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通市崇川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管理系统建设部署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THH201909(JT01)采购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 / 37南通市崇川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管理系统建设部署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后审)项目编号: NTHH201909(JT01)采购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 一九年三月十一日南通市崇川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管理系统建设部署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THH201909(JT01)采购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 37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3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4第三章 项目需求 .11第四章
2、评审方法和程序 .21第五章 合同授予 .27第六章 履约验收及付款 .27第七章 质疑与投诉 .27第八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29南通市崇川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管理系统建设部署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THH201909(JT01)采购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 / 37尊敬的供应商:欢迎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为保证本次谈判项目顺利进行,请在制作谈判响应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项条款,并按要求制作和递交谈判响应文件。谢谢合作!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 告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采
3、购人所需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管理系统建设部署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管理系统建设部署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NTHH201909(JT01);三、项目预算:人民币 10 万元;四、项目需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五、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 具备在项目所在地提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3. 本项
4、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竞标;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 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特别提醒:响应谈判的供应商须携带要求的资格、技术材料原件【见第二章第七条中 A、谈判响应资料原件包】供谈判小组资格审查、技术谈判用。因携带原件不全而引起的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负。六、对本项目有意愿参与竞争性谈判的单位, 请于公告日起至谈判评审开封前,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 ()公告公示 栏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七、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
5、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2.接收时间:2019 年 3 月 20 日下午 1 时至 2 时。3.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钟秀中路 47 号崇川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7 楼709 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八、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45 个日历天(从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九、开标、 评标南通市崇川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管理系统建设部署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THH201909(JT01)采购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 / 371.开标时间:2019 年 3 月 20 日下午 2 时整;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钟秀中路 47 号崇川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7 楼 709 会议室
6、,如有变动另行通知;2.采购人将委托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谈判。3.资格审查时间:开标后当即开始。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钟秀中路 47 号崇川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7 楼 709 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4.评标时间:开标资审查后当即开始;评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钟秀中路 47 号崇川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7 楼 709 会议室,如有 变动另行通知。十、谈判保证金:本项目谈判供应商须交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圆整(3,000.00 元)。十一、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 5%。十二、联系方式1.采购人单位:南通市崇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
7、心;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钟秀中路 47 号;联系人:王小云;电话:18962979725。2.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 2 号江城大厦 3 幢 3 楼;联系人:戴健秋;联系电话:0513-80100639、18806297798;传真:0513-80100239;邮箱:。十三、竞争性谈判公告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公告期竞争性谈判公告及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公告期均为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 栏发布之日起的 3 个工作日。请各获取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
8、 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项目的竞争性谈判。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代理机构组织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2.竞争性谈判活动及因本次谈判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代理机构。4. 供应商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及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内容或页码短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出现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南通市崇川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管理系统建设部署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THH201909(JT01)采购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 / 37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
9、出质疑;未提出或是未在规定期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作供应商接受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及谈判文件中的全部内容,供应商不得在招标活动期间及招标结束后针对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及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5.供应商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响 应谈判的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谈判。6.谈判文件项目需求提供的可能涉及到的工艺、材料、设备、商标、样本、技术规范、参数规格、品牌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供应商在竞标时可以选用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产品技术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项目需求技术规格中要求的
10、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二、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1.代理机构有权对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2.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形式发布,且以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发布的信息为准。3.代理机构对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响应谈判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的 3 个工作日前,发 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当 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5.除非代理机构以书面的形式对谈判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及补充,供应商对涉及谈判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
11、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响 应谈 判的供应商自负。6.招标采购单位视情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谈判采购文件内容有修改,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 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装订1、响应谈判供的应商按谈判响应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 谈判响应文件均需采用 A4 纸(图纸等除外),不允 许使用活 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响 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 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谈判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以下称被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红章。2、谈判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表(报价单),必须装订成
12、册。四、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份数和签署1.谈判响应文件由:谈判响 应资料原件包、 资格后审资料文件、技术响应文件、 商务报价文件,共 4 部分组 成(以下由文件序号代称)。2.谈判响应文件中,除“谈判响应资料原件包”外,其余均 为 1 份“正本”和 2 份“副本”。3.在每份谈判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对应的谈判响应文件名称、 谈南通市崇川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管理系统建设部署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THH201909(JT01)采购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 / 37判供应商的全称、日期、 “正本” 、“副本”字样。 “正本”和“副本” 若有差异,概以“正本”
13、 为准。4.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正本” ,须为打印的,其正文内容由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副本”可为“ 正本” 的复印件。五、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特别提醒】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及 、的“正本 ”或“副本” 中,均不得含有中的报价表(报价单)内的任何项目价格,否则作废标处理。1.响应谈判的供应商须将本项目谈判响应文件:、 、分别单独密封。2.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上明确标注谈判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谈判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谈判供 应商的全称、日期并加盖谈判供应商的公章。六、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从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45
14、个“日历天 ”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 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谈判响应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谈判响应供应商不能修改谈判响应文件,按本竞争性谈 判文件规定的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谈判响应供应商的投标书将被拒绝,但谈判保证金可退还。七、谈判响应文件的内容 :A、谈判响 应资 料原件包( 单独密封,核查)【特别提醒】未携带要求的原件或因携带原件不齐全而引起的后果,由响应谈判的供应商自负。1. 提供谈判供应商的具有软件开发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的营业
15、经营范围含“软件开发”)的营业执照 (副本)及 税务登记证 (副本)(提供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的原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的这 2 项原件。3.提供谈判供应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前 2018-2019 年度任意连续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这 2 项证明材料的原件。4.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B、资格后审资料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两副文件)【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
16、;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谈判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成交,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1. 提供谈判供应商的具有软件开发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的营业经营范围含南通市崇川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管理系统建设部署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THH201909(JT01)采购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 / 37“软件开发”)的营业执照 (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副本)(提供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7、的除外)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这 2 项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3.提供谈判供应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前 2018-2019 年度任意连续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这 2 项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4.谈判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须加盖公章)。5.谈判供应商还须提供谈判文件第八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内“三、 B、B.2、”中的“ 谈判响
18、应相关格式文件” 内的:关于 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谈判供 应商一般情况表。C、技术谈 判响 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两副文件)【特别提醒】以下技术谈判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有缺陷或漏项。否则有可能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而作无效谈判处理。同时,供应商应根据本谈判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提供的主要技术规范,配置要求和货物产品标准等,仔细阅读并在理解的基础上结合第四章评审方法内的评审细则,编写编制技术谈判响应文件。技术谈判响应文件内涉及到的证明材料的原件须密封放置在“谈判响应资料原件包”内,以便开标评审时的核查。1.谈判响应函(格式参见第八章)2.谈判供应商资信谈判供应商须具有履约的能力与经验
19、:提供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有承担过类似本项目的建设部署的不少于 3 例的成功案例。 以提供成功案例合同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3.技术文件(格式自定):结合本项目技术要求,格式自定,编制提供技术响应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如: 针对项目背景、现状、目标 和需求,提供整体深入具有针对性的技 术 方案,含项目建设的详细技术参数等。4.项目实施(1)提供项目实施部署的方案,含建设部署的周期及承诺。(2)提供项目建设质量承诺,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案。5.质保与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1)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保障承诺函; (2)提供本地化维护服务的承诺函;(3)提供售后服务承诺
20、函,其中应有具体承诺的售后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如: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售后服务 承诺 、人 员培训的具体内容等。D、商务报 价 谈判响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两副文件)(格式参见第八章)南通市崇川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管理系统建设部署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THH201909(JT01)采购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8 / 37商务报价文件中的报价,包括本谈判文件规定涵盖的所有招标范围及相应说明的全部内容涉及到的费用。本次谈判项目的商务付款方式要求,必须完全响应不得有任何负偏离,且不接受任何意在更改的说明,否则作无效谈判处理。谈判供应商成交后(以下称“成交人” )如据此提出
21、疑义,不履行签订合同等下一步工作,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全额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成交资格。1.谈判响应报价(首次)总表;2.谈判响应报价明细表;八、联合体参与竞标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竞标。九、谈判报价1.本项目需求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2.谈判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货币单位。3.报价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署。4.谈判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谈判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谈判响应文件中明细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谈判响应报价总表中
22、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谈判响应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谈 判响应供应商不确认的,其谈判响应无效。5.谈判价格包含满足项目需求产品功能参数、安装部署的所有价格。6.谈判响应总价包括:(1)产品及其伴随服务、专用工具费用、税 费(如包括关税、进口货物、所用原材料、零部件的各种国内外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 现场吊装、检测验收、安装部署、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 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谈判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
23、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本项目谈判总报价应当还包含系统接口现有使用的第三方软件数据对接接口的费用,如有涉及采购人不再另行付费。7.除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成交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8.若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经谈判的成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的任何因素而变动。9.本次谈判项目的商务报价,原则上不超过 2 次,最终报价将作为谈判小组评定成交人的依据。十、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管理系统建设部署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THH201909(JT01)采购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9 / 37响应谈判的供应商必
24、须在:2019 年 3 月 20 日下午 1 时至 2 时,将谈判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拒绝接收在截止时间 后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钟秀中路 47 号崇川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7 楼 709 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十一、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从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45 个“日历天 ”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 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谈判响应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同意延 长 有效期的谈判响应供应商不能修改谈判响应文件,按本竞争性谈 判文件 规定的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
25、也相应延长。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谈判响应供应商的投标书 将被拒绝,但谈判保证金可退还。十二、开标、 评标1.开标时间:2019 年 3 月 20 日下午 2 时整;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钟秀中路 47 号崇川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7 楼 709 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2.采购人将委托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谈判。3.资格审查时间:开标后当即开始。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钟秀中路 47 号崇川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7 楼 709 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4.评标时间:开标资审查后当即开始;评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钟秀中路 47 号崇川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7 楼 7
26、09 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十三、谈判保证金1.本次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圆整(3,000.00 元);2.谈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仅限以 银行汇票、本票 的形式(其他形式概不接收)带至谈判现场,在递交谈判响应 文件时交给代理机构。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收款单位: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1071 6001 0400 2072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通市人民东路支行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谈判响应文件。4.未成交谈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当场退还。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 ,予以退 还(无息)。5.谈判
27、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响应文件的; (2)提交的响应文件内有虚假材料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6)在谈判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南通市崇川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管理系统建设部署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THH201909(JT01)采购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 / 37(7)采购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对于在最后报价之前退出谈判的谈判供应商,必须以
28、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由谈判小组评定。评 定为正当理由的,可以退还其谈判保证金。十四、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 5% 。2.在成交通知书发出签收后 30 日内,中标人凭成交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已经汇至采购人账上的凭证,与采购人签订 合同,超期或未有 协商, 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3.中标人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且通过最终验收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4.由于中标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还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十五、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费用1.谈判程序顺利
29、进行后,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资 料原件包”可退回,其他的谈判响应文件(不含谈判保证金)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代理机构均不退回(未拆封的除外)。2.无论谈判过程和结果如何,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项目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十六、付款方式 【特别提醒】付款方式不接受负偏离及任何意图改变付款方式的意图表达,否则作无效谈判处理。1.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 95%,合同价款的 5%作为质保金,以验收合格次日起计,满1 年(12 个月)后,一次性支付 结算完毕。3.最终以双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内确定的条款为准。十七、供货量调整及结算方式1.因采购人项目实际需求数量发生变化,成交人须无条件满足采购人要求,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并及时建设部署运行;2.竞争性谈判成交价在结算时按比例拆分到综合单价,并按实际供建设部署量进行结算。十八、代理服务费1.中标人须缴纳代理服务费:计费按照崇财发201529 号文件内的收费标准,以3000.00 元一次性计收。2.响应谈判的供应商自行考虑包含在谈判报价内的该项费用及风险并将其综合在单价内,不得单列。3.代理服务费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送达后 3 日内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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