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邮电大学校园大型活动 审核备案表 活动名称 有无外单位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预计人数 承办 单位 负责学生 联系电话 所属部门 指导老师 联系电话 内容 和 形式 指导老师 签字: 年 月 日 安全 措施 主管领导签字: 单位(章) 年 月 日 保卫处 意见 签字: 单位(章) 年 月 日 须 知 一、 根据校保发 2014 2 号南京 邮电大学校园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的要求 ,在校内举行的校园大型活动 实行审批备案制,严格遵循“谁主(承)办、谁负责”的原则,主(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是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承)办单位应对活动的安全措施承担全部责任,要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地
2、进行。 二、 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在校内举办的由本单位或部门师生员工参与的大型活动,经二级单位、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同意后,主(承)办单位应在保卫处网站下载并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校园大型活动备案表,提前 3 至 7 个工作日到保卫处备案。 三、 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 自觉遵守活动场所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和管理,有秩序地入场退场; (二 ) 严禁故意拥挤、起哄、吵闹、打架斗殴等扰乱场内外秩序的行为; (三 ) 严禁随意抛扔物品或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制刀具和其它妨害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入活动现场; (四 ) 严禁在禁烟禁火部位吸烟或私自动用明火。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卫处可责令全部停止或部分停止活动: (一 ) 未办理安全审批手续的,或虽办理安全审批手续但存在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的; (二 ) 超出场地核定的容量发售入场券和工作证的; (三 ) 现场秩序严重混乱,对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 (四 ) 出现可能导致治安事件紧急情况的。 ( 此表一式两份 ,交 主办单位和保卫处 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