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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战伤残人员鉴定办事完整版.DOC

1、云南省西畴县民政局2017 年 7 月 21 日发布因战伤残人员鉴定办事指南(完整版)BSZN-0520112017- 2 - 1 -西畴县因战伤残人员鉴定许可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边境一线生产、生活触雷居民。二、办理依据根据云南省因战伤残亡人员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中的因战伤残人员,是指 1979年守土卫国作战结束后,由于战争遗留因素致伤致残,但又达不到民政部门评残条件的人员,属于特殊历史条件下受伤致残的临时救济对象。三、实施机关本许可实施机关为西畴县民政局。四、审批条件1.申请书(向文山州民政局申请)原件 1 份) ;2.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各 1 份) ;3.县级民政部门出具伤残证明

2、原件 1 份;4.文山州人民医院提供伤残鉴定结果原件 1 份;5.触雷入院治疗病历、诊断证明原件 1 份;6.新增触雷人员人员档案卡 1 份;7.新增触雷人员伤残审批表 1 份;8.以上材料小于 A4 纸的,需要用 A4 纸粘贴。五、受理地点受理地点:西畴县民政局五楼优抚安置股时间:早上 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地址:西洒镇金玉路 31 号(西畴南方电网城区营业厅旁边)交通方式:1、市内可乘公交车塘房丫口 到(供销社下车)县委塘房丫口(农业银行下车) 县委2、市内可乘公交车塘房丫口 到(供销社下车)县一中塘房丫口(农业银行下车) 县一中六、申请材料因战伤残人

3、员鉴定许可申请材料目录- 2 -序号 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 新办 延期变更1 申请书 原件 1 - -2 户口簿和身份证 复印件 各 1 - -3 伤残证明 原件 1 - -4 伤残鉴定结果 原件 1 - -5 就医病历、诊断结果 原件 1 - -6 新增触雷人员档案卡 原件 1 - -7 新增触雷人员伤残审批表 原件 1 - -注:复印件应选用 A4 纸张,同时加盖公章。七、审批时限受理时限:触雷就医后上报八、审批收费收费项目:不收费。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十、中介服务(无)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十二、资质资格(无)十三、审批流程(一)申请1.提交方式(1 )窗口提交。地址

4、:西畴县民政局五楼优抚安置股。(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 31 号)。(2 )网络提交。http:/, 站点切换(西畴县) 办事指南部门窗口民政局2.提交时间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网络提交:时间不限。(二)受理民政局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在 15 个工作日作出决定。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其发送受理情况通知书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 15 日内向其发送补正材料通知知书 ,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考核受理

5、后 15 个工作日内委托有关机构组织考核,受委托的机构组织考核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编制和上报考核报告(采用书面确认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编制和上报考核报告) 。现场考核时间和申请单位整改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四)审批发证西畴县局在 15 个工作日内对考核报告进行审核, 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十四、审批服务(一)咨询方式1.窗口咨询。地址: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 31 号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6-76264093.网络咨询。http:/- 3 -(二)咨询回复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

6、络咨询的,将在 2 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的到回复。(三)办理进程查询申请人可通过 http:/,站点切换(西畴县)办事指南部门窗口民政局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四)获取办理结果由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通知村委会审批人员,再由村委会通知当事人。(五)监督投诉窗口投诉:西畴县民政局优抚安置股;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 31 号。电话投诉:(0876)7622633。网上投诉:http:/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西畴县民政局优抚安置股;通讯地址: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31 号 ;邮政编码:663500。(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畴县人民政府或文山州民政局提出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依法向西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十五、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 http:/,站点切换(西畴县)办事指南部门窗口民政局或在西畴县民政局优抚安置股直接领取。- 4 -附 件 1因战伤残人员残疾鉴定初审许可办事流程图需补正材情形料 符合不予受理情形发放伤残证书本人提出申请初审申请材料发放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告知其不予受理的理由材料收集上报州民政局审批材料补正后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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