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护理法律法规培训,随着社会的进步以及人民群众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已逐步成为人们的共识。这就要求我们护理工作者必须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 , 增强法制意识,规范护理行为,确保护理安全。,前言,一、护理法,护理法,医疗事故处理相关内容,护理差错,二、易引起纠纷的护理工作与防范,四、案例,三、常见的护理法律责任问题,学习内容,1、护理法的定义: 是指由国家制定的 ,用以规定护理活动 (如护理教育、护理管理、护理科研、护理服务 )及调整这些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护理法,2、护理法的范畴,国家规定的医 疗卫生法律、 法规和条例;,地方行政主管及卫生行
2、政部门制 定的规定、标准、办法、通知;,医疗卫生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医疗技术操作规程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1993年3月26日卫生部颁布,1994.1.1实施。 护士条例2008.5.12 实施 护士守则2008.5.12,3、 护士的法律职业义务,依法执业义务,紧急处置义务,问题医嘱报告义务,尊重关爱患者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服从国家调遣的义务,了解,熟知,明确,自觉,自己职责的法律范围,根据自己所学到的专业教育知识及专业团体的规范和要求。,4、学习护理法律法规的目的,各项护理工作的原理和效果。,哪些工作自己可以独立执行,哪些工作必须有医嘱或在医师的指导下进行,以防止法律纠纷。
3、,遵纪守法,保护自己的一切合法权益。,(一)护士条例 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08年5月12日开始实施。1.包括: 总则、执业注册、权利和义务、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法律责任和附则6个部分。,2.特点 (1)明确了政府在护理管理中要加强宏观监督管理。 (2)对医疗机构提出了具体要求。 (3)凸显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 (4)强化了护士的权利和义务。,(5)调整了护理执业规则,护士执业操作必须遵循 的行为规范。 (6)明确了法律责任,条例从卫生行政机关、 医疗机构、护士和他人侵犯护士权益等层面来分别规定各自的违规责任。,护士条例,(二)护士守则,第一条护士应当奉行救
4、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的专业职责。 第二条护士应当对患者一视同仁,尊重患者,维护患者的健康权益。,第三条护士应当为患者提供医学照顾,协助完成诊疗计划,开展健康指导,提供心理支持。 第四条护士应当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严谨、慎独,对个人护理判断及执业行为负责。第五条护士应当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第六条护士发现患者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当积极采取保护措施。第七条护士应当积极参与公共卫生和健康促进活动,参与突发事件时的医疗救护。第八条护士应当加强学习,提高执业能力,适应医学科学和护理专业的发展。,第九条护士应当积极加入护理专业团体,参与促进护理专业发展的活动。
5、第十条护士应当与其他医务工作者建立良好关系,密切配合、团结协作。,1、医疗事故的概念: 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三)医疗事故处理相关内容,2、医疗事故的分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重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 功能障碍;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 功能障碍;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护理差错概念: 指在护理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或技术水平低而对患者直接或间接影响,但未造成严重不
6、良后果的过失行为。,(四)护理缺陷及护理差错定性标准,1、护理缺点: 在护理活动中,虽然有某个环节的错误,但被及时发现后得到及时纠正,切未给患者造成任何不良影响者。,2、护理差错分级,未对患者造成影响或有轻度影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护理过失;,指护理人员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 给患者造成一定痛苦,延长治疗时间;,一般差错,严重差错,3、护理事故分级,护理人员的过失造成患者死亡;,指造成患者严重残废和功能障碍;,造成患者残废或者功能障碍。,一级护理事故,二级护理事故,三级护理事故,护理不良事件分级标准 0级:事件在执行前被制止。级:事件发生并已执行,但未造成伤 害。级:轻微伤害,生命体征无改变,需
7、进行 临床观察及轻微处理。级:中度伤害,部分生命体征有改变,需 进一步临床观察及简单处理。级:重度伤害,生命体征明显改变,需提 升护理级别及紧急处理。级:永久性功能丧失.级:死亡。,医嘱执行隐患 护理核心制度的执行不到位 护理文件书写不规范 应对患者病情变化时反应不一 执行物价制度不规范 明确实习生的职责范围 护理活动与职责范围的法律问题,二、易引起纠纷的护理工作与防范,对医嘱概念模糊 ,处理医嘱不认真,超时间执行临时医嘱 , 电脑医嘱与病历医嘱不相符,签字不及时。滥用口头医嘱。口头医嘱仅限于抢救或手术中,过后医生一定要在6h内补开。但在临床工作中有各种各样原因而出现非抢救病人执行口头医嘱,存
8、在有过后漏开和护理记录与医嘱时间不吻合的现象。,1、医嘱执行隐患,随意篡改或无故不执行医嘱属于违规行为;但如发现医嘱有明显的错误,护理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向医生提出质疑和申辩。,注意,1、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2、对医嘱产生疑问,核对后再执行。 3、严格按要求执行口头医嘱。 4、病情变化,及时通知医生,医生根 据病情更改医嘱后再执行。,防范:把好医嘱执行关。,2、护理核心制度执行不到位,(1)分级护理制度的执行不到位 、对分级护理制度内容界定认识不清楚,造成护理级别与病情不符。 、护理人员没按护理级别的要求去做,特别是对一级护理病人不能做到按规定时间巡视;不能根据病情协助患者采取正确舒适的卧
9、位;对病情了解不够,不能认真观察、及时发现病人的病,情动态变化,延误抢救和治疗,给病人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或给病人造成痛苦等,均可能导致纠纷或事故。 、当患者病情发生变化,不能及时更改护理级别。护理记录又过于简单,让人感到病情判断不正确或过于简单的记录是否在隐瞒什么而产生纠纷。,(2)未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在处理医嘱打印输液卡、瓶贴时有遗漏现象,造成护理措施不到位、少用药或未用药耽误治疗而影响疾病的转归。 、执行医嘱及进行各项处置时,不能认真做到三查七对。 、工作中不专心、不细致、不认真查对,如发错药,打错针,给病人带来一定痛苦,虽可能并未造成严重后果,但也会引发医疗纠纷。,(3) 未严格执行
10、交接班制度 、未对当班患者的心理状况、病情特殊变化、当天或次日手术及特殊检查的患者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特殊治疗、特殊标本的留取等进行交接。存在有术前准备不完善、标本采集不及时等易引发医疗纠纷。,、交接班者双方未进行共同巡视病房,对新入院、转入、手术、病危、待产者及有病情特殊变化和特殊心理状况的重点患者进行床头交接。防范:认真执行核心制度,3、护理文书书写不规范,(1) 在护理危重患者时机械执行医嘱,未按护理常规要求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并记录,造成护理记录不能详细体现病情变化,易引发医疗纠纷。 (2) 护理记录过于简单。对疾病认识不足,缺乏专科病情描述,不能做到记录客观、真实、准确。,(3)某些关键
11、性内容医护记录不一致,如入院、死亡时间等。 (4)一些特殊性药物治疗、特殊性治疗措施后,未能及时观察效果并做护理记录,造成纠纷时不能举证。防范:认真学习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4、应对患者病情变化时反应不一,(1)护士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专科业务知识的相对薄弱和对病情的发展估计经验不足。基础护理不到位,护理操作不规范。 (2)夜间认为无须叫医生,擅作主张导致患者病情变化,耽误及时治疗引起纠纷。,(3)未及时巡视病房发现病情变化,观察病情不认真不仔细,耽误及时抢救治疗引起医疗纠纷。 防范:加强业务学习与自身能力提高;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5、执行物价制度不规范,重复收费无医嘱收费
12、变相收费多收费医嘱未及时停止造成继续收费病人出院或死亡后未及时清出院造成继续收费等,给病人增加了经济负担,给医院带来负面影响,引起医疗纠纷。防范: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收费前后必须认真核查。,6、明确实习生的职责范围 如果实习生在执业护士的指导下,因操作不当给患者造成损害,发生护理差错或事故,除本人负责外,带教护士也要负法律责任。,7、护理活动与职责范围的法律问题 由于超出职责范围的护理活动给 病人造成伤害的,护士负有法律责任。,1、病人摔到 病人在医院内摔倒是病人起诉护土的常见原因。病人在医院内摔倒,护士不一定有绝对的责任,但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种伤害并非由于护士的疏忽而造成的。分析许多法律
13、诉讼的案例提醒护士评估病人是否有摔倒的潜在危险,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是非常重要的。,三、常见的护理法律责任问题,2、没有执行医嘱或议定书 如果护士没有执行医嘱或议定书,那么你就极易被起诉。如果你对某个特别医嘱或议定书有疑问,你应向下医嘱的医生或护理管理人员讲清楚,引起他们的注意。千万不要随意更改或不执行。执行后并将其记录下来以保护自己。,3、用药错误 药物管理和使用是一个充满潜在危险的领 域,引起法律方面的问题也是令人震惊的。一方面,你使用的药物与医嘱和医院有关药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一致。另一方面,你执行了医嘱并不就能受到保护而逃避责任。你对你自己的行为后果是负有责任的。护士的职责要求你成为病人
14、的监护者,而且熟悉你所使用的药物。,4、不能正确使用仪器 医院安装的新设备或更新的仪器。你有责任熟悉掌握其使用方法。,5、异物遗留在体内 异物遗留在体内主要是 手术室护士和与植入性诊疗护理操作有关的护士所面临的一个问题。如手术物品清点单,护士必须遵守这些规定和操作步骤,并认真记录非常重要,因为这些记录在审判时都可以作为证据。,6、没有提供足够的监护 没有提供足够的监护是医疗差错诉讼的一个常见原因,而且这种起诉可发生于 医院的每一个环节。护士要严格执行医嘱,按护理级别监护到位,而且完整记录监护的情况。,7、缺乏交流 护士和病人之间以及护士和其他医务人员之间的交流对保障病人健康非常必要。护士需要及
15、时地向医生传达病人的病情和执行的医嘱情况。同时还要做好与患者的沟通工作。,例1:患者,男婴,1岁,因面色苍白,发热、呕吐5天,以营养不良性贫血入院。入院后医嘱:10%氯化钾10ml加入10%葡萄糖液500ml静脉点滴。值班护士没有认真阅读医嘱,将10%氯化钾10ml直接静脉推注。注射完毕发现患儿昏迷、抽搐、心脏骤停。立即组织抢救,行人工呼吸、心脏按压,注射钙剂、脱水剂等。经多方抢救无效死亡。,四、案例,例2:沈某,男,59岁,胸闷4h余,急诊,心率102次min,无其他阳性体征。医生疑为冠心病,即给予5%葡萄糖250ml加复方丹参16ml静滴,并嘱做心电图检查。1h输液完毕后,患者自述胸闷无好
16、转,护士未予理会,也未查心电图,让患者回家,次日晨患者因心肌梗死死于家中。,案例3:某产妇于某日上午9时许,在某市中心医院 妇产科产房顺产一足月男婴,经该院医生检查新生儿一切正常,按新生儿临床评分标准被定为满分。产妇连续两天见到新生儿并以母乳喂养, 但产后第三天早晨5时30分突然发现该男婴已死亡于新生儿室。产妇及家属向院方控告该院当班护士失职致其婴儿死亡,护士矢口否认自己有责任,引发医疗纠纷。,新生儿室护士报告新生儿死亡前后的护理情况:(1) 1时15分,排便后喂牛奶30毫升后右侧卧位,未见异常。(2) 3时30分,巡视病房,更换尿布,一切正常。(3) 4时30分, 巡视病房 , 一切正常。(
17、4) 5时, 巡视病房 ,换尿布,仍右侧卧位一切正常 。(5) 5时30分,巡视病房,发现该新生儿面部口唇青紫色,右半身青紫,呼吸、心跳已停止,经值班医师检查确认其已死亡。,检查发现: 尸斑已形成,以头面部、右半身前胸部为主。该护士主张此男婴系新生儿猝死综合症死亡。,尸检:窒息固定尸斑的出现:死亡后四个小时。由此可见护士的护理情况报告是虚构的。,本案中主要涉及二个法律问题 (1)当班护士在本案中是否有责任? (2)该护士在事故发生前后的行为应如何认定?,(1)当班护士在本案中是否有责任?,在新生儿病房中,一般规定护士应30-60分钟巡视病房一次,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事故发生前的不作为行为是一种过失行为 。,(2)该护士在事故发生前后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理第七条的规定:“凡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当事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本医疗单位的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随即向本医疗单位负责人报告。” “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医疗单位,应指派专人妥善保管 各种原始资料,这是因为原始资料是病情发展的真实记录;是认证医疗过失的重要 依据”。,本案中该护士构成了一种故意的行为,因而也将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谢谢! 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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