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洋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目 录1 总则 .41.1 目的 .41.2 编制依据 .41.3 适用范围 .41.4 工作原则 .41.5 工作机制 .5 组织机构及制度 .52.1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52.2 镇(办)应急指挥机制 .62.3 工作制度 .63 职责分工 .73.1 气 象 灾 害 应 急 指 挥 部 职 责 .73.2 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73.3 气 象 灾 害 应 急 指 挥 部 成 员 单 位 职 责 .73.4 专 家 组 .114 监测预警 .- 11 -4.1 监测预警 .124.1.1 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124.1.2 信息共享 .124
2、.1.3 灾害普查 .124.2 预警信息发布 .134.2.1 预警信息发布制度 .134.2.2 预警级别和发布内容 .134.2.3 发布途径 .134.3 预警准备 .144.4 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155 应急处置 .155.1 信息报告 .155.2 响应分级 .155.3 响应启动 .155.4 分部门响应 .165.5 分灾种响应 .175.5.1 暴雨 .175.5.2 暴雪、低温、冰冻 .195.5.3 寒潮 .21- 2 -5.5.4 高温 .215.5.5 干旱 .225.5.6 大雾 .235.6 应急值守 .235.7 现场处置 .245.8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
3、245.9 信息公布 .255.10 应急终止或解除 .256 恢复与重建 .256.1 制定规划和组织实施 .256.2 调查评估 .266.3 征用补偿 .266.4 灾害保险 .267 保障措施 .277.1 通信与信息保障 .277.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277.3 技术储备与保障 .287.4 预案演练 .298 预案管理 .299 附则 .309.1 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309.1.1 暴雨预警按以下标准发布 .319.1.2 暴雪预警按以下标准发布 .319.1.3 寒潮预警按以下标准发布 .319.1.4 低温预警按以下标准发布 .329.1.5 高温预警按以下标准发布 .
4、329.1.6 干旱预警按以下标准发布 .339.1.7 霜冻预警按以下标准发布 .339.1.8 冰冻预警按以下标准发布 .349.1.9 大雾预警按以下标准发布 349.2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部门联动与社会响应措施 .359.2.1 暴雨灾害的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359.2.2 暴雪、冰冻灾害的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379.2.3 寒潮、低温灾害的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389.2.4 高温灾害的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389.2.5 大雾灾害的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399.2.6 干旱灾害的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409.2.7 霜冻灾害的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419.3 名词术语 .411
5、 总则- 3 -1.1 目的建 立 健 全 气 象 灾 害 应 急 响 应 机 制 , 提 高 气 象 灾 害 防 御 与 处置 能 力 ,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轻 或 避 免 气 象 灾 害 造 成 的 人 员 伤 亡 、 财产 损 失 , 为 全 县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提 供 保 障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 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09202
6、0 年) 陕西省气象条例 陕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汉中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汉中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洋县范围内暴雨、暴雪、冰冻、寒潮、大雾、低温、高温、干旱等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重污染天气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规定。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气象灾害应急- 4 -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
7、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镇(办)、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到资源共享,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1.5 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按职响应、公众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 组织机构及制度2.1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洋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县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总指 挥 由 分 管 副 县 长 担
8、任 , 副 总 指 挥 由 县 政 府 办 主 任 、县 气 象 局 局 长 、县应急办主任担任, 成 员 为 县 应 急 办 、 县 气 象局 、 县 发 改 局 、 县 人 社 局 、 县 教 体 局 、 县 公 安 局 、 县 民 政 局 、县 财 政 局 、 县 国 土 局 、 县 住 建 局 、 县 交 通 局 、 县 水 利 局 、 县 农业 局 、 县 林 业 局 、 县 卫 计 局 、 县 环 保 局 、 县 市 监 局 、 县 文 广 局 、- 5 -县 文 旅 局 、 县 安 监 局 、 县 电 力 局 、 武警洋县中队等部门和单位负 责 同 志 。指 挥 部 办 公 室
9、设 在 县 气 象 局 , 办 公 室 主 任 由 县 气 象 局 分 管副 局 长 担 任 。2.2 镇(办)应急指挥机制各 镇 ( 办 ) 、 各 部 门 参 照 县 级 气 象 灾 害 应 急 处 置 组 织 机 构 ,成 立 相 应 气 象 灾 害 应 急 组 织 机 构 。2.3 工作制度气象灾害综合研判工作制度。各成员单位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分析汇总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交换有关灾情和险情信息,判断预估气象灾害的可能影响程度及未来发展态势,向县政府提出启动或解除县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以及防御措施的建议。部门应急准备和防御行动制度。各成员单位根据分析的气象灾害特征和未来发展趋势,
10、结合影响区域的地理环境、人口密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评估气象对经济、社会活动可能产生的影响,对可能受到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威胁的相关地区作出灾情预估,并提出各自应急准备和防御行动建议。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制度。推动多部门应急联动和资源共享。气象灾害联络员制度。气象灾害应急联络员由县气象灾害- 6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确定,由指挥部办公室不定期召集开会,通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听取各成员单位对气象灾害预警预报服务的需求,研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3 职责分工3.1 县 气 象 灾 害 应 急 指 挥 部 职 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领导和
11、指挥全县气象灾害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制订全县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长期规划,部署全县气象灾害应急年度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实施本预案;指导各镇(办)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完成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接受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决定其它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重大事项。3.2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 责 县 气 象 灾 害 应 急 指 挥 部 日 常 工 作 ; 贯 彻 落 实 县 气 象 灾害 应 急 指 挥 部 工 作 部 署 ; 协 调 处 理 气 象 灾 害 应 急 工 作 中 的 具 体问 题 ;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 单 位 ) 会
12、 商 气 象 灾 害 发 生 、 发 展 趋 势 ;收 集 、 调 查 和 评 估 灾 情 ; 及 时 向 上 级 报 告 灾 情 , 请 求 上 级 支 援 ;起 草 和 修 订 气 象 灾 害 应 急 预 案 ; 管 理 气 象 机 构 应 急 物 资 、 资 金和 装 备 仪 器 ; 建 设 和 完 善 气 象 信 息 监 测 预 警 体 系 ; 承 办 气 象 灾害 应 急 指 挥 部 交 办 的 其 它 工 作 。3.3 县 气 象 灾 害 应 急 指 挥 部 成 员 单 位 职 责县 委 宣 传 部 : 负 责 组 织 新 闻 媒 体 对 全 县 气 象 灾 害 应 对 处 置-
13、7 -工 作 的 相 关 情 况 进 行 宣 传 报 道 。县应急办:负 责 及 时 掌 握 和 汇 总 全 县 气 象 灾 害 及 其 应 急 防御 信 息 , 组织协调多部门及交叉行业做好联动防御和重大险情应急处置工作,传达县领导指示、批示,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决定事项。县 发 改 局 : 负 责 应 急 物 资 储 备 综 合 管 理 。 组 织 粮 油 保 障 供应 ; 积 极 争 取 和 安 排 各 类 灾 后 恢 复 重 建 资 金 , 组 织 协 调 救 灾 和灾 后 重 建 物 资 的 生 产 和 供 应 ; 加 强 市 场 物 价 监 督 检 查 , 采
14、取 必要 措 施 保 持 市 场 价 格 稳 定 ; 负 责 组 织 对 因 灾 受 损 的 通 信 设 施 进行 抢 修 , 保 障 灾 后 公 用 通 信 网 络 正 常 运 行 ; 指 导 灾 后 公 用 通 信网 络 的 恢 复 重 建 工 作 。县 人 社 局 : 负 责 执 行 在 极 端 气 象 灾 害 响 应 时 的 劳 动 保 护 。县 教 体 局 : 提示学校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进行校园风险隐患排查,根据避险需要适当调整教学秩序,必要时根据防御指引督促学校停课;组织做好气象灾害发生时学生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将防灾减灾知识列入中小学教育体系,对学生进行有关气象灾害应急知识的宣传
15、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县 公 安 局 : 负 责 维 护 灾 区 社 会 治 安 , 保 护 人 员 、 救 灾 物 资安 全 , 打 击 各 种 违 法 犯 罪 活 动 ; 加 强 巡 控 , 负 责 城 区 交 通 疏 导 ,对 事 故 易 发 、 多 发 路 段 严 密 监 控 ; 做 好 运 送 应 急 物 资 和 人 员 的车 辆 秩 序 维 护 等 工 作 ; 负 责 组 织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赶 赴 灾 区 承 担 消防 救 援 任 务 。- 8 -县 民 政 局 : 负 责 组 织 灾 情 核 查 、 评 估 和 上 报 工 作 ; 负 责 县级 救 灾 物 资 的 组 织
16、 、 调 拨 和 供 应 工 作 ; 指 导 和 协 调 救 灾 款 物 捐赠 、 转 移 安 置 灾 民 、 灾 民 生 活 救 济 、 损 毁 民 房 重 建 等 工 作 。县 财 政 局 : 负 责 抢 险 救 灾 资 金 和 灾 民 生 产 、 生 活 救 灾 补 助资 金 的 筹 集 和 落 实 ; 会 同 民 政 局 、 应 急 办 做 好 救 灾 资 金 的 分 配 、拨 付 、 管 理 和 监 督 等 工 作 ; 协 同 有 关 部 门 向 中 央 财 政 申 请 救 灾补 助 资 金 。县 国 土 局 : 负 责 全 县 因 气 象 因 素 可 能 引 发 山 体 滑 坡 、
17、 泥 石流 等 地 质 灾 害 的 监 测 、 预 警 , 督 促 地 质 灾 害 易 发 区 的 监 测 责 任人 加 强 监 测 ; 协 助 镇 ( 办 ) 做 好 地 质 灾 害 易 发 区 人 员 撤 离 、 抢险 救 灾 与 调 查 处 置 工 作 。县 住 建 局 : 指导建筑行业安全施工,督促施工单位对在建工程采取安全措施,撤离、转移施工人员;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的设计施工等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所辖市政、燃气设施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工作以及维护管理和灾后修复工作。县交通局:督促运营单位做好气象灾害防御;负责优先运送抢险救灾、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为紧急抢险和受灾人员撤离提供交通运输工具
18、;负责组织、协调本部门管辖的道路受灾损坏的抢修复工作,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运输保障。县水利局:负责水情、汛情监测工作,及时提供监测信息;做好水利防洪设施的巡查和汛情预警;组织实施由连阴雨、暴雨引起的洪涝灾害的应急抢险和防洪排涝工作;组织抢修被损- 9 -坏的水利工程设施;加强旱情、墒情监测分析,合理调度水源,组织实施抗旱减灾等工作,保证在高温和干旱期的居民用水。县 农 业 局 : 负 责 部 署 和 指 导 农 业 生 产 各 项 防 御 气 象 灾 害 工作 ; 负 责 评 估 农 业 因 灾 损 失 情 况 ; 组 织 专 家 和 农 业 技 术 人 员 赴灾 区 对 受 灾 农 户 给 予
19、 技 术 指 导 和 服 务 , 帮 助 其 尽 快 恢 复 农 业 生产 。县 林 业 局 : 组 织 林 业 气 象 灾 害 、 森 林 火 灾 防 御 工 作 , 帮 助 、指 导 林 业 与 森 林 恢 复 灾 后 生 产 。县 卫 计 局 : 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做好医疗救护准备工作,负责灾区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及时报告人员伤亡、疫情和防治信息。县 环 保 局 : 负责气象灾害影响地区的环境监测,及时发布监测信息。县 市 监 局 : 负 责 保 证 灾 区 猪 肉 、 鸡 蛋 、 蔬 菜 等 重 要 生 活 必需 品 的 供 应 , 加 强 市 场 监 测 , 做 好 市 场
20、调 控 ; 负 责 组 织 粮 、 油等 市 场 供 应 。县文广局:按 照 有 关 发 布 规 定 , 组 织 协 调 广 播 电 视 播 出 机构 及 时 向 社 会 播 发 本 级 气 象 局 所 属 气 象 台 站 提 供 的 灾 害 性 天 气警 报 、 气 象 灾 害 预 警 信 息 。县 文 旅 局 : 督促各旅游景点、酒店采取措施保护游客安全,做好救灾工作;启动气象灾害预警响应时,组织各旅游景点、酒店实施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游客安全撤离或转移;指导旅游- 10 -企业详询气象、交通等信息,对行程推迟、暂缓或取消的游客做好解释说明和相关服务工作。县 安 监 局 : 负 责 全 县
21、高 危 行 业 因 气 象 灾 害 可 能 引 发 的 生 产安 全 事 故 的 预 警 工 作 ; 配 合 有 关 部 门 做 好 因 气 象 灾 害 引 发 安 全生 产 事 故 灾 后 重 建 和 恢 复 的 协 调 工 作 。县 电 力 局 : 负 责 组 织 灾 害 期 间 电 力 生 产 和 供 应 , 组 织 电 力企 业 启 动 相 关 应 急 预 案 , 加 强 对 电 力 设 施 的 抢 修 和 维 护 , 全 力恢 复 和 保 障 电 网 正 常 运 行 。武 警 洋 县 中 队 : 组 织 指 挥 所 属 部 队 参 加 抢 险 救 灾 , 协 助 灾害 发 生 地 公
22、 安 部 门 维 护 社 会 治 安 。县气象局:负 责 气 象 灾 害 的 监 测 、 预 报 、 预 测 及 警 报 , 及时 制 作 、 发 布 气 象 灾 害 预 警 信 息 ; 负 责 气 象 灾 情 和 信 息 的 收 集 、分 析 、 评 估 和 上 报 ; 负责对气象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和处置办法提出意见或建议,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决策、指挥提供技术支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承担重大灾害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防监测、预报工作;组织气象灾害风险评价和灾害成因界定工作。 3.4 专 家 组县 气 象 局 负 责 组 建 重 大 气 象 灾 害 应 急 专 家 组 , 与 县 内 其 他专 家 机 构 建 立 联 络 机 制 。 气 象 灾 害 发 生 后 , 从 专 家 组 中 选 定 相关 专 家 , 负 责 提 供 应 对 气 象 灾 害 的 决 策 咨 询 、 建 议 和 技 术 支 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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