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处罚与执法文书制作,辽宁省卫生计生监督局 法制稽查科 谷力,(依据法定)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原则,无证据无处罚原则,确保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等权利原则,(复议诉讼)无救济即无处罚原则,不得因申辩而加重处罚原则,(程序法定)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原则,一事不再罚、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行政处罚的原则,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常见的执法文书书写,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常见的执法文书书写,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卫生行政执法事项审批表,行政处罚案卷中常见的问题,主体,
2、关于 授权委托书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主体,第六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证据的证明力,证据,程序,此处只能出现3种内容:1.放弃陈述申辩/放弃听证;2.我要进行陈述申辩/听证;3.空白,法律适用,案件文书质量,案件文书质量,慎重对待“兜底”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200496号) 法律规范在列举其适用的典型事项后,又以“等“其他”等词语进行表述的,属于不完全列举的例示性规定。以“等”、“其他”等概括性用语表示的事项,均为明文列举的事项以外的事项,且其所概括的情形应为与列举事项类似的事项。,The end,thank you!,感谢您的聆听!,