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8 ,大小:84.45KB ,
资源ID:2005733      下载积分:20 文钱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省得不是一点点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enke99.com/d-2005733.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行政处罚权力事项网络运行流程及相关信息表.doc)为本站会员(创****公)主动上传,文客久久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文客久久(发送邮件至hr@wenke99.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行政处罚权力事项网络运行流程及相关信息表.doc

1、行政处罚权力事项网络运行流程及相关信息表一、行政处罚权力事项清单表:金乡县审计局行政处罚权力事项清单序号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法定期限承诺期限 业务类型处罚适用种类 备注信息1对拒绝、阻碍审计检查或者提供虚假审计资料的处罚1.审计法 (1994 年 8 月通过,2006 年 2 月修订)第四十三条:“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责任。 ”2.审计法实施条例 (1997 年 10 月国务院令第 231 号,2010 年 2 月修订)第四十七条:“

2、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被审计单位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 2 万元以下的罚款,审计机关认为应该给予处分的,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山东省审计监督条例 (2012 年 11 月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138 号)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拒绝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

3、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审计机关可以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 ”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被调查单位和个人不配合审计机关调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审计机关可以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 ” 0 90 日 一般程序 警告、罚款 2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罚1.审计法 (1994 年 8 月通过,2006 年 2 月修订)第四十六条:“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采取前条规定的处理措施,并可以依法给予处罚。”2.审计法实施

4、条例 (1997 年 10 月国务院令第 231 号,2010 年 2 月修订)第四十九条:“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区别情况采取审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处理措施,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 2 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处理、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山东省审计监督条例 (2012 年 11 月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138 号)第三十一条:“审计

5、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审议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后,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对依法应当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对依法应当由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处罚的,移送有关主管机关;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 0 90 日 一般程序 警告、罚款3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的处罚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2004 年 11 月国务院令第 427 号)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 ”2.山东省审计监督条例 (20

6、12 年 11 月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138 号)第三十一条:“审计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审议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后,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对依法应当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对依法应当由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处罚的,移送有关主管机关;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 0 90 日 一般程序 警告、罚款 注:审计行政处罚事项法律没有时限规定,根据工作实践设定了承诺时限。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调研表: 金乡县审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表编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程度 违法

7、情节 处罚裁量标准轻微 及时自行改正 免予处罚一般拒绝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部分资料的,拒绝检查部分资料或事项的,提供的资料部分不真实、不完整,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部分资料的,阻碍检查部分资料或事项的对被审计单位处以 1 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5000 元的罚款。较重 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全部资料的,阻碍检查全部资料或事项的 对被审计单位处以 3 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元的罚款。1对拒绝、阻碍审计检查或者提供虚假审计资料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严重拒绝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全部资料的,拒绝检查全部资料或事

8、项的,提供的资料全部不真实、不完整对被审计单位处以 5 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元的罚款。2 轻微 违法金额在 50 万元以下有违法所得的,对被审计单位处以违法所得 1 倍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1000 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对被审计单位处以 1 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500 元的罚款,一般 违法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有违法所得的,对被审计单位处以违法所得 2 倍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5000 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对被审计单位处以 2 万元罚

9、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1000 元的罚款。较重 违法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有违法所得的,对被审计单位处以违法所得 3 倍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1 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对被审计单位处以 3 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3000 元的罚款。严重 违法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 1000 万元以下有违法所得的,对被审计单位处以违法所得 4 倍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1.5 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对被审计单位处以 4 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10、人员处以 5000 元的罚款。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特别严重 违法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有违法所得的,对被审计单位处以违法所得 5 倍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2 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对被审计单位处以 5 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1 万元的罚款。3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法律法规另有处罚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法律、行政法规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处理、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运行流程调研表:金乡县审计局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流程图无当场处罚事项,无简易程序。四、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业务流程调研表:发生需要行政处罚的情形时,告知当事人,征求被审计对象意见作出并送达审计决定书或者审计处罚决定书结案归档政府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听证监督执行不自行履行给予警告的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