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连海洋信息产业经济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JHCG2015-12002)招 标 人:大连市旅顺口区龙头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人: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 0 一五年十二月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JHCG2015-12002- 1 -大连海洋信息产业经济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 孙元直编 制 人: 孙元直审 核 人: 孙 波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JHCG2015-12002- 2 -目 录投标邀请函3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6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21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28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48
2、附件 1 开标一览表 69附件 2 评标方法 70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JHCG2015-12002- 3 -大连海洋信息产业经济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采购项目投标邀请函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旅顺口区龙头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其大连海洋信息产业经济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JHCG2015-12002二、招标内容:大连海洋信息产业经济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工作(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注:采购预算:73 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在中国境内
3、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事)业法人;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评师资格;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5 年 12 月 21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25 日止每天 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甘井子区花锦园金星公馆 B 座 2312 室。五、报名要求: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和注册证原件、业绩证明原件(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审查
4、通过证明文件为准)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 元/套,售后不退。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5 年 1 月 12 日 13:30 至 13:45(北京时间),大连市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5 年 1 月 12 日 13:45(北京时间)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JHCG2015-12002- 4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 年 1 月 12 日 13:45 时(北京时间)
5、在大连市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招 标 人:大连市旅顺口区龙头街道办事处联 系 人:耿倩 电话: 86280084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孙元直、孙波 电 话:041188156193传 真:041188156193(自动)电子邮箱: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花锦园金星公馆 B 座 2312 室开户银行及帐号:中信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 7211010182800054688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JHCG2015-12002- 5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JHCG2015-12002-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6、 内 容1 项目名称:大连海洋信息产业经济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CG2015-120022 招标人名称: 大连市旅顺口区龙头街道办事处3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73 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保证金额:14000 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5 年 1 月 11 日 16:30 时。投标保证金递交地点: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若在规定日期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
7、款(以到帐时间为准) ,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帐号:7211010182800054688” (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 。注: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5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6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1、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均有页码标注。2、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3、1 套正本,5 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7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当日在(2015 年 1 月 12 日 13:30 至 13:45) ,到大连市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面递交。8投
8、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5 年 1 月 12 日 13:45(北京时间)开标日期及时间:2015 年 1 月 12 日 13:45(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连市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9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0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 元/套,售后不退。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 年 12 月 21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25 日止每天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联系人:孙元直、孙波 联系电话:041188156193公司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花锦园金星公馆 B 座 2312 室1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
9、成立的独立企(事)业法人;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评师资格;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 项目完成时间:规划编制完成后一个月完成。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JHCG2015-12002- 7 -13投标报价说明:投标报价应综合考虑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费用、后续服务及不可预见风险等因素,包括编制费、差旅费、工本费、印刷费、材料费、专家顾问会及内部论证会等全部费用、应缴纳的所有税金。14项目负责人陈述、面试:采用电话式陈述、面试,时间 5-10 分钟;项目负责
10、人不按规定参加陈述、面试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JHCG2015-12002- 8 -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 行 国 内 公 开 招 标 。(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旅顺口区龙头街道办事处(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大连海洋信息产业经济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工作(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3)项目完成时间:规划编制完成后一个月完成。(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30%作为预付款;报告编制完成后送审前支付合同价款的 40%;报告审查
11、通过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30%。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事)业法人;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评师资格;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 与 招 标 人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可 能 影 响 招 标 公 正 性 的 法 人 、 其 他 组 织 或 者 个 人 , 不得 参 加 投 标 。3.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12、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标段 投 标 或 者 未 划 分 标 段 的 同 一 招 标 项 目 投 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5.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6.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JHCG2015-12002- 9 -标文件,并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且登记备案。未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
13、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或未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三)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四)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14、,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2.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3.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 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4.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 5%。 (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可为参加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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