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绩效评估办法(试行)为推进我省一流学科建设,加强过程管理,评价建设绩效,根据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浙教高科2016 168 号)精神,引导促进不同类别、层次、门类的学科按照一流学科建设任务书的要求,聚焦一流、特色发展,特制定本办法。一、评估对象32 个省重点建设高校的优势特色学科;列入“十三五” 省一流学科建设的其它A 类和B 类学科。二、评估目的通过建设绩效评估,形成激励先进、优胜劣汰的建设机制,引导各一流学科“汇 聚一流资源,建设 一流师资,培育一流团队,产出一流成果,培养一流人才”,促进我省一流学科建设,全面提升我省学科建设的整体实力和水平,为争取入选国
2、家“双一流” 建设高校打下坚实的基础。三、评估原则建设绩效评估按照“分步实施、分类评价、聚焦重点、突出业绩、客观公正”的原 则实施。(一)分步实施。建设绩效评估分年度建设评价、中期评估、期满验收三个阶段逐步实施,强化目标导向和过程管理。一流学科在建设期内实行年度建设报告制度,由所在单位负责对标一流学科建设任务书开展“年度建设评价 ”;“中期评估”和“ 期满验- 2 -收” 采用量化指标考核,由省教育 厅组织实施。 “年度建设评价”侧重纵向比较,突出过程管理,重点研判学科建设进展;“中期评估”和“ 期 满验 收” 侧重横向比 较,突出产出 导向,重点研判学科建设水平。(二)分类评价。在中期评估和
3、期满验收中,按照一流学科类别、培养层次、学科大类进行分类分层评价(见附件 1),分别作出各评价组别的考核结果。(三)聚焦重点。实施“重点突破指标清单” (见附件 2),对于在学科建设中有突出表现或取得重大影响的突出成果、突出贡献,经认定符合清单内容的,在年度建设评价、中期评估和期满验收中相应指标免予考核。(四)突出业绩。以一流学科建设任务书为依据,重点评估各一流学科建设目标的实现程度和标志性成果的产出情况;以建设绩效为杠杆,实现资源配置与绩效挂钩的良性互动。(四)客观公正。在中期评估和期满验收过程中,同一学科类别、层次、属性,采用同一评估指标、同一指标权重衡量评价;评估数据主要来源于各单位,并
4、结合有关信息平台和公共数据进行采集,力求客观可靠,保证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四、评估方式(一)年度建设评价。1.一流学科应切实履行学科建设的实施主体责任,在建设周期内的每年年末认真对照一流学科建设任务书确定的目标任务和主要建设指标,开展年度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撰写年度建设- 3 -报告(见附件 3),并在学科内部公开,接受学科成员监督。2.一流学科所在单位应切实履行学科建设的责任主体职责,组织开展学科年度建设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见附件 4)在校内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备案。(二)中期评估和期满验收。1.省教育厅根据各评价组别的考核指标和指标权重(见附件5),组织开展量化评估和考核,确
5、定考核结果。其中,浙江大学根据国家“ 双一流” 建 设要求,自主确定一流学科中期 评估和期满验收的指标及权重,自主开展评估和考核,并将结果报省教育厅备案。2.中期评估和期满验收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三个等级。除满 足“ 重点突破指标清 单” 要求可直接认定为优秀的学科外,考核得分 85 分及以上的学科,考核结果为优秀;考核得分在 60 分以下的学科,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它学科的考核结果为合格。3.中期评估的数据采集时段为 2016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期满验收的数据采集时段为 2016 年 1 月至 2020 年 12 月。4.取得“重点突破指标清单” 所
6、列内容的,由学科提出相 应免予考核的申请和佐证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省教育厅认定;5.根据评估需要,省教育厅可要求相关单位补充相关数据,或提供相应的支撑清单、佐证材料。(三)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在建设期内,相关学科发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 4 -作责任不力问题,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在意识形态、校园安全稳定等方面发生重大事端、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稳定责任事故,以及发生重大学术不端等,依责任与后果,相应核减考核分值、取消优秀资格直至确定不合格。五、结果运用1.年度建设评价结果是各单位自主开展一流学科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两年未能完成主要建设目标的学科,所在单位应在不降低目标要求
7、的前提下,自主进行动态调整,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确认。2.中期评估结果是省教育厅实施一流学科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学科,撤销一流学科建设资格,由省教育厅会同相关厅局按照各单位之间竞争的原则进行动态调整。3.期满验收考核结果是遴选下一轮省一流学科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学科,将给予持续稳定支持,在下一轮省一流学科遴选中优先支持。附件:1.浙江省一流学科分类分层评价组别划分表2.重点突破指标清单3.年度省一流学科建设报告4.年度省一流学科建设评价结果备案表5.中期评估和期满验收评估指标体系与权重- 5 -附件 1 浙江省一流学科分类分层评价组别划分表学科类别与培养层次 学科大类
8、省重点建设高校的优势特色学科 理工农医类 人文社科艺术类A 类一流学科 理工农医类 人文社科艺术类研究生培养 理工农医类 人文社科艺术类本科生培养(普通高校) 理工农医类 人文社科艺术类B 类一流学科 本科生培养(独立学院) 理工农医类 人文社科艺术类说明:(1)省重点建设高校的优势特色学科和 A 类一流学科分 2个评价组别分别考核,B 类一流学科分 6 个评价组别分别考核;(2)本表所称的“研究生培养 ”是指在获 批省一流学科建设时已具有研究生(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的学科;“本科生培养” 是指在获批省一流学科建 设时仅具有本科生培养资格的学科。- 6 -附件 2重点突破指标清单一、有下
9、列情形之一的,在年度建设评价、中期评估和期满验收中,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优秀” :1.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 ”建设;或者符合国家 “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遴选标准;或者在教育部学位中心最新学科评估中进入全国前 10%或绝对排名前 5;2.学科进入全球 ESI 排名前 1(ESI 学科领域由多个一级学科支撑的,由学校确定实际贡献最大的 1 个一流学科纳入统计;当全球 ESI 排名跌出相应排名时不再纳入本清单统计。下同);3.学科自主培养 1 名“两院” 院士,或者全 职引进 1 名 65 周岁及以下“ 两院” 院士;4.学科教师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者以第一完成单位及排名前 5 获得 1 项国家自
10、然科学奖二等奖及以上;或者以第一完成单位及排名前 5 获得 1 项国家技术发明奖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或者以第一完成单位及排名前 3 获得 1 项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一等奖;5.B 类一流学科在教育部学位中心最新学科评估中进入全国前 20%,或进入全球 ESI 绝对排名前 500 名;6.B 类一流学科自主培养 1 名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或长- 7 -江学者或国家“杰青 ”,或者自主培养 2 名及以上其他国家级人才(具体标准见附件 3);7.B 类一流学科以第一完成单位及排名前 3 获得 1 项国家技术发明奖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年度建
11、设评价、中期评估和期满验收中,相应的一级指标得分为满分:1.学科进入全球 ESI 绝对排名前 500 名,或者 B 类一流学科进入 ESI 全球排名前 1%,“学科影响力” 一级指标为满分;2.学科自主培养 1 名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或长江学者或国家“ 杰青 ”,或者自主培养 2 名及以上其他国家 级人才,或者获得 1 项国家自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B 类一流学科全职引进 2 名及以上国家级人才, “师资队伍建设” 一 级指标为满分;3.学科以第一完成单位及排名前 3 获得 1 项国家技术发明奖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或者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 1 项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科学技术
12、)二等奖;B 类一流学科以第一完成单位及排名前 3 获得 1 项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一等奖或全国美展金奖;或者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科学自然细胞等世界顶尖学术刊物(正刊)上发表论文, “科学研究与社会服 务” 一级 指标为满分;4.学科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 1 项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或者 B 类一流学科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 1 项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人才培养 ”一级指标为满 分。- 8 -附件 3年度省一流学科建设报告单位名称:_(盖章) 学科名称:_ 学科类别: 培养层次:_学科大类: 学科负责人: 1、学科建设实施与负责人履职情况( 1000 字以内)二、重点突破
13、指标清单实现情况三、主要建设指标完成情况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具体指标 目标值年度完成值完成率(% )专任教师总数(人)其中:国家级人才(人)专任教师人数其中:省级人才(人)博士学位教师占比(%)师资队伍建设( 20%) 专任教师结构45 周岁以下青年教师占比(%)- 9 -团队 省部级及以上创新团队数(个)自设指标国家教学平台(个)教学平台省级教学平台数(个)学生在核心及以上期刊(浙大标准)发表论文数(篇)本科生教育本科生读研率(%)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SCI、SSCI、EI、MEDLINE 、A&HCI 、CSCD、CSSCI 收录期刊及在国内一级及以上期刊(浙大标准)发表论文数(篇)研究生教
14、育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优良率(%)国家教学成果奖(项)省级教学成果奖(项)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门)国家级规划教材(部)教学成果与奖励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项)人才培养(25%)自设指标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数(个)科研平台省部级科研创新平台数(个)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数(项)其中:重点、重大项目数(项)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数(项)其中:重点、重大项目数(项)科研项目与经费师均科研经费(万元)在SCI、SSCI、EI、MEDLINE 、A&HCI、CSCD、CSSCI 收录期刊和一级期刊(浙大标准)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数(篇)其中:国内权威期刊论文数(浙大版,篇)其中:SCI top 收录期刊论文数(
15、篇)出版著作(部)科研成果授权发明专利(件)获国家级成果奖励(项)获省部级成果奖励(项)成果奖励其中:一等奖(项)横向课题到款经费(万元)横向课题项目个数(个)产学研平台(个)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 25%)社会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万元)- 10 -自设指标教育部学位中心学科评估排名学科排名全球 ESI 学科排名前 1%(个数)一级学科博士点或博士专业学位类别数(个)学位点建设一级学科硕士点或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数(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等“十二五”以来教育部相关专业建设项目(个)专业建设省优势、特色专业(个)学术兼职 在重要学术/行业组织担任重要职务的人数(人)学科影响力(15%)自设指标3
16、个月及以上出国(境)访学(研修)教师占比(%)其中:6 个月及以上占比其中:1 年及以上占比师资国际化聘请外国专家人数出国(境)交流(3 个月及以上)学生占比(%)人才培养国际化学历留学生数(人)国际科研合作项目数(个)国际科研合作平台数(个)主办国际学术会议(次)国际合作与交流(15%)国际交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人次(次)自设指标综合完成率(%)说明:(1)“重点突破指标清单实现情况”请对照本办法附件 2 填报;(2)国家级人才包括:两院院士、国家万人、国家千人、国家青年千人、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基金、新世纪百千万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国家教学名师、国家高端外国专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中央马工程首席专家、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等;(3)省级人才包括:省特级专家、省千人、高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151” 人才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省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等;(4)省部级及以上创新团队包括:国家自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国家级教学团队、教育部创新团队、省级重点创新团队、省级教学团队等;(5)国家教学平台包括: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等;(6)省级教学平台包括: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等;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