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 办 公室秦政办发 201812 号关于印发秦淮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秦淮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24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4日印发秦淮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为确保我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我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第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
2、信息,并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第二条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三)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四
3、)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第三条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第四条 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第五条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
4、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第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有权要求该行政机关予以更正。该行政机关无权更正的,应当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第七条 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
5、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第八条 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按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及国务院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行政机关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第十条 受理申请单 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6、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申请人隐瞒或者不提供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政府信息的;(二)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有关单位或部门的合法权益受损害的;(三)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四)违反规定收费的;(五)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第十一条 申请人认为 受理申请单位不按规定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该单位的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应当调查处理。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下 发之日起施行。附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属于本机关主 向申请人说明获取动公开的信息 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可以免费提供的信息直接发送给申请人 可以公开 根据申请人付费的信息 需要收取工本费的信 情况和要求方式属于本机关掌 息向申请人出具信 提供信息信息公开受理 握但不主动公 息公开告知书和收费 部门核实申请 开的信息 方式人身份证件, 不可以公申请人通过网 在 15 个工作日 开的信息 络、传真、信 内(特殊情况 告知申请人不函等方式提出 经批准可延长 予公开及理由申请 15 个工作日) 予以答复 不属于本机关 告知申请人,如知掌握机 掌握的信息 关及联系方式一并告知申请的信息 告知申请人不存在申请的信息 请申请人更改、内容不明确 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