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焦作市南水北调防洪影响处理工程-截洪沟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焦公管办水利2017-025 号招 标 人: 焦 作 市 南 水 北 调 中 线 工 程 防 洪 影 响 处 理 工 程 建 设 管 理 局招标代理:河 南 方 大 建 设 工 程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二一七年十月焦作市南水北调防洪影响处理工程-截洪沟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1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 -1.总则 .- 9 -2. 招标文件 .- 11 -3. 投标文件 .- 12 -4. 投标 .- 14 -5. 开标 .- 15 -6. 评标 .-
2、 15 -7. 合同授予 .- 16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17 -9. 纪律和监督 .- 17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7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18 -评标办法前附表 .- 18 -1. 评审标准 .- 21 -2. 评标程序 .- 22 -第四章 合同条款 .- 24 -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34 -第三部分 附 件 .- 38 -第五章 技术要求及规范 .- 45 -第六章 监理任务范围及监理大纲 .- 46 -(一)监理任务范围 .- 47 -(二)监理工作大纲 .- 48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9 -目 录 .- 51
3、-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52 -(一)投标函 .- 52 -(二)投标函附录 .- 53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54 -三、授权委托书 .- 55 -四、优惠及服务承诺 .- 56 -五、监理大纲 .- 56 -六、资格审查资料 .- 57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57 -(二)近三年财务状况 .- 58 -(三)近 3 年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59 -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四)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 59 -焦作市南水北调防洪影响处理工程-截洪沟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2 -(四)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 60 -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五
4、)近年以来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 .- 60 -(五)近年以来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 .- 61 -七、项目管理机构 .- 62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 62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 63 -八、本项目中拟使用的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 .- 64 -九、其他材料 .- 65 -焦作市南水北调防洪影响处理工程-截洪沟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焦作市南水北调防洪影响处理工程-截洪沟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焦作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5、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截洪沟根据流入河道不同共分为五段,分别为普济路白马门河段、南通路普济河段、南通路群英河段、塔南路瓮涧河段及翁涧河李河段,共计 9268 米。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三个标段,如下:施工一标段:普济路白马门河段、南通路普济河段、南通路群英河段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及保修工作施工二标段:塔南路瓮涧河段、翁建河李河段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及保修工作三标段监理:本项目施工及保修期内全过程监理工作。2.3 招标编号:焦公管办水利2017-025 号2.4 质量要求:合格2.5 工期:60 日历天(以监理发布的工
6、程开工令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格施工一标段及二标段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开标时必须到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2014 年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其中,一标段完成类似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 400 万元;二标段完成类似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 600 万元。(以合同签订
7、日期为准);须在河南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备案。监理标段资格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至少 3 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 1 人为项目总监);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水电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职经历;(拟任本项目监理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总监开标时必须到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备案。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3.4 开标时投标人中承担工程建设
8、任务的成员(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应提供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3.5 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焦作市南水北调防洪影响处理工程-截洪沟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4 -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 网上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391-
9、3568920)4.2 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7 年 10 月 日 8 时 00 分至 2017 年 10 月 日 17 时 30 分。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投标人于开标现场以现金形式支付,售后不退。4.4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者视为无效投标。特别提醒:报名前请下载操作手册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 如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有变,另行通知。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10、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焦 作 市 南 水 北 调 中 线 工 程 防 洪 影 响处 理 工 程 建 设 管 理 局招标代理人:河 南 方 大 建 设 工 程 管 理 股 份 有限 公 司联系人: 范科举 联 系 人:班先生、杜先生联系电话: 0391-3552028 联系电话:0371-86120322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和谐路交叉口东南角威斯顿广场 12 楼招标代理部8.监督部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3568791 2017 年 10 月 日焦作市南水北调防洪影响处理工程-截洪沟工
11、程监理招标文件-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招标人:焦作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建设管理局联系人: 范科举联系电话:0391-35520281.1.3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郑州市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往东300米路南德威广场12楼 联 系 人:班先生、杜先生联系电话:0371-861203221.1.4 项目名称 焦作市南水北调防洪影响处理工程-截洪沟工程监理标段1.1.5 建设地点 焦作市。1.1.6 工程概况截洪沟根据流入河道不同共分为五段,分别为普济路白马门河段、南通路普济河段
12、、南通路群英河段、塔南路瓮涧河段及翁涧河李河段,共计 9268 米1.1.7 标段划分 监理标段1.1.8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阶段和保修期阶段监理。 1.2.1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财政资金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工期控制目标 同施工工期1.3.2 质量控制目标 合格1.3.3 安全监控目标 无安全事故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1 投标人资格独立法人资格;焦作市南水北调防洪影响处理工程-截洪沟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6 -誉 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至少 3 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
13、培训结业证书(其中 1 人为项目总监);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水电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职经历,项目总监开标时必须到场;(拟任本项目监理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须在河南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备案。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4.开标时投标人中承担工程建设任务的成员(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应提供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5.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14、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1.4.2服 务 质 量 与 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4.4是 否 接 受 联 合体 投 标不接受1.9 踏勘现场 不统一组织1.10 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再组织投标预备会。1.11 分包 本工程监理不允许分包1.12 偏离 不允许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7日焦作市南水北调防洪影响处理工程-截洪沟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7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2
15、.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招标文件澄清24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招标文件修改24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有利于其投标的其他材料3.3 投 标 有效期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日 期 结 束 后 60天 内3.4.1 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监理标段: 伍仟元整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提交。(未从基本账户汇出或未按时到账者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监理标:名称:焦作市公共资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 1:中国银行焦作
16、焦东路支行账 号 1:255948087230开户行 2:中旅银行焦作锦江支行账 号 2:9224100163838开户行 3:建设银行焦作焦西支行账 号 3:41001510516050211562-0055备注:1、以上账户任选其一。2、按标段分别提交保证金;如联合体投标,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保证金。特别提醒:会员注册请注意,注册诚信信息时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并上传开户许可证。转账时要从基本账户转出,开标时系统会自动对账户进行匹配,不符者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已注册会员的如需修改基本信息请修改后再进行报名。焦作市南水北调防洪影响处理工程-截洪沟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8 -
17、3.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实际营业年限不足三年者,以实际营业年限为准)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来)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来)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 字 或 盖 章 要求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格式,在规定签字的地方签字,在规定盖章的地方盖章。签字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字,盖章是指盖单位公章。3.7.4 投 标 文 件 份 数
18、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1)电子投标文件U盘壹份;(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纸质投标文件需A4纸打印、胶装并密封。3.7.5 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插入页码。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本,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具有连续、完整的页码,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活页装订。4.2.2递 交 投 标 文 件地 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室 4.2.3是 否 退 还 投 标文 件否5.1开 标 时 间 和 地点开标时间:2017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
19、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焦作市南水北调防洪影响处理工程-截洪沟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9 -开标前由招标人及监督人从相关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7.1是 否 授 权 评 标委 员 会 确 定 中标 人否,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7.3.1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转账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的10%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本 项 目 招 标 控制 价监理标段:245879.42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10.2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
20、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3项目总监参加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总监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总监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10.4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计取。10.5招标控制价费用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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