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5 年统筹城乡发展资金安排方案一、资金来源2015 年市财政预算安排统筹城乡发展专项资金 600 万元,其中调出 100 万元,实际安排 500 万元。二、文件依据1、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统筹城乡发展的意见(郴发20133 号);2、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管理的指导意见(郴办发 2013 9 号);3、市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的通知 (郴统筹20151 号);4、市统筹城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农村建房“5553 工程 ”的实施意 见(郴统筹办2015 1 号);5、市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 年郴州市规范村民建房重点乡镇管理办法的通
2、知(郴统筹办201413 号)。三、安排原则1、实行年初申报制度。每年 3 月份以前县市区都要制定工作方案,并将年度工作任务落实到村。2、强化考评。根据年初工作任务,县市区每月有进度报表,市里根据考评方案,半年安排有督查、检查,年度有考评。23、采用以奖代补的办法。市里对小康新村、规范建房先进乡镇、改革试点、土地流转,采取的是以奖代补的办法,根据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按照市里制定的奖补办法,对年内工作任务完成较好、成效显著的先进乡镇、示范村实行以奖代补。四、资金奖补范围1、小康新村建设奖补 51 个(其中市农委安排 41 个、市财政局安排 10 个) ,各奖补 5 万元,共计 255 万元2、列入市“民生 100 工程”的小康新村 19 个,各奖补 5万元,共计 95 万元3、规范建房先进单位奖补 80 万元(其中 6 个先进县市区各奖补 2 万元、10 个先进重点乡镇各奖补 5 万元、9 个先进面上乡镇各奖补 2 万元)4、 郴州市农村小康住宅标准图集推广 70 万元五、资金安排程序1、年初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奖补的对象和范围;2、县市区根据年度工作情况申报市奖补对象;3、市里组织实地检查、审核;4、制定奖补方案,报市农委党组研究通过;5、报市分管领导同意;6、与市财政部门衔接,发文下拨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