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记碰头会和书记校长碰头会会议制度一、会议形式 1、书记碰头会:是书记、校长制度化沟通、交流的重要平台,主要针对学校“三重一大”及其他重要事项决策、执行前的沟通和酝酿,一般由书记主持,校长和副书记参加,党委秘书长列席(兼记录) 。2、书记校长碰头会:是工作交流沟通会,主要听取分管领导对所分管工作的执行情况汇报,部署下一步工作。一般由书记主持(书记因事不能参加会议时则由校长主持,以此类推) ,参加人员为校长、副书记、副校长、校长助理、总会计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特邀海南岛养生科学与旅游医学研究院执行院长列席。党办、院办、发改中心、宣传新闻部主要负责人列席。二、主要内容 (一) 书记碰头会1
2、、对学校重大问题、重要改革措施、主要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在提交党委会讨论前交换意见、协调磋商,为党委决策作准备;2、研究不须提交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讨论,而又不宜由书记或校长个人决定的事项;3、对重大事项执行方面的问题进行沟通;4、协商解决党政工作中可能存在的矛盾,协调党政关系;5、通报有关事项。(二)书记校长碰头会1、通报上两周党政各领导分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参加上级会议的精神;2、安排协调下两周工作任务、活动及相关会议;3、研究提交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议题;4、需要领导班子处置的重要或紧急事项;5、需要学校领导周知的其它事项。三、会议要求 1、碰头会一般不安排具体议题、不对事项做
3、决策。经会议对有关事项进行沟通协商后,可作为工作部署和安排,或调查研究,分头开展工作;或为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作准备。碰头会不能代替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2、校领导因事不能参会时,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讨论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事项时,根据校领导意见由党委办公室在讨论该事项时通知相关人员列席。3、与会人员应保证参会的时间和精力,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赴会;会议期间,手机置于静音、振动或关机状态,会议当中,不得私下交头接耳,或做与会议无关的事项。4、与会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做好碰头会讨论内容的保密工作,除授权传达事项外,与会人员无权外传会议讨论情况。5、会议结束后,由党委办公室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书记校长碰头会的工作和任务进行整理,经主持人审阅后下发相关责任人,并定期对相关工作进行督办,工作的落实情况将以一定的形式在校内予以公布。四、会务工作1、书记碰头会及书记校长碰头会固定在周一上午十点开始(遇节假日时另行安排),两个会议隔周错开进行。2、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及录音,相关会议记录及录音在年终经书记审阅后交档案馆建档保管。3、院长办公室负责会议场地的安排、布置。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