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政局 2019 年扶贫项目工作自查报告光伏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产业扶贫的一种重要手段,我区在上级发改、扶贫、供电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因地制宜推进光伏扶贫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区光伏扶贫项目自 2017 年开始谋划,在土门乡巴掌寺村试点,由市发改委协调建立的村集体经济项目,是全省唯一一个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每年可以为集体经济带来增加 3000-5000 元的收入,带动 71 户贫困户(名单见附件)致富增收。装机规模达 3KW,电站类型属于屋顶分布式光伏,目前运行良好。 (二)资金投入情况 光伏扶贫项目
2、由市发改委援建,投入资金 5 万余元。(三)收益情况 自 2017 年 9 月并网发电以来,截止目前发电总量已达 4000 千瓦时,收益已达万余元,光伏扶贫项目已初见成效。 (四)国家补助情况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财政部办公厅已经将该项目纳入全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达到每度 0.88 元电价。 二、主要做法 我区光伏扶贫项目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工作思路,坚持集体经济增收、贫困户受益的原则,初步探索出符合脱贫需要的光伏扶贫发展模式。 (一)高度重视,高位推动 成立了以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扶贫移民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供电公司
3、等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区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发改局,具体负责光伏产业扶贫工作的综合协调、数据收集、日常事务等工作。 (二)强化宣传,快速推进 一是大力宣传光伏扶贫知识政策,在试点村多次召开村民座谈会,广泛吸纳群众意见。二是积极主动对接,指导土门乡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如:项目的申报、备案,项目的选址等。三是加强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的调度和服务工作,对光伏扶贫项目实施过程遇到的资金、用地等问题及时加以解决,确保光伏电站如期并网。 (三)密切配合,增强合力 区扶移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帮扶单位(市发改委)、供电公司及乡镇等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区委政府的要求,积极配合,安排专人负责,对光伏扶贫项目进行全方位的跟踪指导,落实责任、强力推进。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调度,确保光伏扶贫项目持续稳定运行,确保集体经济增收、贫困户受益;加快推进光伏扶贫扩面工程,力争建立更多的光伏项目村,进一步发挥光伏扶贫项目助推脱贫攻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