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珠海市斗门区促进金融市场发展专项奖励实施办法(草拟稿)第一条 为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和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金融市场培育,加大本区金融要素供给,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 (粤府201879 号) 珠海市企业上市挂牌奖励实施办法 (珠金2017254 号) 珠海市金融机构落户奖实施办法 (珠金2013113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经济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促进金融市场发展专项奖励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企业自愿申请,政府相关部门审核,社会进行监督。第三条 区金融服务中心、区财政局等相关单位
2、,按照本办法规定,负责落实促进金融市场发展专项奖励的相关工作。第四条 促进金融市场发展专项奖励从每年安排的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支出。区金融服务中心根据年度机构落户和企业上市(挂牌)情况,提出相应预算方案,报区政府申请专项资金使用额度。第五条 奖励使用范围。(一)机构落户奖励范围。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纳关系均在斗门区范围内的各类银行、保险、证券等国家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小额贷款公司、融资2性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交易中心(所)等金融类机构;(二)企业上市(挂牌)奖励范围。1、境内上市挂牌。拟申请奖励资金的境内上市(挂牌)公司或上市(挂牌)企业,其上市(挂牌)主体须在珠海市斗门辖区内依
3、法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2、境外上市。(1)注册地在我区、直接赴境外上市的企业。(2)通过将我区注册的企业注入境外拟上市公司等间接方式实现境外 IPO,境外上市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我区注册企业、境外上市募集的资金50%以上投放在我区注册企业的,可以申领境外上市奖励资金。奖励资金支付给境外募集资金投放到我区注册的企业。所称“企业上市”是指我区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挂牌发行上市,包括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境外证券交易所以及区政府认可的其他股权类交易市场。所称“企业挂牌”,包括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 、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以及区政府认可的其他股权类交易市场第六条 支持形式和类别。(
4、一)机构落户奖励。1.对落户于斗门区,在斗门区内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按照不超过实收资本的 1%给予开办奖励,最高不超过 5003万。注册资本分期缴付(到位)的,可以分期申请落户奖励;2.对落户于斗门区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交易中心(所)等金融类机构,按照不超过实收资本的 3给予开办奖励,最高不超过 300 万。注册资本分期缴付(到位)的,可以分期申请落户奖励;3.对首次在斗门区设立、税务征纳关系在本区的银行支行给予一次性 30 万元开办奖励;对首次在斗门区设立、税务征纳关系在本区的保险支公司以上、证券公司营业部以上等给予
5、一次性 10 万元开办奖励。(二)企业上市(挂牌)奖励。1.企业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三大板块 IPO 上市的:(1)企业在券商、律师、会计师等上市中介机构的辅导下,完成股份制改制并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的,给予奖励资金 10 万元;(2)企业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上市辅导,同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上市发行材料的,给予奖励资金 40 万元;(3)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成功挂牌的,给予奖励资金 100 万元。2.企业在新三板挂牌:(1)企业在券商、律师、会计师等上市中介机构的辅导4下,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的,给予奖励资金 10 万元;(2)通过主办券商内核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6、公司上报发行材料的,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3)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的,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4)新三板企业进入创新层的,给予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5)新三板企业挂牌后已获得奖励资金,到境内外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给予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3.企业在境外上市成功,给予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4 企业在区外“买壳”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本区的,视同改制上市,给予奖励资金 200 万元。5.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公司在国内资本市场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公司债等方式再融资,且募集资金 50%以上投放我区的,按再融资金的 1进行奖励,奖励资金最高
7、不超过 80 万元。6.“新三板”企业通过配股、增发等方式融资,且募集资金全额投放在我区的,按再融资金(除做市部分)的1进行奖励,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 40 万元。7.对在我省区域股权市场发行可转债或增发成功进行直接融资的民营企业,按直接融资额最高不超过1%给予补5助,每家企业的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在“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板”挂牌的企业,按融资金额最高不超过1.5%给予补助,每家企业不超过150万。第七条 申请支持奖励,应当向区金融服务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提供的材料按申请奖励的内容分阶段提供,其中申请所提交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查。第八条 核准与申领程序。(一)奖励由机构或企业向区
8、金融服务中心自主提出申请。(二)由区金融服务中心组织区科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工商局、区审计局、斗门区税务局、相关园区和镇(街)等有关单位联合初审后,报区政府审核。(三)奖励经区政府核准后,由区财政部门直接划拨至机构或企业银行账户。第九条 申报流程(一)注册。申报单位登录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http:/)进行注册并完善本单位基本信息。(二)网上申报。机构或企业申领奖励工作每半年组织一次,网上申报项目截止时间分别为当年 6 月 31 日和 10月 31 日,逾期未申报的可顺延到下一批次。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后,选择斗门区,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按第七条要求上传相关申报
9、材料。(三)网上审核。区金融服务中心会在企业提交申报6材料后 15 个工作日内,通过管理平台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认为符合申领条件的,出具审核意见函;认为不符合条件或者有疑问的,会在管理平台中加注理由后将申请材料退回申报单位。申报单位须自行登录申报系统查询预审结果,预审不合格的项目,可在预审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修改补充申报资料后重新提交预审。(四)书面材料提交。网上审核合格后,企业从网上申报系统下载打印申请表,准备通知要求的所有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 3 份,加盖企业公章,报送区金融服务中心。申报企业须在网上审核合格后 3 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申报材料,逾期未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的企业取消当期补
10、助资格。(五)奖励资金拨付。区金融服务中心负责收集企业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组织各单位联合初审,并将初审意见汇总报区政府审定,待区政府批复后,由区金融服务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将奖励资金拨付给有关企业。第十条 成功申请支持机构落户奖励和企业上市(挂牌)奖励的机构或企业,应同时承诺在我区连续经营不少于 3年(从获得最后一笔上市奖励资金到账之日起计算)的相关法律文书,违约者依法追回财政奖励资金。第十一条 机构或企业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奖励资金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回奖励资金;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第十二条 机构或企业申领奖励工作由区金融服务中7心每半年组织一次。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区金融
11、服务中心会同区财政局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 X 年 X 月 X 日起执行,有效期至 X 年 X 月 X 日。 珠海市斗门区支持金融业发展和企业上市奖励实施办法 (珠斗府办20157 号) 、关于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若干意见的规定 (珠斗府办20167 号)同时废止。附件:1.机构落户奖励资金申领审批表2.企业上市(挂牌)奖励资金申领审批表3.珠海市斗门区促进金融市场发展专项奖励申报材料清单8附件 1企业上市(挂牌)奖励资金申领审批表企业名称(盖章) 地 址 法 人 代 表 申报负责人 申报负责人电话 申报负责人传真 企业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完成股改辅导验收上 市 再 融 券 商 内 核
12、 新 三 板挂 牌 时 间进入创新层省内区域股权市场融资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板融资时间奖励内容 股改 内核 上市辅导 境内上市(含境内借壳) 境外上市 境内外再融 创新层 新三板挂牌 省内股权 省高成长中 市场融资 小企业板融资 申请奖励金额9区金融服务中心意见(单位盖章) 二一 年 月 日 区财政局意见(单位盖章) 二一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需填写一式三份。2.企业需提供完成上市各阶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3.企业在境内 “借壳”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回我区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 2机构落户奖励资金申领审批表申领机构名称 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营业执照
13、编号 许可证/批文编号收款账号户名 收款账号 开户行申请机构类型 银行、保 险公司、证券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融 资担保公司、 融资租赁公司、交易中心(所) 分支机构注册资本/运营资金(万元)实际到位金额(万元)申领奖励资金金额(万元)其他申领材料目录10申请人承诺:以上填写的信息属实,所附其他申 领材料真实 、合法、有效。自收到奖励资金 3 年内,申领人的注册地址(营业地址)不迁出珠海市斗门区,不减少注册资本(营运资金),不改 变在珠海市斗门区的纳税义务,否则将按照区金融服 务中心的要求退还相应奖 励资金。申领机构法定代表人 申领机构(盖章)(负责人) 年 月 日区金融服务中心意见 年 月 日(盖章)区财政局意见年 月 日(盖章)填表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审 批完成后区金融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各执一份。2.“申请奖励资金类型”指按照珠海市斗门区支持金融业发展和企业上市奖励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一项三种类型之一。附件 3珠海市斗门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专项奖励申报材料清单一、申领机构落户奖励。1.独立法人金融机构落户奖励申请需提交资料:(1) 机构落户奖励资金申领审批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3)金融主管部门关于设立的批准文件;(4)纳税证明; (5)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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