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余县交通基础设施综合提升 PPP 项目谈判备忘录2017 年 3 月 21 日上午 9 点 30 分在大余县政府办公楼 5 楼会议室,以大余县交通运输局(实施机构,以下简称“甲方” )为主的谈判工作组与中标候选人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中信证券大余城镇化建设发展基金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联合体(以下简称“乙方” ) ,就大余县交通运输局的大余县交通基础设施综合提升 PPP 项目合同进行了谈判,并就以下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一、谈判议定事项(一) 项目融资。乙方同意在项目公司股东协议生效后一个月内完成项目公司注册,注册资本金为 16148 万元, (其中甲方
2、出资 12%计人民币1937.76 万元,社会资本方出资 88%计人民币 14210.24 万元) ,首期一次性出资 1000 万元进行注册。注册资本金可根据项目工程进度或需要分期到位,且须满足项目融资及建设进度使用的需要。注册资本金出资比例为总投资额的 20%,剩余 80%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甲方配合项目公司办理融资手续,并根据项目工程进度逐步到位。(二)项目建设。乙方接受响应文件要求,保证 S316 大余新城至白枧坳公路改建工程、G220 大余生龙口至南安段公路改建工程、S316 大余铜锣湾至池江段公路改建工程在两年建设期内完工,且工程质量达到竣(交)工验收合格标准,项目建设风险由乙方
3、承担。甲方负责完成本项目立项、用地的土地征收、报批等工作;以符合适用法律规定的方式为项目建设合理需要提供临时用地使用权及其他相关手续。项目预、结算编制执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 (JTGB06-2007)、赣交基建字2012130 号文关于印发(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 公路预算定额 (JTG/B06-02-2007)、 公路工程台班费用定额 、交办公路201666 号文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 、厅办字201664 号文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 、 江西省公路、水运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主要外
4、购材料平均供应价格表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相关规定。主要材料价格按各单项工程施工期间相应的大余县信息价执行;除地方材料外,大余县信息价缺项的按赣州市发布的信息价执行,市、县均无相关信息价的,按江西省发布的信息价执行;如果省、市、县均无信息价的,由政府方相关监管单位、项目公司根据市场价询价确定。项目建设工程费用以经大余县审计局审计后的竣(交)工结算价下浮 0.5%为准,项目公司按已完工程量 85%向施工单位按月进度支付工程款。(三)项目合作期。项目合作期 12 年(含 2 年建设期,10 年运行维护期) ,10 年政府付费比例:10%、10%、10%、10%、10%、10%、10%、10%、10%
5、、10%。(四)项目移交。双方同意合作期满后,各派代表组建移交委员会,乙方将项目全部资产及相关权利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的其他机构。(五)双方商定。1、本项目投资回报涵盖融资成本,年投资回报率按 6.48%计取,如有乙方实际年融资成本超出本款约定的部分,不列入政府支付范围,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2、双方同意项目公司应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接受政府对运营质量的绩效评价及考核,接受政府授权的第三方机构的检查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3、 项目建设管理费按照财政部关于的通知 (财建2016504 号)计算的取费标准的80%执行,计费基数为大余县财政局审核并下浮的工程预算价,实行总额控制,经相关部门
6、审核,按照工程审核进度支付。4.建设期利息。建设期利息按下面两种方式之间的一种支付:A、项目竣(交)工验收合格后两个月之内,甲方按照县政府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金额支付给乙方。或B、建设期利息纳入项目总投资,在运营期 10 年按照 10%等比例支付给项目公司。5、如果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相应的年度支付乙方相应规模的政府付费,且经乙方书面催告后十五个工作日仍不履行的,则对应应付未付部分,除应继续计算投资收益外,违约时间在一年以内的,按中国人民银行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违约时间超过一年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的 2 倍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二、确认谈判结果经过充分谈判,甲方认为乙方拥有成熟的建设和管理经验,且乙方对项目方案、招标文件解读较为全面,对项目融资、建设和运营方面均有独特的设想和准备,对招标文件积极响应,故甲方认为乙方符合项目合作条件,确认乙方为大余县交通基础设施综合提升PPP 项目的成交社会资本。参会人员:甲方(公章):大余县交通运输局甲方法人代表(签名):乙方(公章):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中信证券大余城镇化建设发展基金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联合体乙方法人代表(签名):签订日期:2017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