词、句教学的同时,更注重领会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人文情怀,在堂堂“君子之文”中,重德修能,体味中华文化的精神魂魄。时代发展到今天,多元文明渗透到许多领域,传统文化正
4、在经受着不同程度的冲击。为了更好地保护文化遗产,保护文明的成果,我们寄希望于有识之士的倡导,寄希望于普通民众的热爱,更寄希望于对古代汉语教学的更上层楼,因为它在继承传统文化方面,有着其他专业无可比拟的优势。 (4)发挥传承文化的载体作用。古代汉语课要发挥文化载体的作用,担负起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的职责,以传承传统文化为己任,因为这关系到民族文化、民族精神的繁衍。学习古代汉语,有助于掌握古代优秀文化遗产,提高全民族的道德修养,坚定民族自信心,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民族的凝聚力。倾注了无数先哲心血的这笔财富是由文言文这种语言形式写成的,要了解这些文化,必须具备阅读经典作品的能力。(5)发挥文化在传承过程中的
5、鉴别作用。中国是有着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中国文化博大精深,中国传统文化深邃厚重。漫长的岁月里,祖先为我们留下了璀璨夺目的文化典籍,这些遗产包括政治、经济、军事、哲学、历史、文学、艺术、天文、地理、医药、卫生、服饰、礼仪、典章制度等诸多领域,它们都是我们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不可多得的文化瑰宝,而这一切都是以古汉语文言的形式保存下来的。因此,我们要学习、继承和研究它,要去粗取精,为今天服务,就必须扫除语言文字障碍。这就必须熟悉古汉语的语词、语言、语法构造,以做到游刃有余。二、古代汉语教学实现传统文化传承功能的措施通过古代汉语教学来实现传统文化的传承具体措施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教师要改变教学观念,
6、对学生进行正确引导。传统的古汉语教学中,教师将这门课仅仅视作学习其他课程打通语法、扫除文字障碍的工具。新时期的教学改革首先要求教师改变传统的教学观念,有意识地对学生的学习进行正确引导。要求学生多记诵名诗名文,从而加大对优秀的传统文化教育的力度。还可以适时地结合传统节日,渗透传统文化观念。其次,选取好的教学内容。近代著名教育家陶行知说过:“智仁勇三者是中国重要的精神遗产,过去它被认为天下之达德 ,今天依然不失为个人完满发展之重要指标。 ”实际上中国传统文化中仁、智、勇以及真、善、美和谐统一的崇高道德标准就存在于我们的古汉语教学内容中,这就要求我们根据教学需要进行选择。再次,改革教学方法。古代汉语教师不能一成不变地沿袭传统的教学方法,而应及时地运用新的教学手段,多样化的教学活动,精心组织古汉语教学,注重弘扬民族精神。比如,运用现代化多媒体教学手段,采用文化解读的教学模式、生动活泼的图片等再现古文字、历史、诗词画面,活跃课堂气氛,让学生准确地理解古代文化知识的积极意义,从而受到美的熏陶。参 考 文 献1张雪辉.重视传统文化传承的理念与语文教学转向J.基础教育参考.2006(8)2韩振.传统文化是古汉语教学的重心张世超教授访谈录J.语文教学与研究.2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