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華六整理報告補正清華大學出土文獻讀書會鄭武夫人規孺子【三】亡(無)不溋(盈)亓志於吾君之君己也。 (使)人姚(遥)(聞) 於邦 (邦,邦)亦無大 (賦)於萬民。王挺斌:“溋亓志”其實讀為“逞其志”更佳。古書“逞志”一詞十分常見,出土古文字材料中亦不少見。 1又,頗疑“ (賦)”一詞當直接讀為“徭賦”,指的是徭役與賦稅,韓非子詭使:“習悉租稅,專民力所以備難充倉府也。而士卒之逃事狀匿附託有威之門以避徭賦,而上不得者萬數。”【三】【四】吾君函(陷)【三】於大難之中,凥(處)於衛三年,不見亓邦,亦不見亓室。女(如)毋有良臣,三年無君,邦家亂巳(也)。【四】。程浩:簡文講講武公“陷于大難之中,處衛三
2、年,不見其邦,亦不見其室”。比較難以理解的是,武公身爲鄭國國君,爲何要“處衛三年”。我們認爲,這或與平王東遷成周有關。左傳云:“我周之東遷,晋、鄭焉依”,鄭國在平王東遷的過程中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平王東遷之初,在成周立足幷未穩固,仍然“陷于大難之中”。武公處衛三年,乃是爲了在旁輔佐平王。在武公之時,成周的東北仍爲衛國所控制。按照鄭文公問太伯的說法,鄭國到了莊公時期才“北城溫、原”,“東啓隤、樂”,將鄭、衛兩國的邊界推到更往東的河南輝縣附近。因此,武公在鄭衛交界的成周夾輔平王自然可稱“處衛”,而簡文中武姜說“自衛與鄭,若卑耳而謀”也可印證這一點。王挺斌:“巳”字又出現在本冊清華簡管仲、子產篇。
3、“巳”、“也”形音有別,“巳”字恐不能直接讀為“也”。“巳”字有作為已止之詞的用例,“已”字形其實是“巳”的分化。 2“已”字在古書中也常常作為句末語氣詞出現,用法有時候同“也”,有時候同“矣”。 3 “巳”、“矣”也有異文的例子,如今本老子第二章“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北大簡本則作“天下皆智美之為美,亞(惡)已;皆智善之為善,斯不善矣”。“已”寫作“ ”。或有學者認為類似用法的“巳”乃“矣”通假字。 4但是,“巳/已”的語氣詞用例既然那麼豐富,其實也可以保留其虛詞特性,不一定非得取消。【五】自 (衛)與奠(鄭)若卑耳而 (謀)。1 劉樂賢九店楚簡 補釋,戰國秦漢
4、簡帛叢考,2011 年 11 月,第 80 頁。2 季旭昇說文新證,藝文印書館,2014 年 9 月,第 979 頁。3 楊伯峻古漢語虛詞,中華書局,1981 年 2 月,第 253、254 頁。4 白于藍戰國秦漢簡帛古書通假字彙纂,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 年 5 月,第 38 頁。王挺斌:“卑”字,整理者引古注訓為“近”,可信。可以補充的一點就是,“卑”字訓為近,可能就是“比”的假字。“卑”、“比”音近古通,例多不贅。“卑耳而謀”實際上就是“比耳而謀”。【五】【七】今吾君旣世,孺子【五】女毋知邦政,屬之大夫,老婦亦將糾修宮中之政,門檻之外毋敢有知焉。老婦亦不敢【六】以兄弟婚姻之言以亂大夫之
5、政。孺子亦毋以埶(暬)豎卑御,勤力 (价)馭, (媚)妬之臣躳恭其顏色、【七】(掩)於其巧語,以亂大夫之政。劉光:孺子女毋知邦政,女讀為如。石小力:“埶”字還見於簡 15“埶嬖”,亦括注為“暬”,從楚簡及古書用字習慣看,還是括注為“褻”較好。卑御之卑讀為“嬖”,“嬖御”見於禮記緇衣:“毋以嬖御人疾莊后。”上博簡緇衣簡 12 作“毋以辟(嬖)御衋莊后”,郭店緇衣簡 23 作“毋以卑(嬖)御息莊后”。馬楠:“孺子亦毋以褻豎嬖御勤力射馭媚妬之臣躳恭其顏色、掩於其巧語,以亂大夫之政”應當作一句讀。“褻豎”、“嬖御”、“勤力”、“射馭”、“媚妬”並列。毛公鼎有:矧唯乃智(知),余非用有聞。父 , 之庶出
6、入事于外,敷命敷政, 小大楚(胥)賦。無唯正聞,矧其唯王智(知),廼唯是喪我國。兩句都以“知”、“聞”對文,謂出入諸事、小大邦胥賦,唯毛公(亦即“正”)知,王不與聞;如果政事官長不聞,唯王知,會導致國家喪亂。立政:“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獄、庶慎,惟有司之牧夫,是訓用違;庶獄、庶慎,文王罔敢知于茲”,也是委任官長(正)治理,王不與聞的意思。 1鄭武夫人規孺子“(武公)使人遙聞於邦”,“孺子女毋知邦政,屬之大夫”、“門檻之外毋敢有知焉”,管仲“大夫假事,便嬖知官事長”【九】 。子產古之狂君“以自余智,任砫(重)不果” 【一八】 。都是指職責歸屬而言。【一六】是有臣而爲埶(暬)辟,幾(豈)旣臣之獲辠
7、,或辱 先君,曰是亓(藎)臣也?【一六】馬楠:大雅文王有:王之藎臣,無念爾祖。“藎臣”之“藎”,爾雅釋詁、毛傳、鄭箋皆訓爲“進”,謂“王之進用臣”(鄭箋),後代注家多同此說。而“藎”字方言中另有訓詁“餘也”,即用作“燼”之通假字。 2清華簡皇門云:朕遺父兄眔朕 (藎)臣。“藎臣”與“遺父兄”平列,是“藎臣”謂前代、先王之遺臣無疑。據此1 詳馬楠、金文互證三則,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2014 年 11 期。2 又桑柔“具禍以燼”,釋文“藎,才刃反,本亦作燼 ”,是陸本作“藎”。文王詩云:文王孫子,本支百世。凡周之士,不顯亦世。假哉天命,有商孫子。商之孫子,其麗不億。上帝既命,侯于周服。侯服于周,天命
8、靡常。殷士膚敏,祼將于京。厥作祼將,常服黼冔。王之藎臣,無念爾祖。無念爾祖,聿修厥德。永言配命,自求多福。殷之未喪師,克配上帝。宜鑒于殷,駿命不易。“假哉天命”以下說殷未喪眾時,克配上帝。天命不常,上帝棄商,降天命于周,商之子孫遺民服事于周廷。故而“王之藎臣,無念爾祖”是告誡殷遺臣無念爾祖,天命既改,當修德以配天命。告誡對象是“有商孫子”而非“文王孫子”,“藎臣”釋爲遺臣文義乃順,與“王之進用臣”並無關係。又韓詩外傳卷三“詩曰有瞽有瞽,在周之庭,紂之餘民也”,與“殷士膚敏,祼將于京”文義相類,“藎臣”與“餘民”義亦相類。據此,清華簡芮良夫毖“凡百君子,及尔 (藎)臣 ”之“藎臣”亦當釋爲先王遺
9、臣,與“凡百君子”相別。又隨州文峰塔 M1:3-8 編鐘有“吾以及大夫,宴樂爰饗, (藎)士備御,肅肅鏘鏘。 ”1大夫、藎士互文,謂我與卿士大夫及先王遺臣宴樂,琴瑟在御,肅肅鏘鏘。鄭武夫人規孺子“幾(豈)既臣之獲罪,又辱吾先君,曰是其藎臣也”,謂群臣獲罪,辱及先君,曰此是吾先君之藎臣。更可證“藎臣”是指先君遺老。 2而子產“善君必察昔前善王之法律,求藎之賢,可以自分” 【二】 也應當指前代的遺賢。【一六】吾先君知二三子之不二心,用歷授之【一六】邦。不是然,或稱起吾先君於大難之中?馬楠:“或”用作不定代詞。句意是:不如此,誰稱起吾先君於大難之中。管仲【五】尚廛(展)之,尚詻(格)之,尚勿(勉)之
10、王挺斌:詻,疑當讀為“恪”,恭敬、恭謹之義。【六】【七】管仲答:鋻 不枉,執卽 繩,可設於承;鋻 以亢,吉凶陰【六】陽,遠邇上下,可立於輔。石小力:“賢質”一詞見於晏子春秋問下景公問為臣之道晏子對以九節:1 參看董珊:隨州文峰塔 M1 出土三種曾侯與編鐘銘文考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4 年 10 月 4 日。2 詳馬楠詩毛傳指瑕四則,中國經學,待刊。肥利之地,不為私邑,賢質之士,不為私臣。馬楠: 字未詳待考。大戴禮保傅:明堂之位曰:篤仁而好學,多聞而道慎,天子疑則問,應而不窮者,謂之道;道者,導天子以道者也;常立於前,是周公也。誠立而敢斷,輔善而相義者,謂之充;充者,充
11、天子之志也;常立於左,是太公也。絜廉而切直,匡過而諫邪者,謂之弼;弼者,拂天子之過者也;常立於右,是召公也。博聞強記,接給而善對者,謂之承;承者,承天子之遺忘者也;常立於後,是史佚也。賈誼新書:明堂之位曰:篤仁而好學,多聞而道順,天子疑則問,應而不窮者,謂之道,道者道天子以道者也,常立於前,是周公也。誠立而敢斷,輔善而相義者謂之輔,輔者,輔天子之意者也,常立於左,是太公也。潔廉而切直,匡過而諫邪者,謂之拂,拂者,拂天子之過者也常立於右,是召公也。博聞強記,捷給而善對者謂之承,承者,承天子之遺忘者也,常立於後,是史佚也。大戴禮與賈誼書對照,可知“充”即使“輔”。簡文“鋻 ”對應“善對”, 應當訓
12、為“接(捷)給而善對 ”的“對”。 1而大戴禮講到成王之輔太公的“充”對照簡文可能是“亢”字訛誤。許可:上博六慎子曰恭儉簡 1:“恭儉以立身,堅強以立志,忠疐 2以反俞 3”何有祖先生根據高诱注訓“俞”爲“安”,并認為“簡文當指忠實的品格會帶來自身內心的安定”。此處“俞”或可讀爲“渝”,訓“變”。爾雅釋言:“渝,變也。”诗郑风羔裘:“彼其之子,舍命不渝。”毛传:“渝,變也。”說文:“渝,變污也。”清華簡“賢質不枉”“賢質以亢”可與“忠質以反渝”對讀。【九】大夫假事便俾(嬖)智(知),官事長,廷里零落,【九】馬楠:句讀應為“大夫假事,便嬖知官事長”,謂大夫攝事,便辟與聞官事、服事官長。石小力:廷
13、里,整理者注:“廷,都邑治政的處所,如後世縣廷。里,疑讀爲理,訓爲治。”今按,整理者釋作“廷”之字原形作“ ”,與楚文字中的“廷”字不類,疑該字為“野”字,此字還見於古璽和貨幣文: 古璽彙編0253“會亓野鉨” 古璽彙編 1569“ 絑野”1 如晉姜鼎(集成2826)“作疐爲亟”,猶皇矣之“作邦作對”。 簋(集成4317)“ (畯)在位作疐在下”,楚簋(集成4246)“疐揚天子”,秦公簋(集成4315)“ (畯)疐在天”,“疐”皆用作“對”。2 原整理者隸“步”,此從陳偉先生意見改釋。見陳偉:上博竹書 慎子曰恭儉初读,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簡帛網,2007 年 7 月 5 日(http:/ 此從
14、何有祖先生意見改釋。見何有祖:慎子曰恭儉札記 ,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簡帛網,2007年 7 月 5 日(http:/ )。古璽彙編2528“野”古璽彙編3995“東野蔥”古璽彙編3996“東野蒼”古錢大辭典39 方足小布“野王”字從爪,從土,只不過簡文此字“爪”旁從“土”形的左上方移到了右上方,與古錢“野”字相同,此字舊或釋“戶” 1,或釋“蒼” 2,或釋“垣” 3,近來有一些學者指出,該字可能是“野”字的一種特殊寫法 4。釋“野”雖然在字形上雖還有待進一步證明,但可以讀通相關文例,故釋“野”是目前較為合理的一種說法。“野”在簡文中指鄙野,說文:“野,郊外也。”詩魯頌:“駉駉牡馬,在坰之野。”
15、傳:“邑外曰郊,郊外曰野。”里,則用為本字,指閭里,與野相對。爾雅釋言:“里,邑也。”漢書刑法志:“在野曰廬,在邑曰里。”此處“野”、“里”對舉,泛指整個國家。古書亦見“里”、“野”對舉之例。鹽鐵論備胡:“匈奴處沙漠之中,生不食之地,天所賤而棄之,無壇宇之居,男女之別,以廣野為閭里,以穹廬為家室,衣皮蒙毛,食肉飲血,會市行,牧豎居,如中國之麋鹿耳。”漢書五行志:“或乘小車,御者在茵上,或皆騎,出入市里郊野,遠至旁縣。”戰國策齊策四齊宣王見顏斶:“今夫士之高者,乃稱匹夫,徒步而處農畝,下則鄙野、監門、閭里,士之賤也,亦甚矣!”【二一】又(有)攼不解(懈)王挺斌:“攼”,疑當讀為“虔”,恭敬之義。
16、“干”、“虔”音近可通。5蔡侯鐘銘“有虔不易”,以及清華簡保訓篇“祗服不懈”、“翼翼不懈”皆可與簡文合觀。鄭文公問太伯【二】今天爲不惠,或爰(援)肰(然),與不 (穀)爭白(伯)父。【甲二】1 吳振武:古璽姓氏考(複姓十五篇),出土文獻研究第三輯, 中華書局 1998 年,第 78-79 頁。2 劉釗:古文字構形學,福建人民出版社 2006 年,第 296-297 頁。3 董珊:從三年武垣令鈹的地名釋讀談到一些相關問題,戰國題銘與工官制度 ,北京大學博士學文論文 2002 年,第 250-258 頁。4 吳良寶:先秦貨幣文編,福建人民出版社 2006 年,第 201 頁;裘錫圭:釋古文字中的有
17、些“悤”字和從“悤”、從“兇”之字,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二輯,復旦大學出版社 2008 年,第 7 頁;田煒:古璽探研,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 2010 年,第 116-117 頁。5 高亨、董治安古字通假會典,齊魯書社,1989 年 7 月,第 185 頁。石小力:“或”當讀“又”,“又爰然”與“與不穀爭伯父”當連讀,“爰然”作其狀語。【四】故(古)之人有言曰:爲臣而不諫,卑(譬)若 而不 ()。【甲四】石小力:“ ”字首見,疑為“饋”字異體。【四】【五】昔吾先君桓公後出【甲四】自周程浩:簡文講桓公“後出自周”,“後出”之謂,整理報告認爲乃是由于鄭在姬姓邦國中出封在後。另外一種理解就是,“後出
18、”乃是與鄭世家“友初封於鄭”中的“初封”對言,“初封”與“後出”是鄭國本身前後的縱向比較。左傳昭公十六年載子産語:“昔吾先君桓公與商人皆出自周”,這裡的“出周”講的就是桓公從宗周的初封地東遷伊洛的這件事。【五】以 (協 )於 (庸) (偶)石小力:整理者釋作“ ”之字原作 (甲本 05)、 (乙本05),認為該字右部從“夂(終)”得聲,讀為“庸”。今按,該字右部與“夂(終)”不類,且左半亦非“允”旁,故釋“ ”不確。該字當由 、 三部分組成,其中 (丩)為聲符,古音見母幽部,疑可讀為禪母幽部之“仇”或羣母幽部之“逑”。“仇、逑”與“偶”同義連用,表示與之匹偶之人或者國家。【六】輹車 (襲) ,
19、克鄶 (迢迢),女(如)容 (社)之凥(處),亦吾先君之力也。程浩:此句解决了長期以來關於滅鄶者是桓公還是武公的糾葛。簡文明言桓公滅鄶,與竹書紀年相合而與鄭世家桓公死於驪山的說法衝突。我們認為,桓公在幽王十一年蒙難驪山時可能幷沒有死難, 1而是已經東遷立國。鄭世家載兩周之際史事多本自國語鄭語,而鄭語未嘗言桓公死事,只是在篇末講“幽王八年而桓公爲司徒,九年而王室始騷,十一年而斃”。這句話實際上是鄭語作者對幽王之難的簡要總結,主要是爲了證明史伯的話得到了應驗。這裏的“十一年而斃”主語自然是幽王,幷不是司馬遷所理解的桓公。既然鄭桓公未死於驪山,那麼竹書紀年“幽王既敗,二年而滅會,四年而滅虢”的記載也
20、便沒有太多疑問了。1 首倡桓公未死於驪山的是沈長云先生,見沈長雲:鄭桓公未死幽王之難考 ,文史第 43 輯,北京:中華書局,1997 年,第 244-247 頁。【八】遺 (陰)櫮(鄂) (次)【甲八】石小力:所謂“櫮”字作“ ”,乙本簡 7 作“ ”。今按,該字即桑樹之“桑”,從木,喪聲。楚簡“桑”字多為上下結構,如 (上博二民之父母6)、 (同上 7)、 (同上 12)等,太伯之桑字不過將楚簡中常見的上下結構改易為左右結構,故而導致誤釋。此外,太伯中“ ”字作 (甲 1)、 (乙 1),所從“喪”旁與“ 桑”字所從相同,乙本“桑”、“ ”所從“ 喪”旁中間皆有一豎筆,可證此字從木,喪聲,無
21、疑就是“桑”字。“桑”字在楚簡中多用為“喪”,在本簡中讀法待考。馬楠:這句一開始的想法是“遺”訓為亡,與“桑(喪)”相對,“遺陰桑(喪)次”謂失去了平陰津,喪失了在周王朝的職事。但全句都是講莊公的功績:“乃東伐齊灌之戎爲徹,北城溫、原,遺陰喪次,東啟隤、汋,吾逐王於葛。”因而改用目前整理報告的說法,把“遺”訓為給予、交付,用乙本“次”作“事”,讀為“遺陰、鄂事”。【一】不能莫(慕) (吾)先君之武 (徹) (莊) (功),色淫 (媱)于庚(康)【甲一】石小力:所謂“色”字原簡作“ ”,此字對應乙本簡 9 作“孚”,整理者認為甲本誤,當從乙本作“孚”,訓為“信”。今按,字當釋“印”,從乙本多訛字
22、的情況看,乙本作“孚”當是“印”之訛,字在簡文中用作連詞“抑”,表示轉折,相当于可是、但是。子儀【一】【二】旣敗於殽,恐民之大 (方 )迻(移)易,古(故)戠( 職)欲。民所安,亓旦不(平),公益及。三 (謀)(輔)之,非(靡)土不飤(飭),(耄) (幼)【一】(謀) 慶而賞之。乃 (券)冊秦邦之 (賢)余(餘),自蠶月至于秋 備焉。馬楠:句讀似應從整理報告第二種意見,讀為:旣敗於殽,恐民之大病,移易故職,欲民所安,其旦(亶)不更。公益及三謀輔之,非土不飤,耄幼【一】謀慶而賞之。乃券冊秦邦之 (羨)餘羨餘,見周禮小司徒“凡起徒役,毋過家一人,以其餘為羨”。賈疏以為一家正卒一人,其餘為羨卒。【四
23、】【五】乃張大侯於東奇之外,豊(禮)【四】子義(儀),亡(無)豊(禮) (隋)貨,以贛。馬楠:似應讀為:乃張大侯於東奇(阿)之外,豊(醴)。【四】子義(儀)亡(無)豊( 醴),隋(賄)貨以贛。東奇疑讀為“東阿”,堂屋東檐。豊讀為醴,謂設醴酒。不為子儀設醴酒,以賄貨贛之。【六】【七】和歌曰:“楊柳可(兮)依依,亓下之 。此 (慍)之昜(傷)僮,【六】是不攼而猶僮,是尚求叔(蹙)易(惕)之怍,凥(處)吾以休,萬(賴)子是救。”馬楠:“此 之昜僮”以下似應根據韻腳讀為:此 (慍) 之昜僮, 【六】是不攼而 猶(猷),僮是尚 求。弔易(惕)之怍,凥(處)吾以休,萬 (賴)子是救 。王挺斌:“弔易”當讀
24、為“戚惕”,指憂慮戒懼,類似古書中的“憂惕”、“遽惕”、“怵惕”等等。【八】【九】乃命升琴歌於子儀,楚樂和【七】之曰:“鳥飛可(兮) (憯)永,余可(何)矰以就之。遠人可麗,宿君又尋言(焉),余誰思(使)于告之。強弓可縵(挽),亓絕【八】也,矰追而集之,莫往可(兮)可(何)以寘言(焉)。余愧(畏)亓 (式)而不信。余誰思(使)于脅之。馬楠:句讀似當為:鳥飛兮 永,余何矰以就之。遠人兮麗宿,君有尋言,余誰思于告之。強弓可縵(挽)其絕【八】也,矰追而集之。莫往兮可寘言,余畏其式而不信,余誰思于協之。句讀與整理報告不同。麗宿猶信宿(毛詩九罭)、再宿(公羊傳)。尋言見於左傳,襄公十八年“會於魯濟,尋湨
25、梁之言,同伐齊”,謂重申誓言。“余誰思于告之”即“余思于誰告之”。【一二】【一三】先人有言曰:“咎者不元。”昔 【一二】之來也,不穀宿之靈陰,厭年而見之,亦唯咎之古(故)。馬楠:據下文“公曰:儀父,昔 之行,不穀欲 【一六】 裕 1我亡反副(復),尚端項瞻遊目以我秦邦。不穀敢愛糧?” 當為楚人,之前曾羈押于秦,而且曾有窺探秦國的間諜行為,被秦國遣出。此處為秦穆公向子儀解釋之前楚人 久羈被遣的情況,目的是釋怨。咎當如字讀。【一七】【二】公曰:“義父!歸女亓可(何)言?”子義(儀)【一七】曰:“臣觀於湋澨,見 徛濟,不終,需 。臣亓歸而言之。臣見二人仇競,一人至,辭於儷,獄【一八】乃成。臣亓歸而言
26、之。臣見遺者弗復,翌明而反(返)之,臣亓歸而言之。”公曰:“君不尚芒 【一九】王之北沒,迵之於殽道,敳於子孫若?臣亓歸而言之。”【二】1 裕在尚書中多讀為“欲”,引出祈使句。此前疑有脫簡。賈連翔:這段主要講子儀歸國後準備言于楚王的話,“公曰”云云應該也是子儀的話。以四處“臣其歸而言之”收尾。馬楠:子儀的話以四處“臣其歸而言之”收尾,似當讀為:公曰:“儀父。歸女其何言?”子儀【一七】曰:“臣觀於湋澨,見屬徛濟,不終需 (濡) ,臣其歸而言之。臣見二人仇競,一人至辭於儷 ,獄【一八】乃成,臣其歸而言之。臣見遺者弗復,翌明而返之,臣其歸而言之。公曰君不尚芒 ,【一九】王之北沒,通之於殽道,豈於子孫若
27、?臣其歸而言之。”【二】前三處“臣其歸而言之”講的都是秦國民風淳樸。第一處說是屬 而舉脛渡澨,而 不濡。試讀“ ”為輨,即轂端,類似的文例有 毛詩“濟盈不濡軌”。第二處應當是民無偽詐,可以片言折獄,不需兩造,僅聽單方面陳述就可以成獄。第三處應當是路不拾遺的意思。子產【二】【三】邦 【 三】安 (邦安,邦安 )民 (遂),邦危民麗(離),此謂才(存)亡才(在)君。馬楠: 可以直接讀為肆。謂邦安時民放恣,邦危時民離散。【八】宅大心張, (美)外 (態) (愍),乃自 (失)。【八】石小力:“ ”整理者讀為愍,訓為亂。“宅大”和“美外”分別對應前文“大宅域”和“飾美車馬衣裘”,皆為逸樂之事,“心張”
28、和“ ”應為追求逸樂之事而導致的一種心理狀態,“心張”之“張”,整理者訓為“自侈大也”,“ ”疑與“心張”意思相近。循此, “ ”可讀為“矜”。矜本從令得聲(參“矜”字段注),今本老子“果而弗矜”之“矜”字,郭店老子甲簡 7 作“ ”,從矛,命聲,命、令一字分化,故 、矜音近可通。“矜”,誇也。公羊傳僖公九年:“矜之者何?猶曰莫若我也。”註:“色自美大之貌。”戰國策秦策三:“大夫種多功而不矜,貴富不驕怠。”美外會導致內心的矜誇。說苑反質:“男女飾美以相矜而能無淫泆者,未嘗有也。”晏子春秋諫下景公自矜冠裳遊處之貴晏子諫:“且公伐宮室之美,矜衣服之麗。”【一七】(怠) (弁)繲(懈) (緩)。【一
29、七】石小力:“ ”疑可讀作 “怠慢”,古書又作“怠嫚”。 、慢皆唇音元部字,古音相近,可以通用。怠慢,懈怠輕忽之義。周禮春官宗伯:“巡舞列而撻其怠慢者。”荀子君道:“百吏官人無怠慢之事。”國語鄭語:“虢叔恃勢,鄶仲恃險,是皆有驕侈怠慢之心,而加之以貪冒。”【一八】【二二】古之狂君,卑不足先善君之 (儉),以自余智,民亡可事,任重不果【一八】,邦以壞。善君必察昔前善王之法律,求藎之賢,可以自分,重任以果將。子【二】產用尊老先生之俊,乃有桑丘仲文、杜逝、肥仲、王子伯願;乃設六輔:子羽、子剌【二一】、蔑明、卑登、俖之卞、王子百;乃 辛道、 語,虛言亡 (實 ?);乃 單、相冒、榦樂【二二】 ,勑(飾
30、)美宮室衣裘,好飲食 ( )釀,以爰賆者。此謂由善 (散) (愆)。馬楠:簡文應當是說先善君有儉約之德,懂得任用賢能,分擔政務。狂君“以自余智”,不能“自分”,導致邦國崩壞。果疑讀為課,訓為試、用,“任重不果”與“重任以果將”相對。前善王“求藎之賢”應當指前代遺賢(詳鄭武夫人規孺子“藎臣”條),對應子產用尊“老先生之俊”。下文兩處“乃 ”, 應遵從整理報告第二種意見,認為是鐘鎛銘文中常見的 (集成 00045)字。應當為侵部字,試讀為 “勘”,訓為犯而不校的校。而 的賓語“辛道”、“ 語”和“ 單”、“ 相冒”、“榦樂”應當都不是人名,而是指行為。石小力:整理者釋作“釀”字原形作“ ”,下部從
31、酉,但上部與 “襄”差距較大,釋“釀”不確,疑上部所從乃“鼎”之變形。【二六】爲民型(刑)程,上下 (維)咠(輯)。【二六】石小力:“ ”字整理者讀為“維”,注 86 曰:“維,周禮大司馬注:猶連也。”今按,“ ”字當從心, 聲, 即鵑字異體。鵑從肙聲,肙,古音影母元部,疑可讀為同音之“晏”,詩經衞風“言笑晏晏”,傳:“和柔也。”與輯意近。【二七】【二八】(獻)勛(損)和憙,可用【二七】而不 (遇)大國,大國古(故)肎(肯) (作)亓(其) (謀)。石小力:“ 勛”整理者讀作 “處溫”,此從趙平安師釋讀。 1“ ”字整理者讀作“遇”,疑當讀為“耦”。說文:“耦,耒廣五寸爲伐,二伐爲耦。”引申二
32、人為耦,又引申為匹,配。左傳桓六年:“人各有耦,齊大,非吾耦也。”左傳桓公十八年:“初,子儀有寵於桓王,桓王屬諸周公。辛伯諫曰:並后,匹嫡,兩政,耦國,亂之本也。周公弗從,故及。”左傳閔公二年狐突之言曰:“昔辛伯諗周桓公云:內寵並后,外寵二政,嬖子配適,大都耦國,亂之本也。”又可用作動詞。禮記內則:“舅姑若使介婦,毋敢敵耦於冢婦,不敢并行,不敢并命,不敢并坐。”淮南子兵略訓:“今人之與人,非有水火之勝也,而欲以少耦眾,不能成其功,亦明矣。兵家或言曰:少可以耦眾。此言所將,非言所戰也。”簡文“耦”字也用為動詞,“耦大國”即匹敵大國,與大國爭強之意。【二八】蜼(惟)能智(知)亓(其)身1 “ ”字在子產篇出現 4 次,整理者分析為從貝,虍聲,此從趙平安師釋作“獻”。(新出簡帛研讀課程內容,2016 年 4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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