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山西省开展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县(市、区) ”活动方案白内障复明、低视力康复和盲人定向行走工作是 “十二五” 期间视力残疾康复工作的主要内容。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和省残联联合制定的山西省视力残疾康复“十二五” 实施方案(晋残联2012103 号)明确指出:在“十二五”期间,我省将继续推进白内障无障碍建设,新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县(市、区)70个,全省总体达到“白内障无障碍省” 标 准。开展白内障无障碍县(市、区)创建活动,是解决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难、推进防盲治盲工作、形成白内障防治工作长效机制的成功模式,对提高全省白内障手术数量、发挥残联组织在白内障复明工作中的作用,具有
2、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实现视力残疾人“ 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的一项重大举措。为加强对全省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县(市、区)” 活动的指导,推动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确保在 2015 年之前如期实现“全国白内障无障碍省” 目标,特制定本方案。一、明确目标任务(一)经各市申报,2012 年朔州、晋中和运城等 3 个市以及保德县等 45 个县(市、区)启动“全国白内障无障碍示范市、县(市、区)”创 建活 动 ,其中:23 个以上的县(市、区)通过国家级验收。2(二)2013 年,长治等 6 个市、至少 30 个县(市、区)启动创建活动;全省有 30 个以上的县(市、区)通过国家级验收。(3(到 2
3、014 年,全省共有 100 个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市、区)”标准,通过国家 级验收。省达到“ 全国白内障无障碍省”标准,通 过国家级验收。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白内障复明无障碍的长效工作机制,基本实现政府组织领导、白内障筛查及患者组织输送、公众白内障知识、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患者承受手术费用和白内障复明服务工作机制运行等“六个无障碍 ”。二、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按照省卫生厅等 5 个厅局联合制定的山西省视力残疾康复“十二五” 实 施方案 及配套说明以及省康复 办关于继续开展“白内障无障碍市、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通知 (晋康复办2012 10号)文件规定,对照“
4、 全国白内障无障碍 县(市、区)工作标准” 和“六个无障碍” 要求,切 实加强领导,完善组织 机构,落实部门责任,强化各项工作措施,稳步推进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市、区)创建活动。三、加强制度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将白内障复明手术纳入当地城市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目录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争取更多特惠政策,降低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医保报销3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要积极通过争取政府专项经费、社会募集等多种渠道对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给予救助,逐步形成保障贫困白内障患者及时接受手术的长效机制。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盲治盲意识。四、加强业务指导,抓好检查评估省
5、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将对各地开展创建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市要加大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帮助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开展创建活动的县(市、区)要及时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按照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县(市、区)检查验收方案(附件 1-1)和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市、区)工作标准(附件 1-2)进 行自查。达到创建工作标准的县(市、区),要于每年 10月 31 日前向市级康复办提出验收申请。市级康复办审核达到标准的要于每年 11 月 10 日前向省康复办提出验收申请,由省康复办组织专家进行检查验收。通过省级验收的,将报请中国残联进行国家级验收,验收合格的,授予“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县(市
6、、区)荣誉称号。附件:11、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县(市、区)检查验收方案;12、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工作标准;13、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检查标准评分表;414、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检查验收结果备案表;15、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检查验收结果备案表。附件 115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县(市、区)检查验收方案一、检查验收目的通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培育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县(市、区),实现“发现一人 复明一人”的目标,进一步推进我国的防盲治盲工作。二、检查验收对象申报创建国家白内障无障碍市和无障碍市(县、区)的市和市(县、区)三、检查验收标准(一)按照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工作标准和
7、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制定的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检查评分表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总分值为 100 分,附加分 5 分。总分达到 85 分以上的,可向国家申报认定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二)市所辖 75%的县(市、区)达到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工作标准,未达到白内障无障碍工作标准的地区,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有完成该地区年度白内障复明手术任务、实现发现一人复明一人承诺报告,并有市检查验收自查报告和市检查验收报表的,可向国家申报认定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四、检查验收程序6(一)成立检查验收组检查组由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组成,省“十二五”视力残疾康复专家、有关康复管理人员参加检查验收组工作。(
8、二)资格审查和抽取受检县省检查验收组审核受检市或县自查报告和市、县(市、区)级检查验收表格。在受检市从达到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工作标准的县(市、区)中随机抽取 2 个县(市、区)为受检县,按照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工作标准进行检查验收,2 个县(市、区)全部检查验收合格。(三)实地检查验收工作流程(1)听取县(市、区)创建白内障无障碍领导小组工作汇报,召开相关部门座谈会。(2)到县残联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手术数据库。(3)听取定点医院工作汇报,检查医院眼科设备和手术工作情况。(4)考察两个街道(乡镇),查阅资料,与有关人员座谈。(5)走访 35 名术后白内障患者。(6)与 35 名群众交谈,了解白内障
9、防治和白内障无障碍知识知晓情况。(7)省检查验收组汇总打分情况,确定检查验收结果,并向受检县(市、区)反馈检查意见。(四)验收申报7检查验收组汇总检查验收情况,将检查验收结果填入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检查验收结果备案表、 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市、区)检查验收结果备案表(见附件 14、15),并上报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五)检查验收时间每年的 11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前结束。(六)授予称号经国家检查验收符合标准的市、县(市、区),由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授予“ 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 ”、“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市、区)” 荣誉称号。附件 128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市、区)工作标准一
10、、政府组织领导无障碍项 目 工 作 标 准领导机构政府及残联、卫生、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教育等部门领导,参加领导机构。实施方案建立白内障无障碍县(市、区)工作要明确列入“十二五 ”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卫生工作规划、防盲治盲工作规划。建立白内障无障碍县(市、区)活动实施方案要明确工作目标、措施、经费 保障等内容,由政府及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例会制度建立白内障无障碍专题工作例会制度,每年召开 2 次以上会议,有会议记录。部门职责残联、卫生、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教育等部门有职责分工、有专人负责建立白内障无障碍县工作。县以下单位工作计划乡镇(街道 )、医疗单位有白内障
11、无障碍工作计划。检查验收根据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市、区)工作标准制定县级检查工作方案,政府组织检查并有检查报告。落实经费按照国家和省视力残疾康复“十二五” 实施方案及配套 说明要求,落实地方经费。建立数据库 建立贫困患者免费手术数据库,统计本地年度白内障手术数。二、白内障筛查及组织输送无障碍9项 目 工 作 标 准眼保健网络建立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初级眼保健网络,三级有专人负责白内障无障碍工作。筛查队伍 建立筛查队伍,有筛查人员名单,有 筛查工作记录。筛查标准 按照白内障临床诊断标准进行白内障筛查。贫困患者筛查按照当地贫困标准有计划组织筛查,建立贫困患者登门筛查制度、完成筛查登记造册
12、。对贫困患者进行拉网式筛查, 贫困患者没有遗漏、没有上找。贫困患者输送计划有贫困患者手术输送工作计划,认真组织落实。转介服务 对疑难和其它有康复需求的白内障患者及时提供转诊服务。三、公众白内障知识无障碍项 目 工 作 标 准宣传计划 有白内障无障碍宣传工作计划,由政府组织实施。制作宣传资料 制作宣传专题片、宣传画、海报、知识手册、 设立宣传橱窗、开展专题讲座。组织宣传活动 利用爱眼日等开展公益宣传、在医院和公共场所开设宣传场地、开展眼科人员随访等活动,有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及社会各界参与。白内障知识知晓率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走访、知识问答等方式开展抽样调查,被 调查人群(10 人以上)白内障防
13、治知晓率达到 80%以上。白内障无障碍知晓率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走访、知识问答等方式开展抽样调查,被 调查人群(10 人以上)白内障无障碍知晓率达到 80%以上。新闻媒体宣传 组织新闻媒体有计划对白内障无障碍工作、手术效果、手术患者、社会影响进行采访,在报纸、电台、电视台、各 类刊物宣传报道。四、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无障碍10项 目 工 作 标 准医院设备有 1 所以上能开展白内障手术的医院,有眼科手术显微镜、裂隙灯、角膜曲率计、眼科 A/B 超、手术器械包等器械设备及所需敷料、常规药品。医师手术技术有 1 名以上可以独立完成白内障囊外摘出及人工晶状体植入手术和正确处理手术并发症的医师。手术人
14、数及百万人口手术量年接受白内障手术人数占有手术指征的白内障患者的 85%以上,百万人口白内障手术量达 1300 以上。手术质量当年接受白内障手术患者人工晶状体植入率达 90%以上,术后最佳矫正视力0.3 患者达 90%。无并发症 未发现严重并发症。术后随访 有眼科医师术后随访制度,定期进行随访、有随 访记录。技术指导确定 1 所市级以上医院眼科作为上级技术指导医院,定期进行技术指导工作,解决技术难题,有工作记录。五、患者承受手术费用无障碍项 目 工 作 标 准正常报销 公费医疗、医疗保险、合作医疗等患者手术费用能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和报销。降低费用政府或卫生、残联、财政、人力 资源和劳动保障等部 门、定点医院联合或单独下发文件,对有一定困难且有一定自费能力的白内障患者,降低手术费用和减免部分医药费。救助贫困 对当年经过筛查达到贫困标准和手术适应症的贫困白内障患者全部免费施行手术。纳入城乡医疗救助体系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将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纳入城乡医疗救助体系,有政府文件并认真落实。优惠政策 政府及卫生、残联、民政、定点手 术医院制定优惠政策和措施,有文件,方便白内障患者诊断和治疗。6、白内障服务工作机制运行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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